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第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加強全區糧食和儲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行為,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糧油倉儲管理辦法》《關于深入學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試行)》等法規和規定,我局在《自治區糧食局 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全區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寧糧展〔2014〕29號)的基礎上,重新擬制了《全區糧食和儲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3年10月28日前,通過傳真、信函、郵件等方式書面反饋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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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3年9月28日
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全區糧食和儲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第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加強全區糧食和儲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行為,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糧油倉儲管理辦法》《關于深入學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試行)》等法規和規定,結合全區糧食和儲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落實落細職責,構建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新格局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責權利相統一和“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的監督管理體制”等原則,全面落實“深、準、狠”總要求和“防、查、改、教、強、技、制、督、調、究”各項工作,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適應糧食和儲備行業發展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得到加強;安全生產事故起數、傷亡人數和經濟財產損失明顯下降,著力構建政府監管有力、部門指導到位、企業全面負責、職工積極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職責。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管理職能,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負責轄區糧食和儲備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監管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負責研究分析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形勢,制定相關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標準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轄區糧食流通、加工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檢查行業領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組織實施轄區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負責轄區糧食流通領域倉儲物流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含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工作重點。全面落實部門監督管理職責,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領導和企事業單位(企業、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強化對行業安全生產的管理;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建立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渠道;推進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進程,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夯實企事業單位管理基礎;切實提高整個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嚴格相關方管理制度、規范和安全協議等管理;防范化學藥劑丟失被盜、設備傷人、糧堆(堆放物資)倒塌、車輛傷人、粉塵爆炸及火災、水災、用電等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安全生產事故救援能力。
二、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制度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指導和督促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企事業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加強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層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涵蓋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一線員工等所有層級和崗位,保證對安全生產設施和防護裝備的投入,強化企事業單位管理和職工安全教育,及時排除安全生產隱患。職工必須掌握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服從管理,照章作業,規范運作。
(五)完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能,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檢查程序、內容和方法,注重實效,堅持屬地、行業、企業三方共查,自查、核查、檢查、排查“四查”聯動,建立監督檢查“聯合簽字背書”制度,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確保領域全覆蓋、排查無死角、風險零遺漏,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檢查質量。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企業、直插現場的方式,進行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一竿子插到底”檢查,督促企事業單位努力改善工作條件,規范操作程序,消除不安全因素。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完整的記錄,建立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報案銷案制度,并及時書面通報企事業單位和當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六)建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責任認定制度。糧食和儲備行業企事業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報告。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組織搶險救援,并按規定時限向當地應急管理、糧食和儲備部門報告。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積極配合搞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責任認定工作,認真總結教訓。事故等級認定及處理,要嚴 (略) 頒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其中: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財產損失超過20萬元的事故應及時上報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企事業單位在事故原因調查完成后,1個月內到當地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備案內容包括:事故發生過程、人員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調查處理經過、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教訓。
