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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項目名稱 | 新站 (略) 區少荃家園 * 棟 * 號房產招租 | |||||||||||
項目編號 | * AXXCJ * 3 | |||||||||||
委托方 | (略) (略) 技術產 (略) 社區管委會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網絡 * 次性報價期: * 日9: * 始至 * : * 止 | |||||||||||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出租標的 | 層數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租金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少荃家園 * 棟 * 號房產 | * 層 | 鋼混 | * . * | 6 | 0. * | 1 | ||||||
1.標的位置: 新站區文忠路少荃家園小區。 2.標的情況:有原承租人,擬出租標的按現狀出租。租賃房屋無權屬糾紛。出租 (略) 房屋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2、委托方為 * 般納稅人,按5%的簡易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只能向( * 般納稅人)承租方提供稅率為5%的房屋租賃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向(非 * 般納稅人)承租方提供房屋租賃增值稅普通發票。 3.房屋禁止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版)第 * 十 * 條第 * 項規定的“ (略) ”型行業。 4.中標后,中標方需與出租方簽訂安全責任狀。中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 * 切安 (略) 損失均由中標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5.承租人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 (略) 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 (略) 業、有毒物品或危險化學品銷售,不得從事產生嚴重噪音、 (略) 業,不得從事賭博等非法活動;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略) 先繳納后使用,首期租金為 * 年租金,以后租金每6個月支付 * 次;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與首期租金 * 并支付。 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無息退還。 | |||||||||||
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 (略) 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 (略) 為記錄累計未滿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過 * 個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過 * 個月。 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略) 列 (略) 人的,不得成為本項目成交人。 | |||||||||||
特別要求 | ( * ) (略) (略) 踏勘出租標的,就承租標的相關情況主 (略) ,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參與項目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 * )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標的面積為限,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 (略) 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 (略) )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額外服務,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 (略) 承擔。 ( * )承租人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用途及《 (略) (略) ( (略) ) (略) 規定》、《 (略) 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與他人 (略) 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 (略) 分或整體由承租人之外的第 * 方經營、使用,承租人須聯合該經營方向委托方提供書面承諾,該經營方對房屋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的責任及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 * )合同簽訂前,承租人須提供商鋪裝修及開業計劃作為合同附件;租賃期內,承租人需 (略) 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承租人需 (略) 的整體管理,符合文明創建要求;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 * )承租人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門前 * 包等相關費用,承租人承擔的水、電費 (略) (略) 分( (略) 分包括路燈、景觀燈、樓梯燈等公共區域用水用電,以及正常的電損、水損,具體以水電氣 (略) (略) 最終核定的數據為準)。 ( * )租賃期內,承租人對 (略) 改造、裝修、裝潢時,改造、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如因承租人裝修方案未通過審查而引起的 * 切損失, (略) 承擔,且改造、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租賃房屋的改造、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原因導致的維修費用除外) (略) 承擔。 ( * )承租人確保裝修、裝潢方案符合消防、環保、 (略) 門的相關規定,承租人完成裝修、裝潢后,如不能通過消防、環保、衛生 (略) 門驗收,導致 (略) ,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 * ) (略) 期內,承租人應確保該房屋經營業態符合消防等相關安全生產規定,不符合的 (略) 整改,并 (略) 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安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承租人應做好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范圍內的防火、防盜等工作,委托方、物業 (略) 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 (略) 工作檢查時,承租人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及時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十) (略) (略) 門及委托方的統 * 要求安裝門頭招牌,安裝前需將門頭方案報委托方審核, (略) (略) 門審批同 (略) , (略) 完畢 (略) 予以撤除。 (十 * )承租 (略) (略) 在項目的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和車輛秩序。在租賃期內,承 (略) 經營;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域、公共設施;不得隨意在項目內任何公共區域張貼廣告、懸掛標志或文字;承租人在獲得委托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項目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各種圖像;承 (略) 為不得影響相鄰承租方的正常經營和相鄰權,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間給委托方或第 * 人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 * )、承租人違反上述第( * )、( * )、( * )、( * )、(十)、(十 * )項約定,視同承租人違約,每發生 * 次扣除履約保證金總額的1%,作為承租人支付的違約金。 (略) 將立即下發書面通知限期立即整改,如承租人拒絕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 (略) 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完成整改,委托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承租人拒不整改逾期 * 日(含)的,視同承租人嚴重違約,委托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收回該房屋,不予支付承租人任何裝修補償、改造費用。 (十 * )租賃期內如承租人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經安 (略) 門下發書面整改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 (略) 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或人身損失的,視為承租人嚴重違約,委托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承 (略) 搬離,此類情形委托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承租 (略) 實施的裝修、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補償,不予返還承租人履約保證金,如造成委托方損失或法律糾紛,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十 * )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延期或減免房屋租金、履約保證金、水電費等費用,否則視同承租人嚴重違約, (略) 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承租人繳齊拖欠的租金等費用,由此導致相關損失及責任 (略) 承擔。如承租人拒不繳齊拖欠的租金等費用逾期 * 日(含)的,委托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收回該房屋,不予支付承租人任何裝修補償費用。 (十 * )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 * )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委托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承租人應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內交還房屋。承租人逾期不交,委托方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同時承租人需每天按中標合同日使用費標準的2倍支付房屋使用費;逾期超過 * 日(不含)不交的,委托方將有 (略) (略) 予以清空該房屋并對房屋 (略) 處置,無需向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或通過法律手段收回該房屋。 (十 * )承租人中標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房屋,承租人自《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物業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并繳齊履約保證金及首次租金等費用,委托方于收到承租人交付的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后5個工作日內將租賃房屋現狀交付給承租人;若因委托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 (略) 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若因承租人原因推遲交房,則租賃終止時間不予以等長時段順延。《 (略) 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按手印)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承租方逾期十天不簽合同或未繳齊費用的將移交交 (略) 門處理。 (十 *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改造、裝修、 (略) 分無 (略) 有和使用,或將房屋恢復至移交時原狀,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 * 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十 * )其他未盡事宜以委托方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 |||||||||||
承租人確定方式 | (略) 絡 * 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除涉及優先 (略) 使優先權的情形), (略) 為準。 注: (略) 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項目招標文件獲取及競價 | ( * )意向承租人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為企業的,須憑借第 * 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 (略) (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 2.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點擊 (略) (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下方的“安 (略) (略) 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 (略) 公 (略) 網站(網址:http:/ *** )“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 )項目登記 完成主題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 (略) (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進入后選擇點擊“ (略) 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 (略) 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 * 個或 (略) 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注冊 (略) 賬戶 * 致。 ( * )繳納保證金 1.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企業庫注冊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特別注意: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也不得通過支付寶、微信轉賬等方式,必須 (略) 賬號轉賬匯入。) 2.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 (略) 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 *** 、 *** )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 (略) 截止時間前到賬, (略) 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 (略) (略) 區公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2. (略) (略) 絡 * 次性報價須知。 3.如出租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 (略) 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 |||||||||||
(略) 置 | ( * )合同簽訂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略) 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 * )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 * 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略) 區公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 (略) 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 (略) 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 (略) 市文忠路 (略) (略) 區管委會B5區 * 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人為企業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
