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申請與承諾
標的名稱 | 杭州市西湖區轉 (略) (略) 分房屋( (略) )5年租賃權 | (略) | HJS2022ZL0364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3-18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2-04-01 |
出租底價 | *** 元 | (略) 在地區 | *** , *** , ***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否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承租權 | |
聯系人及電話 | 葉小姐 王先生0571- *** *** | ||
聯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 (略) 泛海國際A27 |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房產(不動產權證)
房產(不動產權證) | 房屋名稱 | 杭州市西湖區轉 (略) (略) 分房屋( (略) ) | ||
坐落位置 | (略) (略) 與G320交叉口東北角 | |||
使用現狀 | 空置 | 物業類型 | / | |
(略) | 浙(2017)杭州市不動產權第01 (略) | 用途 | 街巷用地 | |
共有情況 | (略) 以 | 面積 | *** 平方米 | |
權利性質 | 劃撥 | 使用期限 | / |
其他披露事項 | 1、租賃房屋位于杭州市西湖區轉 (略) 2幢2層房屋( (略) ),租賃面積約 *** 平方米,租賃面積 (略) 得,面積誤差不調整租金、履約保證金、交易服務費。 2、該租賃房屋目前空置,租賃房屋質量、房屋內設施、設備等均以移交時的現場現狀為準。 |
四、出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出租條件 | 出租底價 | *** 元/年 |
出租面積 | 約 *** ㎡ | |
出租期限 | 5年 | |
起租日 | 實際交付之日 | |
免租期 | 實際交付之日起1個月 | |
租金支付條件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 |
租金調整方式 | 租賃期內,租金每年遞增3%,直至租賃期滿 | |
履約保證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的15%(四舍五入,歸整至萬位);裝修保證金:首年租金的25%(四舍五入,歸整至萬位) | |
水電氣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以《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 | |
出租用途要求 | 辦公及其相關配套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以《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經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 (略) 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 (略) 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 (略) 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2、意向承租方須書面承諾:(1)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報名時上傳的主體資格證明等相關文件 (略) 完成現場確認和簽署《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 (略) 資金監管賬戶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2) (略) 經出租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方已交納的 (略) 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3)承租方在使用該房屋應遵守當地政府有關物業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承租方承諾使用承租房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合法招商運營;不得引進P2P或容易引起群體性涉及維穩的業態;不得用于從事產生環境污染或擾民項目;不得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商業活動;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儲存倉庫;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燃氣瓶;不得有人員居住、生活。從事的各項活動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從事不符合環保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項目,不 (略) 會道德的行業。未經出租方事先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則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4)租賃房屋已完成不動產權證辦理,承租方也已明確知悉并接受租賃房屋的規劃用途、產權情況、性質等限制條件,承租方承諾不因此提出索賠。承租方對 (略) 需的相關審批、備案、辦證等手續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對相應風險已知曉并自愿承擔。承租方在進行使用前,應自行辦理并取 (略) 門(市 (略) 門、住建、消防、規劃等)批準的執照、批復、許可等相關的各種審批、手續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對承租方因使用租賃房屋合法從事任何有關業態辦 (略) 門(市 (略) 門、住建、消防、規劃等)批準的執照、批復、許可等相關的各種審批、手續不作任何保證、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承諾不因此提出索賠。(5)若承租方需臨時改變房屋(土地)使用用途,相關審批、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略) 門是否批準,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證、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承諾不因此提出索賠。(6)租賃房屋以現狀進行移交,承租方負責租 (略) 設施設備的啟用、維修、保養、年檢、更新、改造。若租賃房屋現狀或租賃期內因房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主體結構漏水、滲水及沉降等現象的,出租方需承擔維修工作,與此相關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若租賃期內出現因承租方裝修、改造等原因造成的房屋(含主體結構)漏水、滲水及沉降等現象的,承租方需承擔維修工作,與此相關的費用也均由承租方承擔。若租賃房屋現狀或移交時存在玻璃破損、門鎖損壞的現象,相關維修、更換及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7)裝修涉及的消防、規劃審批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辦理。承租方如對房屋進行裝修需按出租方要求進行裝修書面報批(含裝修投入及改造內容及費用,根據附件2《經營性物產裝修審批單(外部)》要求進行報批),待出租方審批通過,出具書面同意后方能進場施工,否則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8)承租方如對房屋室內進行裝修、對房屋結構、供水供電、消防系統、排水排污原有管道、線路、監控等進行改變、調整或擴容的,必須事先按 (略) 門辦理申報手續并批準后,向出租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方案及裝修、改造圖紙,并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后才能動工,否則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停工,如承租方拒絕停工的,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相關裝修及改造、擴容等 (略) 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出租方要求裝修圖紙經第三方確認的,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上述改變調整及房屋裝修完工后, (略) 門 (略) 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在房屋裝修結束后需提供給出租方一套完整的裝修竣工圖。