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發協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3套集中箱式乘用車換電設備整體轉讓掛牌公告
發布日期: 2024-12-30 瀏覽量:
項目名稱 | 湖南城發協鑫 (略) 持有的3套集中箱式乘用車換電設備整體轉讓 | ||
項目編號 | GYZC* | ||
交易分類 | 國有資產類 | 所屬管轄范圍 | (略) |
資產轉讓掛牌公告
湖南城發協鑫 (略) 持有的3套集中箱式乘用車換電設備整體轉讓標的在我 (略) 進行公開掛牌轉讓,現向社會公告并征集受讓方。
公告期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 10 個工作日),請有意買受人在公告期內到我所交易服務進行受讓登記申請,并于 1 月 13 日16:00前交納交易保證金 2 萬元(以到達我所指定賬戶為準。保證金指定賬戶:競買人在“長沙公共 (略) ”http://**)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電子交易系統http://**)”,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通過資格確認后獲準參與(網絡)競價,競價時間為 2025 年 1 月 14 日 上 午 10:00 。
咨詢電話: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二部 0731-*
指導電話: (略) 產權交易服務中心 0731-*
項目詳細信息請登錄http://**(長沙聯合產權 (略) )、http://**(長沙公共 (略) )
長沙聯 (略)
2024年12月30日
掛牌轉讓公告內容
表一 轉讓標的簡況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湖南城發協鑫 (略) 持有的3套集中箱式乘用車換電設備整體轉讓 | ||||||
項目編號 | G2024SWZC0273 | |||||||
掛牌價格 | 104.465 萬元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 年 12 月 30 日 |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5 年 1 月 13 日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同意延期 0 個工作日。 | |||||||
表二 轉讓方簡況 | ||||||||
轉 讓 方 基 本 情 況 | 轉讓方名稱 | 湖南城發協鑫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略) (略) 179號湘江時代商務廣場A棟406 | |||||||
企業單位填寫 | 行政事業單位填寫 | |||||||
注冊號 | *MA4Q3NQK6E | 單位性質 | / | |||||
所屬行業 | 其他未列明專業技術服務業 | 預算形式 | / | |||||
企業組織形式 | (略) | 事業單位 法人證號 | / | |||||
注冊資本(萬元) | * | 主管部門 | / | |||||
法定代表人 | 曾云霞 | 主要負責人 | / | |||||
產權轉讓行為內部決策和批準情況 | 單位內部決策文件 | 湖南城發協鑫 (略) 2024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決議 | ||||||
批準的監管機構 | (略) | |||||||
批準文號 | 長城發能紀[2024]41號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 特別提示: 該標的物以實物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物進行實地勘驗,對標的物的質量、使用性能、瑕疵進行充分了解,一旦報名成功則視同對標的物價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認可,成交后,因標的物瑕疵產生的相關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注:如為多個轉讓方聯合轉讓的,應分別填寫本表。
表三 轉讓標的明細清單
人民幣單位:萬元
序號 | 掛牌編號 | 名稱及規格型號 | 數量 | 評估現值 | 掛牌價格 | 保證金 | 備注 |
1 | G2024SWZC0273 | 集中箱式乘用車換電設備 | 3 | 104.465 | 104.465 | 2 | 本次轉讓的標的換電站設備于2019年初采購并完成安裝調試。其中兩套已拆卸,存置于長沙三汊磯場地內,另一套未拆卸,位于 (略) (略) (略) 停車場地內。三套設備均長期閑置,核心部件及附件損壞、銹蝕,不能正常換電。 |
總 計 | 104.465 | 104.465 | 2 |
表四 交易條件及受讓方資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條 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或╳) | ||||
1、意向受讓方資格確認后在掛牌截止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 2 萬元到該項目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競買人在“長沙公共 (略) ”(http://**)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電子交易系統(http://**)”,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若資產轉讓成交,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約定期限,將交易價款付至聯交所的資金結算賬戶。如受讓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則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受讓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4.本次掛牌轉讓的資產均為現狀轉讓、現狀交付。本次轉讓的標的換電站設備于2019年初采購并完成安裝調試。其中兩套已拆卸,存置于長沙三汊磯場地內,另一套未拆卸,位于 (略) (略) (略) 停車場地內。三套設備均長期閑置,核心部件及附件損壞、銹蝕,不能正常換電。資產交接、拆卸、運輸須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 5.意向受讓方自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繳納成交總價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到轉讓指定賬戶(單位名稱:湖南城發協鑫 (略) ,開戶行: (略) 華豐支行,賬號:8100 0009 8499 0000 01),未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同受讓方拒絕簽訂合同。 6.受 (略) 理標的資產時產生的勞務費、協調費、轉用費、機械設備使用費、稅費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資產清運過程中產生的運輸等相關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資產清運過程中的操作安全、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7.本次項目長沙聯交 (略) 的所有交易服務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意向受讓方(競買人)提供虛假資料取得最終受讓資格的,轉讓方有權不予退還競買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買人的受讓資格。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9.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本次轉讓的標的以現狀進行交接。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轉讓標的資產進行實地勘驗,對轉讓標的資產的質量、使用性能、瑕疵、狀態及競價方式、實際情況等進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認可,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遞交了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相關約定以及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如意向受讓方在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和服務費。 | ||||||
對 受 讓 方 的 要 求 和 資 格 條 件 | / | |||||
交 易 方 式 | 網絡競價 | |||||
項目聯系(指導)人 | 聯交所 聯系人 | *先生 | 電話 | 0731—* | ||
產交服 務中心 | 劉女士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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