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略) 城區洞頭水電站工程”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第三次公示
根據《 (略) 【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略) 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 (略) 城區洞頭水電站工程竣工環境保護調查報告(包括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按照驗收要求,驗收報告編制完成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因此確定公示時間為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
(略) 城區弘 (略)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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