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運輸經營者、社會各界人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略) (略) 對昭通 (略) 新增包車客運運力經營的申請進行審查。經審查,申請事項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現將受理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反映意見須署名,并附聯系電話,單位反映意見須加蓋公章,逾期未報視為無意見。
地址: (略) (略) 太平 (略) 283號“市民之家” (略) 交運窗口
聯系人:金福榮,聯系電話:0870—#,郵箱:*@*63.com。
附件: (略) 新增包車客運運力經營受理公示表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略) 新增包車客運運力經營受理公示表
序號 | 申請主體 | 申請事項 | 經營范圍 | 擬投入車輛數 | 車輛等級 | 車輛技術等級 |
1 | 昭通 (略) | 新增包車客運運力經營 | 省際、市際、縣際、縣內包車客運經營 | 10 | 中級 | 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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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