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經濟技 (略) 南 (略) 綜合辦公室 2025年度天津經濟技 (略) 南 (略) 綜合辦公室南港航運服務中心租賃項目 (項目編號:TDJSZX-TEDA-2025-010)成交公告 發布日期:2025年03月14日 發布來源:天津經濟技 (略) 南 (略) 綜合辦公室 一、項目編號:TDJSZX-TEDA-2025-010 二、項目名稱:2025年度天津經濟技 (略) 南 (略) 綜合辦公室南港航運服務中心租賃項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標的信息 第1包 :
五、單一來源采購人員: 劉銳(采購人代表)、趙如彪(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費用收費金額(元):#.00 2.代理費用收費標準:以成交金額為基數。成交金額#以下費率1.5%,成交金額100-#費率0.8%,成交金額500-#費率0.45%,成交金額1000-#費率0.25%。此費率為差額累進費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經濟技 (略) 南 (略) 綜合辦公室 地址:天津南 (略) (略) 1號 聯系方式:02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泰達工程 (略) 地址:天津經濟技 (略) (略) 21號、23號 聯系方式:02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建霞 電 話:022-# 十、附件 采購文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010K.doc 《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聲明函.jpg 十一、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 天津南港航運服務中心(立項階段稱為“天津南港港務大樓”)其地理位置、面積需求和其他各方面條件均滿足口岸查驗單位日常辦公用房要求。同時,本項目涉及的單位已入住較長時間,辦公所需環境及設施設備已根據口岸查驗單位需要部署完成,如改變辦公地點,相關設施不便搬運且不利于節約成本。為減少資金重新投入,順暢高效做好口岸查驗工作,滿足日常業務辦公需要,擬繼續租用 (略) (略) 南 (略) (略) 北350米的天津南港航運服務中心為辦公地點。由于天津南 (略) 為天津南港航運服務中心的產權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 (略) 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之規定,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政府采購。 天津泰達工程 (略) 2025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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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