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
為做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提高項目質量,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作用,加快資金使用進度,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印發〈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2〕3號)、《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3〕29號)、《關于推動外貿企業用好線上展貿平臺 創 (略) 場的通知》(豫商外貿〔2020〕20號)、《關于明確支持企 (略) 場有關政策的通知》(豫商外貿〔2021〕21號)、《 (略) 商務廳、 (略) 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支持外貿中 (略) 場和企 (略) 場公平競爭環境項目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商貿〔2024〕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支持外貿中 (略) 場 (略) 場公平競爭環境項目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對企業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完成的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展會項目(含參加境外國際性展會、線上展會、部分轉內銷展會和首屆中國國際供應鏈促進博覽會)等費用給予支持;對貿易救濟涉案企業參與反傾銷、反補貼等應訴,且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形成初裁結果或后續裁定結果的,對其發生的律師費、訴訟代理費、咨詢費等給予支持。
二、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企業(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一) (略) (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或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企業海關編碼。
(三)申報專項資金的企業要以真實發生且已經完成的經濟業務為基礎申報資金支持,并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
(四)以個人名義和現金方式支付相關費用的項目不予支持。
三、申報企業(單位)需提供的基礎材料
(一)項目單位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
(二)支持外貿中 (略) 場項目,需填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外貿中 (略) 場網絡管理系統”生成的“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
(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未換證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四)項目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附件1)。
(五)根據項目類型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支持標準及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境外專利申請
1.支持重點和標準:企業通過巴黎公約或PCT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通過并取得授權證書后,對申請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專利申請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支持。
2.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境外專利申請委托書復印件。
(2)代理機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3)取得的專利授權證書或相關材料復印件。
(4)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國外認證機構匯款還須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和發票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
(5)提供材料如為外文必須同時提供中文譯本或中文標注。
(二)境外商標注冊
1.支持重點和標準:企業在境外進行產品商標注冊,只對商標注冊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支持,不支持咨詢服務、年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境外商標注冊委托書復印件。
(2)代理機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3)取得的商標注冊文件及標識復印件。
(4)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國外商標注冊機構匯款的還須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和發票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
(5)提供材料如為外文必須同時提供中文譯本或中文標注。
(三)資質認證
1、企業管理體系認證。
(1)支持重點和標準:企業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并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可通過http://**進行查詢)進行認證(包括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衛生管理體系認證以及其他管理體系認證),對企業完成初次認證的認證費按照不超過70%的比例予以支持。咨詢培訓、年費、換證等支出不予支持。
(2)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①與代理機構簽訂的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委托書復印件。
②代理機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取得的認證證書復印件。
