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7
公示內容: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號)、《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查 ,我局對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03月14日-2025年03月21日(7個自然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方式:0851-*聯系電話:0851-*傳 真:0851-*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郵 編:*
審批文號:遵環審[*號
項目名稱: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
文件名稱,點擊如下:關于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二合一”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pdf
內容標題:遵義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審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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