(七)建立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內容,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采取措施得力、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對無視安全生產、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等制度。每年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專業技能培訓,堅持把宣傳教育培訓作為基礎性工程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加強行業領域各級干部安全生產綜合能力建設,提升監管部門重點人員專業素養,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包括特種作業人員和一般作業人員,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同時,建立健全行業領域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風險隱患管控和隱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規章制度等。
三、強化規范管理,不斷提高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
(九)強化生產現場安全管理。生產作業前,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始作業。電工、電焊工、機械維修工、司爐工、庫區特種車輛駕駛員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糧倉出入糧作業時,必須遵照《糧食倉庫安全操作規程》(LS1206-2005)等規定。糧倉出糧口上方,必須設置系留裝置,進出倉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繩(帶),安全繩(帶)系的方式、長短、牢固程度等必須有效,確保作業人員不會隨出倉糧食流動而陷入糧堆。入倉檢查、取樣、維修、清掃等作業人員必須保證2人以上作業,并設專人監護,人員未全部出倉之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禁止任何人員擅自進入倉內。要加強出入庫區車輛管理工作,設立必要的交通標識,非作業車輛不得進入作業區域,進出糧作業的車輛必須限速行駛,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對有電、有毒、有危險部位要設警示標志。糧庫生產區、作業區和儲糧區要設明顯的禁煙、防火標志。庫區內禁止吸煙,禁止使用火(電)爐取暖,無特殊情況不準明火作業,如確需明火作業,要加強防范措施,專人監管。大型機械,特別是輸送機移動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現場有專人瞭望指揮。烘干機、上下料倉、電路、立筒倉、油罐維修等高空作業時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并配備安全設施,堅持2人以上作業,作業現場要設安全員。糧食加工作業,必須遵照《糧食加工、儲運系統防塵防爆安全規程》《倉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糧油加工環境要求》等規定,嚴格火源控制,執行好庫區禁止火種、火源帶入儲存區的規定和儲存區內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嚴密粉塵爆炸預防措施,采取降塵措施控制粉塵進行作業,嚴格執行灰塵清掃制度,確保場地無積塵、揚塵,開展好防爆設備設施運行狀況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保證人員與運轉設備保持安全距離,作業機械設備定期檢查維護。
(十)加強糧食和物資儲備設施及辦公場所管理。企事業單位應當在重點部位安裝電子監控設施。簡易倉、罩棚、露天垛設置等應當符合安全要求。露天垛規范堆垛,不得設在高壓線下,垛與垛之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儲糧區應安裝避雷裝置并按規定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測。加強大風、大雪等惡劣天氣情況下對儲糧儲物設施的管理,要及時清除積雪,防止大風吹落苫蓋物或大雪壓塌罩棚、簡易倉等事故。加強對辦公用房、物資器材庫房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倉房、倉庫等設施維修改造檔案的管理,超過使用年限的倉房、倉庫等設施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拆除,發現有隱患的要及時進行維修,維修時不能改變原設計,不能及時維修的應當設立警示標識。禁止在危倉中存放糧食、物資器材,嚴禁在物資器材庫中存放糧食。
(十一)加強糧食烘干作業安全管理。糧食烘干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國家《糧食烘干機操作規程》(國家糧食行業標準LS/T1205—2002)。糧食烘干生產期,對烘干設備要堅持日檢查、周檢修、月小修制度,烘干結束后組織大修并形成檢修記錄。烘干機皮帶輪、傳送帶必須有防護罩(網)等防護設施。熱風爐除渣機槽內不得缺水,未設除渣槽的,要采取噴水等措施,避免爐渣中出現明火。裝糧作業的烘前倉、烘后倉及烘干機儲糧段不準人員進入,烘干機正常作業時嚴禁打開檢修門。一旦出現結頂、掛壁現象,應在倉外處理。確需入倉處理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嚴防作業人員被糧食掩埋或者在倉內窒息死亡。
(十二)嚴格做好儲糧化學藥品使用與管理。儲糧化學藥品的保管和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技術操作規程。實行雙人雙鎖雙門、專人管理、專倉存放、專人使用,做到入庫有登記,出庫有手續,消耗有記錄。未設專用藥劑庫的單位嚴禁儲存危險化學品。保管期間要定期檢查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對已出庫的危險化學品要實行動態監管,防止流失和被盜。企業熏蒸作業時,要制定科學周密的工作方案,嚴格做好各項防護工作,并及時報送屬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實施熏蒸作業要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范》(LS/T1211—2008)要求,在糧倉四周應保留必要的安全距離,設置警示牌和警戒線,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巡視、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熏蒸作業區,熏蒸散氣時考慮天氣、風向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時間進行通風散氣,并做好周邊居民和流動人員的防范工作。熏蒸結束后,及時將剩余藥品回收入庫,藥物殘渣和藥品包裝物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無害處理。
(十三)嚴格糧食加工作業操作安全管理。粉碎作業時,要按照《糧油加工環境要求》規定,仔細檢查物料,防止金屬、碎石進入粉碎室和防止粉碎時下料過大,導致卡死機器。打包作業時,人員事先要經過安全培訓,能夠正確使用打包工具,并佩戴防護設施,嚴禁將手和頭伸入打包機內的行為,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和檢查并備案。有限空間作業時,要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規定,作業前制定詳細合理的作業方案并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分級審批制度,對作業現場進行勘察和通風,并設置防護欄和警示標志。作業過程中,人員要佩戴安全防護設施,嚴禁單人作業無監護情況發生,對有限空間氣體濃度進行連續監測,若采用間斷性檢查,間隔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臨時用電作業時,嚴格履行臨時用電分級審批制度與安全用電操作規程,并對作業環境進行勘察,對于作業人員資質進行審查,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和標識,檢查各種保護開關和接地保護是否運行正常,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要到位。動火作業時,要按照《動火作業》、《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等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和動火作業者、監護人員審查制度,對作業區域和環境進行嚴格監控,備齊動火作業工具,設置專人進行監護。