④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和發票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
2、產品認證。
(1)支持標準:委托開展產品認證的機構應經我國或要求認證的企業所在國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產品認證的合法資格。產品認證包括軟件生產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和其他產品認證(不包含CCC認證)。在完成產品認證并取得證書后,對產品認證過程中發生的認證費用和產品檢驗檢測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支持。
(2)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①與代理機構簽訂的產品認證委托書復印件。
②代理機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獲得的產品認證證書或檢驗檢測報告復印件。
④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國外認證機構匯款還須提供銀行付匯證明)和發票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
⑤提供材料如為外文必須同時提供中文譯本或中文標注。
說明:由于申報系統調整,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兩類項目合并為資質認證。企業在系統申報此兩類項目時應先選擇資質認證大類,再進行企業管理體系和產品認證區分申報,避免錯誤申報。
(四)參加國際性展會
1.參加線下國際性展會。企業參加線下國際性展會均享 (略) 場項目資金支持。 (略) 商務廳、省財政廳《關 (略) 國際性展會項目組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商外貿〔2020〕4號)和《 (略) 商務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國際性展會和轉內銷展會推薦名錄的通知》(豫商貿〔2023〕4號),對企業實施分類補助,采用按比例及最高限額相結合的方式,對凈展位費(不含裝修費用)、參展人員出境交通費(經濟艙)給予不同比例的支持。企業參加未列入國際性展會推薦名錄的展會,按照第三類展會補貼標準給予支持。相關國際性展會延期或取消,企業已繳納費用順延到以后展會舉辦時的,在項目發生后的申報期內申報,享受當年展會分類補助標準。
企業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與組展方簽訂的展位合同、協議或展位確認書復印件(需注明展位收費標準以及申請展位面積、展位號,報名表或申請表均不予認定);
(2)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境外支付外匯的需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和相關發票的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銀行付款或付匯憑證須加蓋銀行業務章);
(3)參展人員護照(含首頁、簽證頁、出入境記錄頁)復印件,涉及免簽國家的無需簽證頁,但須提供完整的中國及目的國出入境記錄頁;自助通關出入境的,應提供完整的電子客票行程單及目的國出入境記錄頁,并標注清楚出入境日期、國別;
(4)參加展會期間的彩色工作照片(不少于兩張,遠近景照片均須提供),照片應清晰可見,展位面積應可識別,顯示展會標識和企業的展覽情況(包含展位楣板、企業名稱、展位編號、展品或海報、企業參展人員等);
(5)參展人員國際往返交通費用的原始憑證(需提供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記賬憑證等復印件;如隨團參展,應提供支付組展方人員費用的付款憑證、原始憑證(組展方開具的發票、費用明細、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記賬憑證等復印件;
(6)提供材料如為外文必須同時提供中文譯本或中文標注。
說明:(1)18㎡以上(含18㎡)展位視為兩個展位;(2)凈展位費指光地展位費用(不含裝修搭建),或主辦方(組展方)統一搭建的標準展位費用,僅包含場地、基本展臺、桌椅、照明費用,不包含特殊裝修、增租展具及其他費用;(3)如不能明確區分展位費和人員費,不予支持;(4)企業提供的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否則不予支持;(5)人員費用必須完整并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復印件,如不能證明或展位費偏高的,不予支持。
2.參加線上國際性展會。支持企業自主選擇參加專業機構組織的適合本企業 (略) 場的網上展會,對企業參加單個展會的費用給予不高于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8000元,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請5個線上展會項目。
企業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與組展方簽訂的合同、協議復印件(需注明收費標準等信息,報名表或申請表均不予認定)。
(2)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境外支付外匯的需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和相關發票的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銀行付款或付匯憑證須加蓋銀行業務章)。
(3)參加線上展會期間的證明材料,如線上展示平臺簡介、功能說明、鏈接地址、線上展示對接等頁面截屏、照片,企業線上參展情況簡要總結等。
(4)提供材料如為外文必須同時提供中文譯本或中文標注。
3.參加轉內銷展會。支持外貿企業參加《 (略) 商務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國際性展會和轉內銷展會推薦名錄的通知》(豫商貿〔2023〕4號)中推薦的轉內銷展會,每家企業參加每個展會補貼10000元。
企業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與組展方簽訂的展位合同、協議或展位確認書復印件(需注明展位收費標準以及申請展位面積、展位號,報名表或申請表均不予認定)。
(2)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境外支付外匯的需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和相關發票的復印件(發票號碼或密碼、校驗碼要清晰可查,銀行付款或付匯憑證須加蓋銀行業務章)。
(3)參展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往返交通費用的原始憑證(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記賬憑證等復印件。
