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縣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的批復
隴政發〔2020〕 (略)
(略) :
你局報送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的請示》(隴自然資源發〔2020〕 (略) )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 (略) 、西北 (略) 北門之間的 *** 平方米(合4.3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收回后劃轉到隴西縣 (略) 名下。
二、土地用途為醫衛慈善用地,建設時必須符合隴西縣城鄉統籌總體規劃。
此復
隴西縣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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