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浪卡子縣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西藏浪卡 (略) 食堂食材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 (略) (略) 場E2棟三樓 (略)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5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HND-2503
項目名稱:西藏浪卡 (略) 食堂食材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00元(大寫:***萬*仟*佰元整)
最高限價:*(大寫:*仟*佰零*元*角以單價形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完成項目。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適用):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 月07日(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地點: (略) (略) 場E2棟三樓
方式:現場報名
售價:850元/套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4月21日15點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地點: (略) (略) 場E2棟三樓( (略) 開標室)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供應商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傳真、信函等形式的投標文件,只接受紙質版投標文件遞交。
五、開啟
時間:2025年4月21日15點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地點: (略) (略) 場E2棟三樓( (略) 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財務狀況報告(2023年或2024年審計報告,新成立的企業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與承諾函;
1.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報名截止前6個月任意一個月完稅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1.5參加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提供聲明(格式自擬);
1.6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條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略) (http://**.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2.參與本項目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條件。
3.本項目在《西藏 (略) 》上發布。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西藏浪卡 (略)
地 址:西藏浪卡子縣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略)
地 址: (略) (略) 場E2棟三樓
聯系方式:089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謝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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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