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一批玻璃鋼物資 | ||||||
轉讓方名稱 | 國家管網集 (略) | ||||||
轉讓方承諾 |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處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流程,已獲得相應批準,并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我方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合法有效性負責,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聯交所”)的相關規則,并按照公告等有關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4.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一切損失,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 ||||||
轉讓底價 | 318,423元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否 |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
交易機構 | 項目負責人: 陳經理/黃經理 聯系電話: 0755-*/ 0755-* | ||||||
一、資產情況 | |||||||
存貨 | 規格型號 | 詳見公告附件《標的資產明細表》 | 數 量 | 詳見公告附件《標的資產明細表》 | |||
名 稱 | 詳見公告附件《標的資產明細表》 | 計量單位 | 詳見公告附件《標的資產明細表》 |
資產概述 | 標的為一批玻璃鋼物資,為轉讓方庫存物資,均未使用并處于閑置狀態。 |
二、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轉讓方名稱 | 國家管網集 (略)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批準文件名稱 | 關于深圳LNG申請處置長期無動態物資的批復 |
批準單位名稱 | 國家石油天 (略) 液化天 (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讓方向深圳聯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保證金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應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深圳聯交所結算賬戶交納保證金。 3.意向受讓方若違反國有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執行。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全額原路返還。 4.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深圳聯合產 (略) 賬 號:*091 開 戶 行:廣州銀行深圳分行 5.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盡職調查。在盡職調查期間,意向受讓方不得干擾轉讓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與其他意向受讓方進行不正當的聯系和接觸。意向受讓方應對本項目交易條件、受讓風險以及資產狀況等事宜以及其他有關交易的問題進行了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在對轉讓標的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參加轉讓標的的交易活動。如意向受讓方成為本次轉讓標的的受讓方,應按現狀接受轉讓標的并按照標的交易文件等的規定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意向受讓方完成受讓申請手續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公告所披露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根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或深圳聯交所所有權利主張。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深圳聯交所或轉讓方有權按本次標的轉讓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處置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受讓方還需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6.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7.深圳聯交所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齊全性、合規性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 8.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次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且應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全部交易價款減保證金)支付至深圳聯交所指定賬戶,并保證該等款項來源合法。 9.受讓方須承諾嚴格按照轉讓方已擬定的交易合同簽訂合同并履行相關的條款。 10.轉讓方及相關中介機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的描述,僅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盡職調查,一旦完成受讓申請手續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作對實際資產與標的資產明細表可能存在的差異無異議,并自愿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風險。 11.受讓方應在深圳聯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提貨清運,轉讓方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超過期限的,轉讓方有權對標的資產另行處置。 12.提貨清運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費、搬運費等費用)及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3.看樣時間安排在本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6:00)(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樣),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安排聯系看樣,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 14.本次轉讓價格含增值稅,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項稅費按照相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15.受讓方須根據國家、省、市的相關要求規范使用或處置標的資產。如違規使用或處置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16.受讓方提貨清運前,雙方應辦理標的移交手續,移交后標的的保全責任、拆卸、搬運、現場清理等工作由受讓方負責。由于在拆卸、搬運、現場清理過程中造成損壞和丟失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損失,轉讓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7.受讓方在拆卸、搬運、現場清理過程時應制定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避免因麻痹大意給轉讓方或其他方造成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于受讓方的責任給轉讓方或其他方造成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受讓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8. 受讓方未按照交易規則及相關文件的規定按時向深圳聯交所支付相關交易服務費用的,深圳聯交所有權優先以交易保證金抵扣相關交易服務費用。相關交易服務費用不足部分,受讓方仍負有清償責任。由此導致的交易價款不足部分,由相關責任方補足。同時,受讓方確認,將按照交易規則及相關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轉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繳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19. 意向受讓方若違反國有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聯交所/轉讓方有權不予退還保證金: (1)意向受讓方于完成受讓申請手續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網絡競價、拍賣程序或其他競爭性交易的; (3)掛牌期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不按掛牌價與報價孰高原則成交的; (4)在網絡競價、拍賣程序或其他競爭性交易中,各競買人均不報價或舉牌應價的; (5)受讓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競價結果確認書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的; (7)存在其他違約或違反交易規則、轉讓公告及相關文件要求情形的。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本項目不設置資格條件 | ||
踏勘安排 | 看樣時間安排在本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6:00)(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樣),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安排聯系看樣,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標的為轉讓方庫存物資,均未使用并處于閑置狀態。 2.標的打包整體轉讓,不接受聯合受讓。 3.其他詳見留存在深圳聯交所的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4.本公告不構成要約,僅構成要約邀請。請意向受讓方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深圳聯交所對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諾和擔保。 |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保證金設定 | 60,000元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截止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掛牌截止日21:30前交納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內容和《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結算交易資金操作細則》執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深圳聯交所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全額返還相關主體。如果意向受讓方違約,其交納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簽署交易合同后,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待受讓方付清剩余交易價款后,履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38個周期,不超過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個月。 | ||
四、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有效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意向受讓方的,將按掛牌價與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產生兩個(含)以上符合條件意向受讓方的,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 | ||
五、其他信息 |
業務咨詢電話 | 陳經理 0755-* ;黃經理 0755-* |
聯系地址 | (略) 南山區沙河西路3185號南山智谷產業園A座19層 |
網址/微信公眾號 | |
附件 | 標的資產明細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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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