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環街龍美村新區10號之3商鋪公開招租公告
(略) (略) 東環街龍美 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定于 2025年3月4日 上午 10時正在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交易中心對龍 (略) 10號之3鋪進行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是根據《 (略) 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 (略) (略) 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公開競投,不屬于公開招投標。
二、招租資產基本情況:
(一)資產名稱: 商鋪 ;
(二)資產面積:67.1平方米;
(三)資產所在地址:新區10號之3;
(四)租賃年限:合同約定日期至-2030年9月30日止;
(五)交易底價:42元/平方米/月;
(六)遞增情況:租金每3年遞增10%;
(七)租金支付方式:按每月5號前支付;
(八)競投方式:采用 舉牌競價 的方式進行公開競投,舉牌前通過搖珠確定舉牌順序,凡第一順序報價者不舉牌叫價的當場沒收保證金。底價:42元/平方米/月 ,每次叫價遞增1元或1元的整數倍,價高者得;(在價格和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原承租戶依法、依約定享有優先競得權);
(九)競投保證金:#元,競投人要在2025年2月27日17時前將交易保證金以轉賬(匯款)方式轉(匯)到以下賬戶:
1、賬戶名稱: (略) (略) 人民政府東環街 (略) ;
2、開戶銀行:廣州農村 (略) 黃編支行;
3、銀行賬號:#19;
4、款項來源:競投人在交納交易保證金時,應做到一項目一交納,必須在摘要欄中注明“(競投人姓名)參加龍 (略) 10號之3鋪競投交易保證金”。
5、交易保證金必須以競投人的賬戶轉賬(匯款)到指定賬戶內,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現金繳款或存入。交納交易保證金的基本賬戶名稱必須與交易中心報名參與競投的競投人名稱一致, (略) 名義報名競投的,必須以公司賬戶轉入競投保證金。
6、交易保證金以到達指定賬戶內的時間為準,競投人應充分考慮交易保證金轉(匯)款手續辦理時間、資金在途時間等,確保交易保證金按競投公告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賬戶,凡未按規定時間交納交易保證金及提交有效憑證的競投人,將不接受其競價。
7、繳付成功后必須到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交易中心開具競投保證金繳交憑證才可以參加本次競投,否則不具有參加競投的資格。競投結束后,不中標者的保證金于競投會議結束后50天內后無息返還,競得人繳納的競投保證金將轉入出租方賬戶,由出租方按相 (略) 理;
(十)資產用途: 作法律許可的用途合法使用,不能經營石材類等高污染、高影響周邊環境衛生和高噪聲的行業;不能經營餐飲服務業、棋牌類、紡織品、冷庫。
(十一)其他情況: 無 。
三、競投約定:
(一)凡參與報名且交納競投保證金的競投人,視為已完全知曉競投資產所有狀況;已接受本公開招租公告的全部內容;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并自愿參與競價招租;已承諾交納競投保證金后將準時到場參與公開競價,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競投人的競投保證金。
(二)如在截止時間內沒有單位或個人提交競投保證金的,視為流標,則繼續發布招租公告。
(三)如在截止時間內只有一個單位提交競投保證金的,視該單位以底價租賃該項目,否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沒收競投保證金。
(四)在競價操作過程中,當資產出現無人報價或所有報價均低于底價時,出租方有權在到場的競投人中,以現場搖號方式確定一個競投人,該競投人必須以不低于交易底價的價格承租上述資產,否則該競投人的競投保證金不予退回。
(五)競得人必須于競投結果公示期(5個工作日)滿后的 5 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如競得人不按期簽訂合同、繳納合同履約金或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的,出租方將不予退回競投保證金,該資產由出租方收回,重新進行公開招租。
(六)競投人競得后,須現場簽訂《資產公開交易結果情況表》和《資產交易成交確認書》,如不簽訂的,視為自動放棄該資產的競得資格,所交納的競投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凡由于報名競投人違反競投約定導致交易失敗的,由出租方延長招租公告公示時間另行重新招租。
四、競投意向人準入條件:
(一)競投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責任的自然人。
(二)參加報價的競投人如果是法人機構,到場競投的必須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的人。
(三)本次招租按規定拒絕 (略) 農村集體資產交易過程中有3次不良紀錄的單位和個人參與競投招租,已報名參加的,其報名無效,已獲得競得資格的,其競得資格無效。
(四)若競投意向人在東 (略) 內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拖欠租金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參與競投招租,已報名參加的,其報名無效,已獲得競得資格的,其競得資格無效。
(五)若競投意向人在東環街農村集體“三資”交易中心開標過程中違反《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競投守則》并記錄在冊的單位和個人參與競投招租,已報名參加的,其報名無效,已獲得競得資格的,其競得資格無效。
五、本次公開競價不安排統一時間實地勘察該資產(意向競投人可自行前往現場勘察,資產具體位置請向我社咨詢)。
六、報名和領取資料(未經報名不能參加競投)
競投人必須在2025年2月27日下午5點前按照約定方式交納競價保證金,并攜帶相關資料(身份證、銀行卡、繳納保證金銀行轉賬回單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交易中心確認競投資格,辦理報名手續。
(一)報名和領取資料時間: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如遇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和領取資料地點: (略) 東 (略) 99號。
(三)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法人機構(企業)報名競投的,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蓋章)、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個體經營者競投的,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蓋章)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自然人競投的,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保證金銀行賬號(需備注開戶行信息)復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其他組織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競價保證金繳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回單或銀行憑證);
