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6
公示內容: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號)、《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查 ,我局對貴州省鴻 (略) 配煤廠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08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858-* 傳真: 0858-* 通訊地址:貴 (略) (略) (略) 綜合體9號樓9樓 郵編:*
審批文號:六盤水環水表審[*號
項目名稱:貴州省鴻 (略) 配煤廠項目
文件名稱,點擊如下:六盤水環水表審〔2024〕33號 貴州省鴻 (略) 配煤廠項目.pdf
內容標題:六盤水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貴州省鴻博盛能源貿易有限公司配煤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審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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