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力資源和 (略) ,蘭 (略) 組織人事和 (略) ,市直有關部門,市就業訓練中心,有關承訓主體: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02號)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號)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63號)精神,持續深入推進技能蘭州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業培訓管理, (略) 職業技能培訓質量和效果,促進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健康有序發展,現就做好2 (略)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備案工作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備案對象
蘭 (略) 域內各類企業(職工培訓中心)、 (略) 校、 (略) 校、普通高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等。蘭外職業培 (略) 范圍內設有辦公、教學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的,也可申請備案。
二、備案原則
按照“條件公開、自主申報、市縣聯審、統一公布”的原則進
行備案。各培訓主體可 (略) 、產教融合共同體、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優勢資源申報備案。
三、備案條件
(一)企業(職工培訓中心)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或吸納就業人員100人以上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且有意愿面向企業職工開展技能培訓;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國家和省、市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規范的組織管理機構,培訓中心專(兼)職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4.具有必備的培訓基礎能力,具備相應的教學設備、培訓場所,符合消防、衛生、安全等要求;
5.具備結構合理的師資隊(略),每個培訓職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教師,其中理論教師與實方米,并配備計算機、投影儀、課桌椅、黑白板等設施設備,符合消防、衛生、安全等要求;
4.具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師資隊(略)( (略) 創業培訓師資庫入庫師資),其中須有2名以上獲得人社部門頒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培訓講師證書的專職師資,并設有1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創業服務的組織工作。專職師資不少于教師總數的25%,退休人員擔任專職教師不得超過同一職業(工種)專職師資的1/2,且不得超過機構備案專職師資總數的1/3。
5.具有5名以上創業服務專家(包括企業主、創業指導師、市場監管或稅務專家及財務會計、法律服務專家等),能夠定期為培訓學員提供開業指導、項目推介、創業咨詢、創業實訓指導等后續跟蹤服務。
申請資料:
1.《 (略) 創業培訓機構備案申請表》(附件3);
2.有效期內的辦學許可證或辦學批文,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須提供認定文件復印 (略) 站公布截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年檢合格文件復印件;
3.管理人員花名冊、佐證資料,師資隊(略)花名冊及身份、學歷、相關證書復印件,專職教師提交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兼職師資需提交有效勞務合同或聘用協議,具體參照技能師資備案條件執行;
4.滿足教學需求的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清單及照片;
5.培訓應急預案(包括突發事件、衛生防疫等)。
(四)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
已公布的在蘭各級(國家級、省級、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大師工作室等建設方向對應的職業(工種)無需備案,建設方向之外的職業(工種)備案條件按照“(二)技能培訓實施機構”執行。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大師工作室開展2025年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 (略) 人社部門提供申報表明確的建設方向并對應相關職業(工種)。
四、備案程序
(一)申請
(略) 各項政府補貼性培訓項目的單位,應按以下渠道分別提交備案資料:
1.企業職工培訓中心向企業注冊所 (略) 行業主管部門提交備案申請。
2.承接技能培訓項目的單位, (略) (略) 提交備案申請。
3.承接創業培訓項目的單位, (略) 就業訓練中心提交備案申請。
(二)審核
備案受理機構根據本通知規定的備案條件,進行材料審核和復核。
(1)企業職工培訓中心備案的, (略) 行業主管部門初審,縣區人社部門復核,通過后向社 (略) (略) 職業能力建設科報備。