4、競投人報名前須了解清楚出租資產的狀況,并簽訂《競投人承諾書》。
七、交易:
已確認競投資格的競投人請于2025年3月4日上午10時前到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交易中心現場參與競投會,不再另行通知,競投人遲到或不到場競投的,均被取消競投資格,不予退回其競投保證金。
八、其他事項:
(一)競投人報名、匯款、收據、現場競投(委托除外)和合同#方簽訂人的名稱(名字)必須一致,因名稱(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簽訂合同,其競得資格取消,不予退回競投保證金。
(二)競投人應自覺遵守會場秩序,聽從工作人員指引。所有競投人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中途離場、不得交頭接耳,違反現場交易紀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其離場,取消競投資格,不予退回競投保證金。
(三)出租方有權拒絕不遵守會場秩序或妨礙本次競投活動正常進行的人員進入會場。
(四)競投人報名前應了解資產的全部現狀。我社和交易中心不承擔因資產的權屬、證照、質量、水電、裝飾等問題所引起的所有責任。
(五)在合同期內,承租方如需轉租、轉借承租資產給第三方的,須經出租方同意并與出租方簽訂合同,根據村相關規定支付轉租手續費。
(六)在價格與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本農村集體成員、原承租人等依法、依約定享有優先權的競投人優先競得。同時存在2個以上優先權的,法定優先權在先;不能確定優先權次序的,以現場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
(七)水費、電費、垃圾費等其他費用按村相關規定繳納。
九、聯系方式:
(一)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020-#
聯系地址: (略) 東 (略) 99號
(二)龍美村股份合作經濟社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 020-#
聯系地址: (略) 東環街龍美 村委會
(略) (略) 東環街龍美村股份合作經濟社
2025年2月19日
注: (略) (略) 農村基層廉情預警智能防腐信息系統查看有關信息,網址:http://**:8026/
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方”):
租賃方(以下簡稱“#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維護雙方的利益,明確雙方的責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方將自有的座落在龍 (略) 10號之3商鋪(下稱合同標的物)發包給#方使用,合同標的物包括:商鋪面積67.1平方米,發包租賃期間,該合同標的物只能作不具有污染性的商業經營使用。
第二條:期限及交付標準:
1、合同期:臨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30年9月30日止。
2、交付標準:按現狀進行交付,#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親臨現場察看,并無異議。
第三條:合同履約保證金、租金標準及付款時間:
1、合同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后當天,#方投標時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元(#萬元)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元(#萬元),#方在合同期滿且#方無違反有關約定并付清各項費用后無息返還給#方。
2、租金(含稅費):每月每平方米 元,每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10%即: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人民幣 整。(¥ 元);
自 年 月 日到2030年9月30日止,每月租金人民幣 整。(¥ 元)。
3、租金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方必須在每月的5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向#方交付當月租金。
賬戶戶名: (略) (略) 東環街龍美村股份合作經濟社
賬戶賬號:#667
賬戶開戶行:廣州農商銀行龍美支行
第四條:合同標的物的維修保養:
1、合同期內,在不損壞合同標的物的主體結構的情況下,#方可自行裝修,但須先向#方提交裝修方案報告并經#方同意方可進行,所需費用由#方負責。合同期內,#方未經#方同意對合同標的物的建筑結構進行改建、改動或增設其他附著物的,#方有權要求#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2、合同期內,#方負責該合同標的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保養(包括屋頂、門窗、鋪前后的下水及排污管道等)的費用和責任。嚴格按照水、電部門和#方用水用電管理小組的有關規定使用水電設施,并繳交相應的費用。如#方需增大用水(電)的負荷,須#方同意后自行到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方負擔。
3、#方為本合同標的物的安全生產、保衛、防火的第一和直接責任人,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必須按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妥善使用合同標的物,如造成合同標的物損毀,由#方負維修及賠償責任。
4、合同期滿或#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除可以搬動的器具#方可以自行搬走外,所有入墻入地的裝修及其它設施包括間墻體、玻璃門等無償歸#方所有。#方在拆卸屬于#方所有的器具(如燈具、貨架、空調等)時,須確保合同標的物結構不受破壞、改變,#方須將合同標的物及合同標的物內的水管、墻、地面完好無損地交#方驗收,如出現該合同標的物結構或水管、墻、地面毀損的,#方應賠償損失或負責恢復原狀。
5、合同期內,如#方需對合同標的物周圍進行環境綠化、道路施工等規劃建設的,#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清場,施工期內造成不便或損失,#方不作任何補償。
6、該標的物不能經營餐飲等具有污染性行業。
7、租賃期內,#方不能占用河涌6米管理范圍內土地,不能在河涌管理范圍內搭建任何建筑物,涉及河涌兩邊外觀改造設計需報東環街河長辦備案登記。
第五條:合同期內,#方需要把合同標的物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的,#方須向#方交納該標的物當年租金總額的10%作為更名手續費;本合同自行終止,如#方未能與第三方重新簽訂發租賃合同的,本合同繼續履行。#方違反前述規定的,#方可即時終止本合同,收回合同標的物,所交的保證金(定金)不予返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本合同標的物的土地性質是集體用地,#方須依法經營,并自行辦理按規定應領取的經營所需的有關證照(許可證或合格證),#方給予辦證協助,費用由#方支付,且#方對在合同標的物內的活動及其后果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七條:廣告
1、若#方需在合同標的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并報#方備案。
