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商業綜合體設計項目變更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略) 商業綜合體設計項目已于2025年3月31日 (略) (略) 公共資源交易板塊發布招標公告,現招標人對原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調整:
1、招標文件技術標評審
序號 | 評 分 項 目 | 評 分 標 準 | 分項得分 |
1 | 投標人設計業績(1分) |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圖審合格證上的時間為準),完成過總建筑面積(略)㎡及以上公共建筑設計項目業績(必須含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每個得1分,本項最多得1分。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圖審合格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總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如以上證明材料未體現評分項中所要求業績特征的,需提供項目發包人或項目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 0-1 |
2 | 投標人設計榮譽(2分) |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獲獎證書或文件頒發時間為準)獲得過由國家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每個得2分,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每個得1分,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每個得0.5分,提供證明材料得分。本項最多計2個獎項,最高得2分。同一項目獎項不重復計分,按最高獎項計取一次。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獲獎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0-2 |
3 | 項目負責人業績(1分) | 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圖審合格證上的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總建筑面積(略)㎡及以上公共建筑設計項目業績(必須含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進行評分,每個得1分,本項最多得1分。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圖審合格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總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如以上證明材料未體現評分項中所要求業績特征的,需提供項目發包人或項目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 0-1 |
4 | 項目負責人榮譽(2分) | 根據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獲獎證書或文件頒發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身份負責的設計項目,獲得過由國家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每個得2分,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每個得1分,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每個得0.5分,提供證明材料得分。本項最多計2個獎項,最高得2分。同一項目獎項不重復計分,按最高獎項計取一次。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獲獎證書或文件復印件,項目負責人身份以工程設計合同或獲獎證書或文件為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0-2 |
5 | 設計組人員配備情況 (5分) | 1.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2.項目設計團隊(除項目負責人外)具有注冊執業資格:一級注冊建筑師1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1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1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1人、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1人、注冊城鄉規劃師1人、園林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1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1人,全部符合得4分,未全部符合的,則人員配備每符合一名得0.25分。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職稱證書、注冊證書、社保證明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①上述人員不得互兼,若有互兼人員不重復計分。②上述人員需提供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01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為準【繳費單位和投標人名稱必須一致,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 (略) 社保證明有效)】;擬派人員為事業編制的,需提供相關單位證明文件】。③若擬派人員為一級注冊建筑師的,需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并應符合《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號)文,須在個 (略) 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的,則不予給分。】④若擬派人員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一級,2018年7月20日發布“建人[2018]67號”文件之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與一級等同。 | 0-5 |
調整為
序號 | 評 分 項 目 | 評 分 標 準 | 分項得分 |
1 | 投標人設計業績(1分) |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圖審合格證上的時間為準),完成過總建筑面積(略)㎡及以上公共建筑設計項目業績(必須含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得1分,本項最多得1分。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圖審合格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總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如以上證明材料未體現評分項中所要求業績特征的,需提供項目發包人或項目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 0-1 |
2 | 投標人設計榮譽(2分) |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獲獎證書或文件頒發時間為準)獲得過由國家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得2分,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得1分,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得0.5分,提供證明材料得分。本項最多計2個獎項,最高得2分。同一項目獎項不重復計分,按最高獎項計取一次。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獲獎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0-2 |
3 | 項目負責人業績(1分) | 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圖審合格證上的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總建筑面積(略)㎡及以上公共建筑設計項目業績(必須含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得1分,本項最多得1分。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圖審合格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總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如以上證明材料未體現評分項中所要求業績特征的,需提供項目發包人或項目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 0-1 |
4 | 項目負責人榮譽(2分) | 根據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獲獎證書或文件頒發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身份負責的設計項目,獲得過由國家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得2分,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得1分,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設計獎項得0.5分,提供證明材料得分。本項最多計2個獎項,最高得2分。同一項目獎項不重復計分,按最高獎項計取一次。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工程設計合同、獲獎證書或文件復印件,項目負責人身份以工程設計合同或獲獎證書或文件為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0-2 |
5 | 設計組人員配備情況 (5分) | 1.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2.項目設計團隊(除項目負責人外)具有注冊執業資格:一級注冊建筑師1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1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1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1人、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1人、注冊城鄉規劃師1人、園林類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1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1人,全部符合得4分,未全部符合的,則人員配備每符合一名得0.5分。本項最高得4分; 【注:投標文件中裝訂職稱證書、注冊證書、社保證明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①上述人員不得互兼,若有互兼人員不重復計分。②上述人員需提供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為準【繳費單位和投標人名稱必須一致,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 (略) 社保證明有效)】;擬派人員為事業編制的,需提供相關單位證明文件】。③若擬派人員為一級注冊建筑師的,需提供電子注冊證書,并應符合《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號)文,須在個 (略) 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的,則不予給分。】④若擬派人員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一級,2018年7月20日發布“建人[2018]67號”文件之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與一級等同。 | 0-5 |
2.其余內容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紹興 (略) 基礎 (略)
中科 (略)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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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