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3月 (略) 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98-* *(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傳真:0598-*
電子郵箱:*@*26.com
通訊地址:大 (略) (略) 大田 (略)
郵政編碼:*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大田縣流域河道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一期)均溪城關段生態修復提升工程項目 | (略) 大田縣石牌鎮、均溪鎮及華興鎮 | 大 (略) | (略) (略) | 該項目位于大田縣石牌鎮、均溪鎮及華興鎮,總投資7906.*元,其中環保投資252.*元。工程涉及均溪干流及周田溪支流,實施生態清淤12.90千米、改造閘壩9 座,新建堰壩3 座、防洪堤0.15千米、親水節點7 處、巡查步道5.13千米等工程。 |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安排施工期,減緩工程施工對流域水質和水生物的影響;合理設置臨時施工場和生態緩沖帶,做好水土保持,嚴格控制施工作業范圍,不得隨意擴大范圍和破壞周邊地表植被;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土方開挖時,盡量縮短作業時間,采用隨挖隨填、隨填隨種的方式分段分側施工,原有河道自然景觀盡量保留。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臨時占地進行植被恢復。 2.加強水環境保護。工程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避開雨季,科學施工;設置袋裝土河道圍堰,并在施工結束后即時拆除、清理;施工期設備、車輛沖洗等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3.加強大氣環境保護。施工場所應設施圍擋,采取定期灑水等抑塵措施;臨時裸露地表、堆土和粉粒狀物料堆場等應采取覆蓋措施;運輸車輛采取密閉運輸并噴灑除臭劑抑制臭氣擴散。 4.加強噪聲環境保護。加強施工期噪聲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降噪措施,確保施工噪聲達標排放,防止噪聲擾民。 5.落實固 (略) 置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實 (略) 理、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項目河道清淤開挖后的淤泥等一般固體廢物經有資 (略) 理后綜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減 (略) 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 (略) 置,不得產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環 (略) 理,禁止隨意傾倒。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