異議方式 | (略) 有異議, (略) 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 (略) (略) 區公 (略) 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市文忠路 (略) (略) 區管委會B5區 * 室,聯系電話: *** 。 ( * )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 (略) 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 (略) 理、 (略) 政訴訟程序的。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無 | |||||||||||
其他說明 | ( * ) (略) 截止之前工作時間 (略) (略) 區公 (略) (略) 查閱委托 (略) (略) 區公 (略) 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 (略) (略) 區公 (略) 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 * )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 (略) (略) 區公 (略) 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 * ) (略) 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 *** ), (略) (略) 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詢。 (略) (略) 區公 (略) 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 * )在公告截止時間前, (略) (略) 區公 (略) 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 | |||||||||||
聯系方式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應曉云、袁翠芳,聯系電話: *** | ||||||||||
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 *** 、 ***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楊工,聯系電話: *** ( (略) 市文忠路 (略) (略) 區管委會B5區 * 室),傳真: *** | |||||||||||
技術支持 | *** , *** | |||||||||||
本項目意向 (略) , (略) ,并針對 (略) 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 * 法定文書, (略) 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 (略) (略) 區公 (略) 。 | ||||||||||||
圖 * : (略) 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 * :標的外觀/內部(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略) (略) 區公 (略)
附件1:
網絡 * 次性報價須知
1. (略) 絡 * 次性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 (略) (略) 絡 * 次性報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相關約定通過電子 (略) * 次性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 * 次性報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 (略) 報價, (略) ( (略) )、《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 (略) 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 * 次性報價 (略) 使期組成。
5.報價流程
(1) * 次性報價期內意向方可以填寫己方對意向標的心理價位, (略) 底價。
(2)意向方在 * 次性報價期內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報價。最終價格以意向方最后 * 次提交報價為準,修改前的報價及撤回報價為無效報價。
(3) * 次性報價期 * 旦結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報價。 * 次性報價期結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終報價。意向方須謹慎報價,所報價格須合理且具有足夠競爭性。意向方不得以報價填寫錯誤、未及時提交報價等原因否認最終報價結果。
(4)如該競價標的無優先權人, * 次性報價結束后將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成交人,競價結束。
(5)如該競價標的存在優先權人,則系統 (略) 使期:
A.如 * 次性報價期內有意向方報價,優 (略) 使了優先權,則優先權人以當前系統最高報價確定為成交人,競價結束;如優先權 (略) (略) 使優先權,則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成交人,競價結束。
B.如 * 次性報價期內無意向方報價,優 (略) 使了優先權,則優先購買權人以標的底價確定為成交人。如優先權 (略) (略) 使優先權,則項目流標。
(6)優 (略) 使優先權,不得撤回。
注: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是指最終最高報價有且僅有 * 人的,則確定該競價人為成交人;如最終最高報價不少于兩人的,則按照提交報價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提交最終最高報價時間最早的競價人為成交人。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略) 區公 (略) 將對本次 (略) 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 (略) 為準。
7.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承擔責任。
(1) (略) 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 (略) 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略) 區公 (略) 有權中止項目。 (略) 絡報價結果, (略) (略) 區公 (略) 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 (略) 的;(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 (略) 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3) (略) (略) 區公 (略) 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 (略) 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4)《 (略) 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5) (略) 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 (略) 理
如因系統故障 (略) (略) 區公 (略) 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區公 (略) 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 (略) 的事項消除后, (略) (略) 區公 (略) 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在 * 次性報價期出現異常的,排除異常后恢復報價,恢復報價后 * 次性報價期不少于1個小時。
(2) (略) 使期內出現異常的,經優先權人 (略) 使優先權;
(3)非上述情形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 .其他未盡事項詳見《 (略) 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 * 】 * 號)
* .本須知最終解釋 (略) (略) 區公 (略) 。
(略) (略) 區公 (略)
附件2: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房屋出租方( * 方): (略) (略) 技術產 (略) 社區管委會
房屋承租方( * 方):
合 同 簽 訂 地 點: (略) 區管委會
