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掛類型 | 網上掛牌出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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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惠仲土掛告[2024]008號 |
公告性質 | 交易公告 |
供應方式 | 招拍掛出讓 |
交易機構名稱 | (略) (略) 仲愷分中心 |
惠州仲愷高新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惠仲土掛告[2024]008號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廣東省國有建設用地 (略) 場管理規定》(粵府令第304號)的規定,經批準,我 (略) 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下列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掛牌起始價及增價幅度
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元,每次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元的整數倍。
三、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9日。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2024年5月10日9時至2024年5月23日10時。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23日9時。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具備本條規定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競買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繳交競買保證金*元人民幣;
(二)拖欠地價款、閑置土地、囤地炒地、有違法或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與競買。
五、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地塊周邊基礎設施已基本配套,具備動工建設所必需的條件;
(二)競得人除繳交成交地價款外,還需按規定繳交契稅等有關稅費;
(三)非仲愷高新區注冊登記的企業競得土地使用權的,必須在競得土地后2個月內在惠州仲愷高新區 (略) 場監督管理局 (略) ,并以該公司名義辦理土地出讓與登記發證手續;
(四)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時,提交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和統計局出具的與該宗地產業類型一致的優先發展產業項目文件,并同步與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簽訂《仲愷高新區產業項目監管協議》;
(五)項目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集約用地指標或者非優先發展產業的,用地單位必須按《出讓合同》及《仲愷高新區產業項目監管協議》的約定補繳土地出讓金、繳交違約金等,如果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補繳土地出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估價期日應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受理補繳地價申請時點為準;由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負責對競得人履行《仲愷高新區產業項目監管協議》的后續監管職責。
六、競買保證金
(一)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元。
(二)申請 (略) 上掛牌出讓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 (略) (略) 土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掛牌交易系統”,網址:http://**)獲取競買保證金支付賬號;
(三)競買保證金到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確認并發出 《保證金到賬通知書》為準。
七、競買申請
本宗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 (略) 上競買申請,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 (略) 上掛牌交易活動。
本宗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實行競買資格后置審查。競買申請人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即獲得競買報價權限。
八、競買人電子報價、電子限時競價
競買人須詳細閱 (略) 上掛牌出讓公告、競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操作指南,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按競買規則進行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九、確定成交候選人
本宗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為無底價掛牌采取價高者得方式出讓并確定成交候選人。
十、資格審查
成交候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確定成交候選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書等材料上傳至土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對競買資格進行審查。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將于2024年5月30日前確定符合競買資格的成交候選人為競得人(成交候選人上傳材料的具體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中的《 (略) (略) 土地與礦業交易系統新增建設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選人資格審查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二)《競價結果通知書》(加蓋公章);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加蓋公章);
(四)競買保證金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請競買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授權他人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和統計局出具的與本公告宗地要求對應產業類型一致的優先發展產業項目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一、簽訂成交確認書、出讓合同及支付土地出讓金
(一)競得人可以選擇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讓金:
第一期:在簽訂出讓合同一個月內繳納出讓金*元(*佰***萬元整)人民幣;
第二期:在簽訂出讓合同半年內繳納出讓金余款*元(*佰***萬元整)人民幣。
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首期土地出讓金。分期支付出讓價款的,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讓價款時,須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也可以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二)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人確定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略) (略) 仲愷分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提交申請受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有關材料;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簽訂《出讓合同》。
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出讓合同》的或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成交價款的,必須收回土地,并按規定處罰。
付清出讓金及有關稅費后,競得人可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批及土地登記發證手續。
十二、競買保證金退還或轉付成交價款
未成功競得的競買人所交競買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若違法違規競買的,按有關規定處罰后予以退還。
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繳交的保證金中按成交價的20%轉作定金;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后,定金轉作土地出讓價款。
十三、違規責任
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候選人資格(或競得資格),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
(二)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三)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四)無正當理由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 (略) 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網上掛牌交易系統。申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交易文件。
(二)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到地塊現場踏勘( (略) 上掛牌交易系統查閱用地紅線圖)。
(三)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 (略) 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相關交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四)地塊動工竣工時間及地塊交付時間
《出讓合同》簽訂之日交付土地;動工時間為《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竣工時間為《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具體動竣工時間按《仲愷高新區產業項目監管協議》執行。
(五)該宗地交易全程適用《 (略) 政務服務數據 (略)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則》(惠市政數〔2022〕3號)。
十五、聯系方式:
出讓方: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聯系地址: (略) 仲愷高新 (略) 人才服務大廈5樓
聯系人:游工
聯系電話:0752-*
交易機構: (略) (略) 仲愷分中心
聯系地址: (略) 仲愷高新 (略) 人才服務
大廈10樓
聯系人:汪工房工 歐陽工
聯系電話:0752-*
注:本公告同 (略) 站及場所發布
(略) 場網
廣 (略)
(略) (略) 仲 (略) 站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 (略) 站
(略) (略) 仲愷分中心服務大廳電子屏幕。
數字證書辦理地址: (略) 惠城 (略) (略) 民服務中心 (略) (略) 一樓大廳1號土地與礦業交易窗口。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
(略) 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
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4月20日
附表:
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建設指標
掛牌地塊編號 | 土地位置 | 用地編號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年) | 掛牌 起始價(萬元) | 加價 幅度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保證金截止時間 | 投資強度 | 產業類型 | 產業項目監管協議書簽訂部門 | 產業項目監管協議書名稱 | 其他 | ||||||
計算指標用地面積(㎡) | 宗地使用權面積(㎡) | 建 筑 系 數(%) | 容 積 率 R | 計容積率建筑面積S (㎡) | 綠地率(%) | 機動車停車位配建要求 | ||||||||||||||
惠仲土(用地)掛[2024]012號 | 惠州潼湖生態智慧區梧村河東片區 | ZKC-065-10-02 | 工業用地 | * | * | ≥40 | 2.0≤R≤2.5 | *≤S≤* | 15≤綠地率≤20 | 按《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要求配建 | 48 | 1848 | 20 | 370 | 2024年5月23日 9時 | ≥*元/㎡ | 半導體照明襯底、外延、芯片、封裝及材料(含高效散熱覆銅板、導熱膠、導熱硅膠片) |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 | 《仲愷高新區產業項目監管協議》 | 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且建筑面積≤工業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5%,需配建5G通信基站1個,每處基站建筑面積≥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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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