(十四)加強糧食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嚴格對標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專項文件《關于深化可燃性粉塵和冶金行業安全治理的方案》《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全區糧食流通加工行業谷物磨制類企業糧食粉塵爆炸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制度的通知》任務要求,強化行業領域糧食粉塵涉爆企業安全治理工作,嚴格監管執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縣(區)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全面摸清糧食流通、加工行業糧食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狀況底數,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問題隱患,“一企一檔”建立健全糧食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生產監管信息檔案,對轄區內企業安全狀況科學甄別,分類建立紅(重點監管)、黃(一般監管)、綠(自我監管)監管類型的安全監管信息數據庫臺賬,有效落實好分級分類監管,切實提高監管質效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針對性。
(十五)做好防火防汛工作和周邊區域安全管理。各企事業單位要成立安全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法定代表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確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日常防火工作;按照企事業單位規模配足專、兼職消防人員;按規定配備消防泵、消防管網、消防栓、消防水井、儲水池等消防裝備及設施,配齊滅火器、水桶、鐵鍬、板斧等滅火器材。消防專兼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消防裝備、設施及滅火器材應始終保持完好狀態,必要時能拉得動、用得上。要加強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措施和防火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消防演練,提高預防和撲救初期火災能力。要保持庫區內外排水溝渠暢通,排水設備設施齊全、充足,性能完好;防汛物資準備充足,防汛應急預案健全,分工明確,責任落實。要堅持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加大巡查頻次和保證信息暢通,保證企業安全生產。企事業單位要與周邊毗鄰的單位或居民搞好溝通協調,做好安全防火等方面的宣傳,簽訂安全協議。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配合安全生產管理、消防、公安部門,定期對周邊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大風天對周圍居民用火、節日燃放煙花爆竹等要嚴加防范,對庫區周邊要嚴防死守。
四、加強預防,建立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十六)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抓實抓細抓好。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區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列為重中之重。要進一步明確目標,分解任務,細化職責,強化安全生產行業監督職能,落實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監督機構及負責人員。要加強溝通與協調,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十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安全生產設施和裝備是安全生產的基本保障,企事業單位應保證安全生產設施建設、運轉和維護費用。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項目要堅持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使用。要督促企事業單位做好安全生產設施維護工作,使安全生產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要加強企事業單位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要加強裝卸工隊*管理,簽訂安全責任協議,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規范裝卸作業行為,改善住宿環境,加強用電取暖管理。
(十八)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隱患是安全生產各種矛盾問題的集中表現,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全面排查各類安全隱患,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把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崗位、每一位員工。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改清單,嚴格整改責任、整改標準、執法檢查、依法處置,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病源不消除不放過,徹底整治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十九)提高安全生產事故處置能力。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制定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注意跟蹤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變化趨勢,及時發現影響安全生產工作的普遍性問題,對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隱患發出預警,要建立并完善本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確保事故發生后救援工作快速、有效、科學開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員傷亡和減少財產損失。
(二十)廣泛開展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根據地區和企事業單位特點,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講座、案例展覽、演講、征文、技能比武等主題活動,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增強安全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和“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濃厚氛圍。
五、依法行政,確保行業領域生產有序進行
(二十一)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意識,規范管理標準程序。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切實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意識;要細化和完善糧食安全生產規范化操作標準和程序。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二十二)強化責任意識,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級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轄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管責任,有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執法人員可以進入糧食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檢查,適時查閱有關資料、憑證,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了解涉及經營作業等環節的安全生產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不得隱瞞,必須提出處理整改意見,責令限期改正。
(二十三)明確責任,準確定性,強化依法行政的嚴肅性。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企事業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除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還應查明對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職責的行政部門責任,對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生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阻撓、干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或者責任追究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自治區糧食局 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全區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寧糧展〔2014〕29號)同時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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