2、若#方需在合同標的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方因改造需要(包括第三人投資翻新改造或村容村貌升級整改,最終解釋權歸#方)提前收回合同標的物的,應提前6個月通知#方解除本合同,#方按解除合同時無息退還保證金(定金)給#方,本合同終止,#、#方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賠償責任)。除前述原因外,#方中途無故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按# (略) 理,應雙倍返還保證金給#方。
2、#方逾期繳交租金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延付金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如#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向#方交付租金超過 15 天,#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方的保證金(定金)作為違約金歸#方所有,#方無須退回給#方,#方須將合同標的物交回給#方。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此所造成#方的損失,#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方追討。
3、#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收回合同標的物,#方已繳交的租金不予退回,#方交付給#方的保證金(定金)作為#方的違約金歸#方所有,造成#方損失的,由#方負責賠償:
(1)擅自終止合同;(2)擅自將合同標的物轉讓、轉借、轉包、分包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3)擅自拆改合同標的物的結構或改變用途的;(4)利用合同標的物進行違法活動;(5)違反本合同其他有關條款構成根本性違約的。
4、合同期間,如#方因拖欠工資等導致#方被政府部門責令墊付所欠工資的,#方有權就墊資款項向#方追償。因#方逾期不支付或因拖欠工資、違法經營等受到政 (略) 理兩次以上的,視為#方違約,#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收回合同標的物,#方所交保證金(定金)作為#方的違約金歸#方所有,#方不予退還。除補交所欠租金外#方還需向#方支付總金額為2個月當年月租金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方損失的,#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5、合同期滿,##雙方未續訂合同或出現本條第1、2、3、4款所述提前解除合同情形,#方應于本合同效力終止或合同解除日后的五天內將合同標的物騰空交還給#方。#方逾期不騰空的,即#方自動放棄合同標的物內的全部物品的所有權,合同標的物內全部物品歸#方所有,#方有權收回合同標的物 (略) 置合同標的物內的全部物品。
6、#方如有本條第2、3、4款所述行為,#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措施,由此造成#方的全部損失由#方自行承擔,#方無需承擔。
7、合同期滿(或合同提前解除)#方交還#方合同標的物應當保持建筑物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合同標的物的正常使用,如有損壞,#方需賠償#方損失。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方對外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方承擔,與#方無關。
2、合同期內,遇到國家(或地方政府)征用等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征用時,土地、建筑物及其配套設施的補償歸#方所有。生產設施、設備搬遷及生產損失賠償歸#方所有,解除合同后,#方將保證金(定金)無息退還給#方。
3、#方承擔合同標的物內按政府消防安全法規配置增設消防設施及合同期內的維護保養責任,達到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為止,如不能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需停工停業整改所造成一切損失,#方概不負責,整改期間,#方須繼續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
4、合同期內,#方需負責合同標的物的維修補養費用。
用水用電費用:按龍美村有關收費標準繳交。
垃圾運費:垃圾運費按每年10元/平方米計收(餐廚垃 (略) 理),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納(首年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
用水管道維護費:每間每年200元,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納(首年費用在簽訂合同時交付)。
5、#方同意,若#方違約(即出現本合同第八條第2、3、4款所述情形),#方將單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貼在合同標的物門前即視為通知已送達給#方,#方須在通知告知的合同解除日后的五天內將合同標的物騰空交回給#方。
6、在合同期內,#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及一切規章制度和龍美村村規民約;遇有任何的民(刑)事案件等,其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方負責,#方不負任何責任。如造成#方財產損失的#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7、合同標的物前的空地不得占地經營和搭建任何設施,只能作臨時停車使用,所有建筑物的天面一概不準加層建筑。
8、#方必須服從#方的管理,如因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在經營過程中因逾期交費或衛生、消防、安全等存在問題拒不整改的,#方有權對合同標的物作暫時停 (略) 理,期間造成的停業損失由#方自行承擔。
9、在合同期內,#方對其工作人員都必須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等進行管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方因辦理房屋使用備案手續、申領營業執照、報稅等需要另行與#方簽訂的合同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因辦理房屋使用備案產生的稅、費全部由#方承擔。
11、合同期內,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合同標的物有關的費用,均由#方支付。
第十條: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雙方可另行協商并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可 (略) (略) 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各執一份,東環街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交易中心、東環街農村財務結算中心各存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后即時生效。
#方:東環街龍美村股份合作經濟社 #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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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