對裝修、擴 (略) 有風險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對于是否滿足擴容條件不做任何保證。(9)如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承租方應立即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承租方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管理不當或違規使用而造成房屋損失的,應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承租方添加的設施設備及裝修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由于承租方的過錯導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間接造成 (略) 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損害,承租 (略) 法律及經濟責任。(10)承租方承租房屋后,租 (略) 有附屬設備、設施的維護、更換和安全責任以及相應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和繳納。承租方拒不履行的, (略) 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11)對于租賃房屋涉及租賃范圍內統一水、電計量的,承租方需在該房屋移交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水、電分表(二級計量表)的安裝,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12)租賃房屋的(■消控設施/■其余附屬設施、設備)如在移交房屋時不能正常使用,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義務由承租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該租賃房屋內的電梯為2-6層共用,與此相關的檢測、維修、保養等費用也均由2-6層使用方共同承擔。在租賃期到期交還房屋時,保 (略) 有設施設備能正常使用,否則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13)若租賃房屋若租賃范圍內涉及消監控或相關公共設施設備區域的,承租方承諾不對消防監控或公共設施設備區域內的硬件及系統進行變動或移位或拆除,一切功能及設施設備保持原樣,并負責對該區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且不因此調整房屋租金。(14)本次交易實行公證管理,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前往浙江省杭州 (略) 辦理公證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若租賃期內簽訂補充協議,仍需前往浙江省杭州 (略) 辦理公證手續。所有公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收費標準參照浙江省杭州 (略) 出具的為準)。(15)交易標的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為杭 (略) 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協議由承租方與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在房屋移交之日起一個月內自行簽訂,物業管理基礎服務包括現場設施設備維保、保安保潔等;相關費用(不含租賃房屋內水、電、空調等能耗費用)由承租方承擔,金額以物業管理服務單位收費標準為準。(16)租賃房屋不提供免費配套停車位,若承租方有停車需求,與出租方或者車位運營方另行商定。(18)承租方不得轉租該租賃房屋,否則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19)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具體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為準。3、房屋的交接:(1)本次房屋租賃權的交接,在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進行。承租方按約付清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以出租方寄發的書面《交房通知書》內約定的交付日期(“交付日”)進行房屋交接。(2)移交時房屋及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按現狀進行交付,出租方將租賃房屋及房屋的附屬設施設施、設備交付給承租方即視為租賃房屋交接完畢。(3)自“交付日”起,承租方為該租賃房屋租賃范圍內安全管理、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須履行第一責任義務,同時承擔相應責任。4、違約責任:(1)承租方未能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和簽署《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交易記錄及相關合同文件的,視承租方違約,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資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2)若承租方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資料, (略) 將取消其成交資格,有權不予退還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證金。(3)承租方未能按上述約定足額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的,視為承租方根本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附件等文件,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資金(不限于履約保證金、首期租金、裝修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等)不予返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具體違約責任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附件為準。5、本項目承租方需支付首年租金一個月的交易服務費。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其中企業法人的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為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有效的證書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若意向承租方為企業法人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同時提供其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的證明材料,不限于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專項審計報告、股東出資證明(含出資的銀行進賬證明)等】 | |
是否接受聯合體承租 | 否 | |
踏勘安排 | 時間:信息披露截止日前 3 個工作日地點: (略) 在地聯系人及電話:葉小姐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處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 (略) 及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 (略) 分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5)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2、《房屋租賃合同》簽署當日,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體 | 是 |
刊登媒體 | 杭州日報 |
六、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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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