(略) 管理局:
報來《關于申請批準中心城區部分主次干道雨污管網非開挖、空洞塌陷應急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饒城管字[2023]2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 (略) 口岸發展中心評估,現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 (略) 政設施, (略) (略) 民出行安全,依據《政府投資條例》( (略) 令712號)、《 (略) 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同意建設中心城區部分主次干道雨污管網非開挖、空洞塌陷應急修復項目(項目代碼:2306-*-04-01-*)。
項目 (略) 城市管理局。
二、項目建設地點: (略) 茶圣路、慶豐路、水南街。
??三、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與規模:對茶圣路、慶豐路、水南街雨污水管網檢測排查、清淤、應急維修,管網長度3472.4m,其中管網修復516.5m,清淤2955.9m。其中茶圣路管網修復193.4m、清淤881.7m,慶豐路管網修復323.1m、清淤624.2m,水南街清淤1450m。
四、項目計劃建設工期:5個月。
????五、項目總投資估算為170.9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
????六、請項目建設單位嚴格 (略) 市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依法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
????七、 (略) 管理局按照《 (略) 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要求,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爭取盡早開工并發揮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投資,確保建設工期和質量。嚴禁在項目中設置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
八、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 (略) 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 (略) 管理局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工程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十一、本批復有效期為二年,需要延期的請在二年期限屆滿的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批復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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