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常州市鐘樓區星鑫家園24-4、24-5號商鋪 | 項目編號 | N0101FCZZ*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1-12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1-25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2)個周期。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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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機構 | -- | |||||||||||||||||||||||||||||||||||||
租金底價(元) | 83000.00(首年) | |||||||||||||||||||||||||||||||||||||
出租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略) (略) 聯系人:朱女士 聯系電話:* | ||||||||||||||||||||||||||||||||||||
出租方承諾 | -- | |||||||||||||||||||||||||||||||||||||
出租方決策文件 | --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 |
特別 | 1.本次招租標的不含裝修和配套,按交付時實際情況出租。 2.房屋租賃面積以現場展示為準,出租方及常 (略) (以下簡稱“產交所”)不承擔招租標的中租賃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3.產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披露,對競價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競價資料、圖片、360全景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承租方參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和查驗競價標的,并對競價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作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 4.意向承租方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已完成對本次招租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內容及招租標的全部現狀,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全部現狀及資產質量、數量等為由拒簽《房屋租賃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承租,否則視為違約,須承擔相關的全部違約責任,產交所、出租方有權將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5.招租標的的底價、成交價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賃中應繳納的水電、物業等有關費用。 6.本次招租標的租金為含增值稅價。 7.承租方在承租期內應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賃的經營場地,不得轉租房屋,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及不返還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向承租方索賠。對于雖不屬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質的行為也一律將視為違約行為,應由承租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金。 8.承租方應接受招租標的現狀,成交后不能以該現狀影響其營業執照、消防手續辦理,致使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房屋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9.競租方自備終端進行網絡競價,本公司不提供競價場所。 10.為確保保證金及時到賬,建議意向承租方提前準備資金并于保證金繳納截止當日16:00前并優先選擇同行網銀或網點操作轉款。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應在競價成交后1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項費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若逾期付款,則按照公告內容及《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約定執行,視為惡意競價并自動放棄此房屋,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均可參與本項目。 | |
標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須于競價結束后去繳納承租期內物業費,并在15個工作日內攜帶已繳納的物業費發票原件至出租方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提交以下資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與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規定的,常 (略) 或出租方有權視作承租方放棄標的。承租方放棄或視作放棄招租標的,該標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違約承租方應當補足差額。 3.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標的撤銷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無法競價時,無論何種情況,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 (略) 主張除退取保證金之外的任何權利。成交后,如標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終不能完成交付手續的,與常 (略) 無關,承租方僅有權要求常 (略) 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4.本次招租常 (略) 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諾在《房屋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起算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拒絕交付標的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本次招租標的以交付時現狀進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證房屋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的完好,交付房屋時如含裝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費用自理。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無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1.時間: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節假日除外,聯系后組織察看。聯系人:朱女士 *) 2.地點:標的所在地。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4-01-12 08:30:00 至 2024-01-25 23:59:59 | |||
報名手續 | 意向承租方應按照公告競價規則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臺注冊、報名、錢包充值、保證金繳納等手續。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繳納:金額17000.00元,截止時間2024-01-25 23:59:59,按系統提示繳納。 2.保證金有效以e交易系統到賬時間為準(因資金繳納方式為錢包支付,錢包充值后需進行項目保證金支付確認,e交易系統到賬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賬時間,為確保保證金及時到賬,建議意向承租方提前準備資金并于保證金繳納截止當日16:00前并優先選擇同行網銀或網點操作轉款)。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動態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4-01-12 08:30:00-2024-01-26 14:30:00 | 延時競價周期 (秒) | 60 | ||
服務費 | 5533元+競價溢價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系統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載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謝女士 楊女士 |
咨詢電話 | * * | |
咨詢時間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17:00止(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11樓 | |
技術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無 |
項目名稱 | 常州市鐘樓區星鑫家園24-4、24-5號商鋪 | 項目編號 | N0101FCZZ*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1-12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1-25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2)個周期。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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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機構 | -- | |||||||||||||||||||||||||||||||||||||
租金底價(元) | 83000.00(首年) | |||||||||||||||||||||||||||||||||||||
出租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略) (略) 聯系人:朱女士 聯系電話:* | ||||||||||||||||||||||||||||||||||||
出租方承諾 | -- | |||||||||||||||||||||||||||||||||||||
出租方決策文件 | --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應在競價成交后1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項費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若逾期付款,則按照公告內容及《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約定執行,視為惡意競價并自動放棄此房屋,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均可參與本項目。 | |
標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須于競價結束后去繳納承租期內物業費,并在15個工作日內攜帶已繳納的物業費發票原件至出租方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提交以下資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與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規定的,常 (略) 或出租方有權視作承租方放棄標的。承租方放棄或視作放棄招租標的,該標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違約承租方應當補足差額。 3.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標的撤銷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無法競價時,無論何種情況,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 (略) 主張除退取保證金之外的任何權利。成交后,如標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終不能完成交付手續的,與常 (略) 無關,承租方僅有權要求常 (略) 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4.本次招租常 (略) 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諾在《房屋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起算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拒絕交付標的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本次招租標的以交付時現狀進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證房屋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的完好,交付房屋時如含裝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費用自理。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無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1.時間: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節假日除外,聯系后組織察看。聯系人:朱女士 *) 2.地點:標的所在地。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4-01-12 08:30:00 至 2024-01-25 23:59:59 | |||
報名手續 | 意向承租方應按照公告競價規則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臺注冊、報名、錢包充值、保證金繳納等手續。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繳納:金額17000.00元,截止時間2024-01-25 23:59:59,按系統提示繳納。 2.保證金有效以e交易系統到賬時間為準(因資金繳納方式為錢包支付,錢包充值后需進行項目保證金支付確認,e交易系統到賬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賬時間,為確保保證金及時到賬,建議意向承租方提前準備資金并于保證金繳納截止當日16:00前并優先選擇同行網銀或網點操作轉款)。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動態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4-01-12 08:30:00-2024-01-26 14:30:00 | 延時競價周期 (秒) | 60 | ||
服務費 | 5533元+競價溢價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系統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載 |
聯系 方式 | 咨詢聯系人 | 謝女士 楊女士 |
咨詢電話 | * * | |
咨詢時間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17:00止(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11樓 | |
技術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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