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鼓勵基層單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認真做好2025年支持(略)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 (略) 有關要求,現就我縣2025年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項目申報指標摸底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用人單位范圍
我縣縣級及以下教育、衛生機構, (略) 、基層站所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十大生態產業相關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上述屬事業單位性質的,參加項目人員不占事業編制,按臨聘人員管理,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且3年項目期滿后仍能夠為招聘人員提供留用條件。對往年招用項目人員期滿留用率較高的用人單位可優先納入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積極參與項目。
對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納入申報范圍: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其他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受到舉報核查屬實或被勞動監察等 (略) 的;經營狀況較差、管理混亂,受到有關部門通報 (略) 理的;有其他嚴重不良誠信記錄的。
二、扶持政策
1.省財政對通過本項目招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參與項目的用人單位必須與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并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岷縣1850元)發放工資報酬。
2.項目補貼期內,允許項目人員參加各類政策性崗位、脫產研究生等招錄(聘)考試;對項目人員離崗出現指標空缺的,在剩余項目資金允許的情況下進行遞補,新遞補人員同樣享受為期3年的生活補貼。招聘的畢業生可享受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的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并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驗;項目期滿,與用人單位協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或創業,項目期不再延長;因用人單位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由符合條件的新用人單位再次招聘進入,繼續享受應享未享月數補貼政策。
3.財政補貼結束后,鼓勵用人單位留用已招聘的畢業生;對招聘畢業生留用率高和招聘脫貧家庭未就業畢業生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通過指標傾斜等方式給予扶持;對畢業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單位可取消申報資格。
三、申報時間、地點及材料
1.申報時間:2025年3月17日至3月22日(節假日除外)。
2.申報地點:岷縣人力資源和 (略) 403辦公室。
3.申報材料:
①2025年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指標申報單(附件1);
②2025年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招聘崗位申報表(附件2);
③單位情況介紹,所需的崗位名稱、專業要求、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及工資報酬、社保待遇等;
④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咨詢電話:(略);(略)。
附件:1.2025年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指標申報單。
2.2025年支持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招聘崗位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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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縣人力資源和 (略)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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