(4)參加展會期間的彩色工作照片(不少于兩張,遠近景照片均須提供),照片應清晰可見,展位面積應可識別,顯示展會標識和企業的展覽情況(包含展位楣板、企業名稱、展位編號、展品或海報、企業所有參展人員等)。
4.參加首屆鏈博會。 (略) 企業參加首屆中國國際供應鏈促進博覽會,具體依據《 (略) 財政廳關于首屆中國國際供應鏈促進博覽會參展費用扶持(*1073)的意見》執行,由市貿促會組織實施。
(五)企 (略) 場公平競爭環境項目
1.支持重點和標準:我市企業 (略) 場公平競爭環境,積極參與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案件應對,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已形成初裁或后續裁定結果的應訴項目。對企業由此發生的律師費、訴訟代理費、咨詢費等給予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過企業該項實際支出總額的80%,單個企業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
2.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經營狀況,企業涉案情況、應訴過程、案件對企業和產業影響分析,具體做法和經驗總結等)。
(2)相關法律文書:本案立案公告、裁決公告及相關內容翻譯件;訴訟代理協議,或由行業協會等機構統一組織應訴的,提供組織統一應訴及應訴費用分攤的相關文件、組織機構與委托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等復印件;案件應訴相關材料等。
(3)已繳納律師和訴訟代理、咨詢等費用的銀行付款憑證(如向境外支付外匯的需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及發票等復印件(發票密碼和校驗碼要清晰可查)。
(4)提供材料如為外文必須同時提供中文譯本或中文標注。
五、項目組織及申報要求
(一)各財政直管縣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申報并初審,審核匯總后聯 (略) 商務局、市財政局(財政直管縣對項目獨立評審,市局不再評審);各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項目申報并初審, (略) 商務局統一評審。市商務局、 (略) 轄區內項目進行審核,同時匯總各財政直管縣項目后聯 (略) 商務廳、省財政廳。省 (略) 財政廳對聯合上報的項目按規定進行審核,省財政廳按照《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號)有關要求,將項目資金直 (略) 轄市和各財政直管縣。
(二)企業申報外貿中 (略) 場項目,提供紙質材料的同時應進行網上申報(網絡申報請登錄http://**),網上填報信息應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凡未在網上申報的項目將不予支持。
(三)企業在進行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等項目申報時,應注意單個項目獨立成冊,不能多個同類項目合并申報;參加國際性展會的人員機票費, (略) 場考察項目中申報,不能與展位費合并在國際性展會項目中申報,否則不予支持。
網上申報及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1日,材料中的幣種按2023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匯率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并保留兩位小數。
(四)申報項目應符合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支持方向和范圍,并在規定期間內完成。企業申報材料應統一為A4紙,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材料封面要注明申報項目類型和名稱(模板見附件2),申報材料要參照申報通知的材料順序編制目錄(申報材料包含基礎材料+項目申報其他材料),目錄頁碼和卷內文件頁碼要對應一致。
(五)對外貿易項目資金申報表、對外貿易項目承諾書等應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各申報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準備并及時報送項目申報材料,具體申報事宜可提前咨詢各縣區商務部門。因企業申報材料缺項、錯項或復印不清,導致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不通過的項目,不予支持。
(七)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認真核對相關資料原件,確保申報材料復印件與原件一致;須對企業網上申報內容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符合支持條件的項目,填報《對外貿易項目資金匯總表》(附件3)并聯合行文上報。聯合行文內容包括項目組織申報情況、審核情況、申報材料與其原件一致性情況等。
(八)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對上報項目須作出承諾,對項目審核匯總后填報《 (略)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承諾書(市縣版)》(附件4),隨項目材 (略) 商務局。
(九)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政策宣傳及解讀;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指派專人負責,當好企業服務專員,精準對接本轄區外貿企業,將惠企政策及時、準確傳達到相關企業,并及時為企業答疑解惑。各縣區聯系人信息(附件5)應隨通知一并傳達到企業。
(十)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項目管理,強化資金監督;嚴格財經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或變相套取項目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要認真做好材料報送工作,將商務和財政部門的聯合行文、項目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四份) (略) 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合行文掃描件、*@*26.com。
附件:1.對外貿易項目承諾書
2.申報材料封面模板
3.對外貿易項目資金匯總表
4. (略)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承諾書(市縣版)
5.外貿中 (略) 場項目資金申報聯系人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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