合 同 簽 訂 時 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 *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 * 致,簽訂本合同。
第 * 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座落于房產,面積為 ㎡,租賃用途: 。
* 、房屋權屬情況:租賃房屋無權屬糾紛, * (略) 房屋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 * 方辦理相關證照。
* 、 * 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 (略) 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 * 方承擔。
第 * 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 * 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 * 方應在接收房屋之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 * 方。如 * 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生,該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 * 方(不計息);如 * (略) 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 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 * 條:房屋租金、繳納方式、繳納時間
* 、首年租金為人民幣:(¥元),遞增情況無.合同總金額為(¥ 元)。
* 、 * 方將租金繳至 * 方指定的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商 (略) 支付。
* 、 * 方每3個月支付 * 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 * 個使用期開始 * 日前向 * 方支付。
* 、 * 方應于租金等相關費用繳清后5日內將繳款憑證提供至 * 方, * 方根據 * 方提供的憑證開具發票等相關票據。所有需向 * 方繳納的租金、保證金、違約金等費用均轉入 * 方以下賬戶:
單位: (略) (略) 技術產業開發區財 (略)
(略) : (略) 支行
賬號: ***
* 、 * 方直接 (略) 簽訂合同并繳納物業費。
第 * 條:房屋交付
* 、 * 方收到 * 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 * 方。 * 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 * 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 (略) 順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擔。
* 、因 * 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 (略) 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 方不承擔其他延期交房責任。
* 、 * 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正常適用狀態(招租公告另有約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 、 (略) 內容之外的任何理由拒收房屋,否則 * 方視同 * 方違約, * 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 * 方履約保證金并移交交 (略) 門處理。若 * 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未與 * 方辦理房屋移交手續或在房屋移交手續 (略) ,則本合同簽訂日視同為房屋移交日。
* 、 * 方參與競租的即視為已 (略) 了詳細 (略) 進行實地探勘,視為對標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 * 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第 * 條:房屋收回
* 、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 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 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 * 方。
* 、 * 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正常使用完好狀態, (略) 期內 * 方添置的可移動 (略) 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 * 方,或 * 方將房屋恢復至出租移交時原狀交還 * 方。
* 、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對于該房屋內 * 方未經 * 方同意遺留的物品, (略) 處置。
* 、 (略) 驗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 * 方收回房屋,方可 (略) 。
第 * 條:裝修改造
* 、房屋租賃期間, * 方因經營需要對 (略) 裝修的, (略) 費用由 * 方承擔; (略) 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如因 * 方裝修方案未通過審查而引起的 * 切損失, (略) 承擔; * 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 * 方與相臨產權人的產權界限, (略) 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 (略) 由 * 方承擔。
* 、如 * 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設施、 (略) 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級的施工由 * 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 * 方承擔。
* 、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 * 方必須 (略) 管理, (略) 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 * 方承擔, * (略) 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等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 條: * 方的權利義務
* 、 * 方按期向 *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 方為 * 般納稅人,按5%的簡易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如 * 方為 * 般納稅人, * 方提供稅率為5%的房屋租賃增值稅專用發票;如 * 方為非 * 般納稅人,則 * 方只能向 * 方提供房屋租賃增值稅普通發票。
* 、 * 方應為 * 方提供辦 (略) 需租賃證明、產權證明等相關材料。
* 、 * 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 、 * 方按現狀提供租賃房屋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 * 方使用, * 方對該附屬設施、設備有監管權,但不 (略) 期內此類附屬設施、設備的檢測、維修、保養等義務。
* 、在租賃期限內, * 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 (略) 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權,應提前 * 日書面通知 * 方。
* 、 * 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 (略) 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 * 方造成損失的,由 * 方負責賠償。
* 、 (略) (略) ,如因融資需要將本合 (略) 抵押的,無需征得 * 方的同意, * 方保證 * 方在租賃期內的正常經營活動不會因此受到任何不影響。
第 * 條: * 方的權利義務
* 、 * 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繳納房租等費用。
* 、 * 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略) 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
* 、 * 方 (略) 期內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停車、門前 * 包等相關費用, * 方承擔的水、電費 (略) (略) 分( (略) 分包括路燈、景觀燈、樓梯燈等公共區域用水用電,以及正常的電損、水損,具體以水電氣 (略) (略) 最終核定的數據為準)。