(2)技能培訓機構備案的, (略) 校、 (略) 校、普通高校在其開設專業范圍內直接認定,培訓基礎能力采取承諾制,不再現場復核;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其辦學許可的職業(工種)范圍內且年檢合格的不再現場復核。
(3)創業培訓機構備案的不再現場復核(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及蘭外職業培訓機構除外)。
(4)蘭外培訓機構備案需提供購買租賃在蘭場地的相關材料,并由工作人員視頻核對或現場復核。
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機 (略) (略) 職業能力建設科審核并提交相關會議討論審定,形成匯總表(附件4)等備案材料。各技能培訓主體申請備案職業(工種)按照辦學許可、師資等級、設施設備申報培訓等級。
(三)公布
經會議討論審定后, (略) 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備案機構目錄,并實行動態退出機制。公布后的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備案 (略) 范圍內承擔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備案培訓機構根據培訓需 (略) 人社部門提出開班申請,審核同意后按程序實施培訓??h區人社部門公布的企業職業培訓中心可為上下游企業提供相關職業(工種)的培訓。2025年備案機構名單未公布前, (略) 補貼性技能和創業培訓可由2024年公布的備案機構繼續實施,企業職工培訓中心實施2025年補貼性培訓 (略) 人社部門備 (略) (略) 報備后方可實施。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略) (略) 要充 (略) 域產業發展和技能人才培訓需要, (略) 內有參與補貼性培訓意愿的培訓主體認真準備備案申請和相關佐證資料,真正把力量雄厚、經驗豐富、設備完善、專業性強的機構推薦出來。各培訓主體(除企業職工培訓中心)于2025年1月6日—1月9日 (略) (略) 提交申請資料, (略) 、市就業訓 (略) 縣(區)人社部門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審核,技能和創業培訓提交資料地 (略) (略) (略) 28號服裝大廈8樓會議室,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二)加強日常監管。 (略) (略) 要加強對承 (略) 培訓項目的備案培訓機構的指導及日常管理,做好培訓申報、開班審核、過程監管、資料存檔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 (略) (略) 職業能力建設科。備案培訓機構要自覺 (略) 人社、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加強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做好開班申請、培訓實施、檔案管理、信息錄入、就業服務等工作, (略) (略) 、 (略) 報告辦學、師資(專職)、場地等變化情況,規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人社部門及時將有 (略) (略) 職業能力建設科:
1.擅自超備案許可職業(工種)范圍開展培訓的;
2.辦學條件發生變化后不具備備案條件的,或專職師資不符合要求的(專職師資發生變化未報備、開班審批備案專職師資與培訓時專職師資不一致的);
3.未按要求開展培訓教學、培訓管理、考核評價,未經上報隨意變更教學計劃,或存在合班教學、培訓學時不足、參訓人員與實際不符、授課教師師資與實際不符等問題的;
4.未按照創業培訓標準組織培訓和后續創業服務管理的;
5.拒不接受各級人社和財政部門指導管理的,或拒不配合各級巡視巡察、審計監管的;
6.備案機構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7.財務制度不夠健全,管理混亂的;
8.一個年度內因培訓質量、教學管理等問題被學員投訴3次及以上,經核查屬實的;
9.培訓過程中因管理不善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
10.違反法 (略) 相關規定的。
有以上行為之一的,暫時退出備案機構目錄并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整改期內不得開展各類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整改期滿,驗收合格的,恢復進入備案機構目錄;整改不達標的退出備案機構目錄或取消部分備案職業(工種)。
(三)完善退出機制。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資質注銷或年檢不合格的,自動退出備案機構目錄;年檢時被責令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間暫時退出備案機構目錄,整改驗收合格并公布年檢結果后重新進入備案機構目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退出備案機構目錄,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備案,并提交相關部門實施信用懲戒:
1.提供虛假辦學許可申請機構備案,或提供虛假師資申請培訓開班的;
2.出租、轉讓備案機構資質或轉包、分包培訓項目的;
3.以虛報培訓人數、虛報培訓時長、拼接培訓視頻等弄虛作假方式騙取、套取培訓補貼資金的;
4.一個年度內被3次責令整改,或虛假整改、拒不整改的;
5.未按照備案審核的培訓標準組織培訓教學和開展后續服務管理導致嚴重后果的。
聯系方式:
(略) 職業能力建設科 0931-(略)
市就業訓練中心職業技能培訓指導科 0931-(略)
市就業訓練中心創業培訓指導科 0931-(略)
附件:
(略) 人力資源和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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