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索 (略) 自備碼頭項目
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江索 (略) 自備碼頭項目。
建設地點: (略) 秀洲區新塍鎮陡門。
項目概況:浙江索 (略) 碼頭位于杭申線航道K89+650航段左岸,使用港口岸線55m,含有300T級碼頭泊位1個,8噸固定式起重機1臺,主要從事砂石料的裝卸,年吞吐量*噸。
二、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見表1。
表1主要保護目標一覽表
名稱 | 環境功能區 | 相對廠址方位 | 相對邊界距離 | |
新塍鎮 | 大通村 | 環境空氣:二類區 | N | 230m~2.5km |
陡門村 | NE | 1020m~2.5km | ||
洪合鎮 | 大橋村 | SE | 840m~2.5km | |
良三村 | S | 370m~2.5km | ||
濮院鎮 | 新濮村 | SW | 1350m~2.5km | |
杭州塘 | 地表水水域環境:Ⅲ類 | / | 緊鄰 |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地表水:本項目碼頭不接收處理船舶含油污水,由運輸船只自行收集帶離直接由港航部門指定的專業單位進行接收,不外排;初期雨水和地面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作降塵噴淋用水和地面沖洗用水,不外排;本項目經化糞池處理后的船舶生活污水和職工生活污水定期運至污水泵站,經泵站排 (略) , (略) (略) 集中處理達標后深海排放。因此在污水處理裝置正常運行和清污分流情況下對該區域內河基本無影響。
大氣環境:經預測,本項目廢氣的最大落地濃度均遠小于環境標準,最大占標率Pmax低于10%,貢獻值較小,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噪聲:在采取一定的隔聲、減震等降噪措施后,邊界晝夜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相應標準。
固體廢物:沉淀池泥沙收集至堆場回用;船舶生活垃圾和職工生活垃圾均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生態環境:在采取必要措施后,本項目對區域內的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本項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單見表2。
表2本項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單
分類 | 工程措施名稱 | 主要措施 | 治理效果 |
廢水 | 規范化治理設施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 (略) |
廢水處理設施 | 本項目碼頭不接收處理船舶含油污水,由運輸船只自行收集帶離直接由港航部門指定的專業單位進行接收;初期雨水和地面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作降塵噴淋用水和地面沖洗用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的船舶生活污水和職工生活污水定期運至污水泵站,經泵站排 (略) , (略) (略) 集中處理達標后深海排放。 | ||
廢氣 | 廢氣處理措施 | 配備移動式霧炮,碼頭輸送帶料斗安裝噴淋裝置,采取噴淋抑塵措施;輸送帶設有防塵罩,堆場為室內堆場;堆料適時補水,提高堆料的含水率;在采取綜合抑塵措施的基礎上,通過自然沉降,對揚塵起到有效的抑塵作用。并安排人工定期清掃收集沉降在地面的粉塵,防止二次起塵。 | 達標排放 |
噪聲 | 降噪 | 選用低噪聲或配置有消聲裝置的設備,作業時應按規范進行操作,應避免載體和地面或其他物品的猛烈撞擊;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使其運行良好,從而減輕作業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 廠界達標 |
固廢 | 危險廢物 | 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按照*的要求設置貯存場所,做好防雨、防滲、防措施。對危險廢物的處理采取嚴格的管理制度,日常管理過程履行申報的管理制度,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在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均應遵從《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執行報批和轉移聯單等制度。 | 安全化 處置 |
一般固廢 | 沉淀池泥沙收集至堆場回用;船舶生活垃圾和職工生活垃圾均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資源化、無害化處置 | |
生態 | 生態防護 | 對各類廢水進行委托處理或回用,對固廢廢物進行委托外運,禁止將廢水及固廢倒入運河河道,最大程度減輕對水生生態的影響。 | 減緩措施 |
綠化 | 植樹種草 | 搞好綠化,選用吸收廢氣污染物、防噪樹種 | 美化環境 |
風險防范措施 | ①制訂事故應急預案并備案,并定期修訂;②落實碼頭風險事故、裝卸作業中的風險事故、船舶進出港事故、溢油事故等多種事故風險防范措施;③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等。 | 安全生產 |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浙江索 (略) 自備碼頭項目符合環評審批的各項原則;預測結果表明,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項目實施后社會效益明顯、經濟效益良好。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認真落實污染源的各項治理措施,尤其是廢水、廢氣的防治措施;認真做好清潔生產,做到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加強環保管理,嚴禁事故性排放,將其對環境的影響控制在允許范圍內,以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三統一。因此,本項目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的實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見的對象、范圍、期限和公眾意見反饋途徑
征求意見的對象:本項目擬建地周邊村莊、企業、團體單位、相關政府部門、相關單位等。
征求意見的范圍:本項目周圍2.5km范圍內。
征求意見的期限:2021年04月07日~04月20日。
公眾意見反饋途徑:您可以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以書面形式為佳)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反饋您的環保意見,也可以同樣的方式直接向環評審批單位反饋。反饋意見請留下您的聯系方式,如姓名、地址、電話、Email等,以便反饋您的意見處理情況。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浙江索 (略)
單位地址: (略) 秀洲區新塍鎮陡門
聯系人:曹國良*
環評單位: (略) 環 (略)
地址: (略) 南 (略) 西總部花園56幢8樓、9樓
單位電話:0573-*傳真:0573-* 郵編:*
聯系人:王根良*
環評審批單位: (略) 生態環境局秀洲分局
聯系人:吳昀
聯系電話:0573-*2733(值班電話)
八、其它
公示時間:2021年04月07日~04月20日,共10個工作日。
浙江索 (略)
2021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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