* 、 * 方確保安全生產、經營, * 方 (略) 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 方接收房屋后,除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外,該處租賃房屋、附屬設施、 (略) 存放物品的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 * 方完全承擔。
* 、 * 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 (略) 承擔。如因 * 方對附屬設施、設備監管不當或維護、 (略) 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 * 方承擔。
* 、 * 方應 (略) 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安全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略) 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 (略) 工作檢查時, * 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 、如房屋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 * 方須書面告之 * 方,經 * 方專業人員檢查后確系主體結構問題, * 方承擔維修責任。
* 、 * 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調好與 (略) 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 * 方的權益。
* 、 (略) 期內如 * 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 * 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到期前, * 方有意繼續承租的, * 方 (略) 本合同過 (略) 為的前提條件且必須同時參加新 * 輪的房屋招租競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 、 * 、 (略) 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 * 、 * (略) 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 (略) 承擔。
* 、因 * 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 (略) (略) 專項評估后按評估值予以補償,同時支付違約金,支付違約金后 * 方不對合同解除后期待性利益和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損失、經營損益等)承擔賠償責任。
* 、因 * 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間 (略) 實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 * * 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略) 任何經濟補償, * 方對于 * 方承租期間的裝修、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補償, * 方應交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略) 門、拆遷單位對于房屋的裝修、 (略) (略) 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補 (略) 得:
( * ) (略) 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 * ) (略) 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 *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 * )其他不可預見的情勢變更因素導致 (略) 的。
* 、 (略) 為之 * 的,視為 * 方嚴重違約, * 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 (略) 搬離,此類情形 * 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 * (略) 實施的裝修、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補償,同時 * 方按本合同約定向 * 方支付違約金,如造成 * 方損失或法律糾紛, * 方承擔相應責任:
( * )不支付或者逾期不按照約定期限及金額支付租金達 * 日(不含)的。
( * )欠繳各項費用達元整(¥ 元)的。
( * )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 *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租賃用途使用房屋的。
( * )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的。
( * )從事違反商業道德與欺詐、 (略) 為以及任何有損 * 方聲譽或 (略) 為。
第十 * 條: * 方違約責任
* 、 * 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按延遲的時間對租賃期限做相等的順延。
* 、 * 方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原因(正常對對房屋 (略) 維修、維護的除外)給 * 方造成損失的, * 方、 * (略) (略) 區有資質的審計評估庫中選定相關機構負責評估損失后予以補償。
* 、 (略) 期內, * 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 方,同時須向 * 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 (略) 之日起剩余租期總租金的 * %。
* 、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 * 方造成損失的, * 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第十 * 條: * 方違約責任
* 、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為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 * 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整(¥元)。
* 、未經 * 方同意, * 方擅自 (略) 裝修或在使用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 * 方除有權要求賠償違約金及損失外, * 方 (略) (略) 維修復原, * 方不維修復原的, * 方可指定 (略) 維修, (略) 有維修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單位報酬、材料費用、人工費等) (略) 承擔。
* 、 (略) 期內, * 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 (略) 之日起剩余租期總租金的 * %。
* 、 (略) 期內 * 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且未觸犯本合同第十條第 * 款第( * )、( * )項約定, * 方除須補交租金、相關費用外,每遲付 * 天應按本合同房屋每日租金的標準的2倍金額支付違約金,且 * 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由此引起的 * 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 * 方承擔。
* 、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并返還 * 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 * 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房屋延期使用費外,每延遲 * 天, * 方每天另按本合同房屋每日使用費標準的2倍支付 * 方違約金。
* 、 (略) 期內發生的違約金及延期使用費均直接從 * 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略) (略) 繳納。
第十 * 條:特別約定
* 、 (略) 期內,房屋必須由 * 方本人經營,未經 * 方書面同意,不得與他人 (略) 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 * 方同時向 * 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出租房屋內經營業態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存查。 (略) 分或整體由 * 方之外的第 * 方經營、使用, * 方須聯合該經營方向 * 方提供書面承諾,該經營方對本合同項下 * 方的責任及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 、 (略) 期內, * 方 (略) 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承擔相應物業管理費; * 方承諾遵守本項目有關 (略) 有規章、條例和制度, * 方 (略) 的整體管理,符合文明創建要求。
* 、 * 方裝修期間應嚴格按經審 (略) 裝修,不得擅 (略) 修改。
* 、 * 方確保裝修、裝潢方案符合消防、環保、 (略) 門的相關規定, * 方完成裝修、裝潢后,如不能通過消防、環保、衛生 (略) 門驗收,導致 (略) ,責任由 * 方承擔。
* 、 (略) (略) 門及 * 方的統 * 要求安裝門頭招牌,安裝前需將門頭方案報 * 方審核, (略) (略) 門審批同 (略) , (略) 完 (略) 予以撤除。
* 、 * (略) (略) 在項目的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和車輛秩序。 (略) 期內, (略) 經營;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域、公共設施;不得隨意在項目內任何公共區域張貼廣告、懸掛標志或文字; * 方在獲得 * 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房屋項目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各種圖像。
* 、 * 方應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等; (略) 為不得影響相鄰承租方的正常經營和相鄰權,如因 * 方原因導致 * 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 * 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 方使用房屋期間給 * 方或第 * 人造成的損失由 * 方承擔賠償責任。
* 、 * 方違反上述第十 * 條第( * )、( * )、( * )、( * )、( * )、( * )項約定,視同 * 方違約,每發生 * 次, * 方扣除履約保證金總額的1%,作為 * 方支付的違約金。 (略) 將下發書面通知限期立即整改,如 * 方拒絕整改或限期內未完成整改的, (略) 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完成整改, * 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 * 方拒不整改逾期 * 日(含)的,視同 * 方嚴重違約, * 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收回該房屋,并不予支付 * 方任何裝修、改造補償費用。
* 、因水、電、氣 (略) 門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導致 * 方的損失, * 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義務。
十、 (略) 期內如 * 方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經安 (略) 門下發書面整改通知后仍不予限期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 (略) 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或人身損失的,視為 * 方嚴重違約, * 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 (略) 搬離,此類情形 * 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 * (略) 實施的裝修、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補償,不予返還 * 方履約保證金,如造成 * 方損失或法律糾紛, * 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 * 、 (略) 期內,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延期或減免房屋租金、履約保證金、水電費等費用, (略) 可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直至 * 方繳齊拖欠的租金等費用,由此導致相關損失及責 (略) 承擔。
十 * 、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應在 * 方要求的期限內交還房屋, * 方逾期不交房屋, (略) 將采取停水停電等管理措施,由此導致相關損失及責 (略) 承擔;逾期超過 * 日(不含)不交的, * 方將有 (略) (略) 予以清空該房屋并對房屋 (略) 處置,或通過法律手段收回該房屋。
十 * 、 如 * 方租賃房屋后以設立個體工商戶名義具體使用經營的,則個體工商戶業主必須為 * 方本人或 * 方的配偶( * 方需向 * 方提供結婚證原件核查),且承諾同意該個體工商戶為本房屋的共同承租人在本協議上蓋章。如個體工商業主不是 * 方本人或 * 方的配偶,或該個體工商戶不同意作為共同承租人在租賃協議上蓋章的, * 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則無需向 * 方承擔任何責任。
十 * 、 如 * 方 (略) 名義經營的, (略) 股東,且 (略) 為本房屋的共同承租人在本協議上蓋章并對租金承擔連帶責任。 (略) 的股東、 (略) 不同意作為共同承租人在租賃協議上蓋章的, * 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則無需向 * 方承擔任何責任。
十 * 、鑒于目前 (略) 市軌道交通建設、市政道 (略) 于大建設期,如出租房屋周邊區域存在市政建設的, * 方不得以此提出減租、免租、延長租期的請求。如因此提出解除合同的,視為 * 方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 * 條:本合同附件之送達地址為本合同雙方信息、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詳見附件,若有變更,變更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變更方承擔。
第十 * 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 (略) 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 (略) 理:
* 、 (略) 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 、 (略) (略) 起訴。
第十 * 條: (略) ,招租公告與本 (略) 分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 * 條:本合同 * 式 * 份,其中 * 方執 * 份, * 方執 * 份, (略) 門備案 * 份。
第十 * 條:本合同經 * 、 *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 (略) 市公共資 (略) 備案。
* 方(蓋章): * 方(蓋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日
合同附件:
承諾函
為維護產權交易工作的嚴肅性, * * 雙方鄭重聲明并承諾如下:
* 、雙方已明確知曉《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 (略) 令第 * 號)、《 (略) 市國有(集體)資產租賃交易管理辦法》(合政辦【 * 】2號) (略) 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規定:
( *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 * 十 * 條:受讓方確定后,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 (略) 調整。
( * )《 (略) 市國有(集體)資產租賃交易管理辦法》第十 * 條: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及時簽訂合同及續租合同,原則上不得簽訂補充協議,因特殊情況需簽訂補充協議的,不得訂立違背主合同主要權利義務的條款。
( * ) (略) 和交易文件關于簽訂書面合同的相關約定( (略) 和交易文件)。
* 、雙方承諾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簽訂項目的書面合同。如有違反,自行承擔 * 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 方:(公章) *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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