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LN2025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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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25年第2048號)營口水面16標段:4公司3中隊(3.125畝)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遼寧營口 (略) |
轉讓標的 (略) | |
掛牌價格 | 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0 |
掛牌日期 | 2025-02-06 |
交易方式 | 拍賣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承租(承包)方應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辦理完畢如下事項: (1)在大連產 (略) 站(http://**)進行注冊并在本項目出租(發包)標的中進行報名;網絡競價相關要求, (略) 絡競價須知; (2)將交易保證金支付至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以銀行提供的到帳時間為準,交款人名稱須與意向承租(承包)方名稱一致,現金不予受理,未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承租(承包)資格。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是意向承租(承包)方在大連產 (略) 站完成項目報名后,報名系統為意向承租(承包)方自動生成的《保證金交款通知書》中注明的賬戶,該賬戶為該意向承租(承包)方在本項目出租(發包)標的交易過程中唯一指定結算賬戶(包括交納交易保證金、租金(承包費)、交易服務費等相關款項),請意向承租(承包)方務必牢記。對于遺失、泄漏、忘記該結算賬戶或因報名時錯誤報名、在交款時錯誤錄入結算賬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意向承租(承包)方自行承擔。大連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交款賬戶中的括號為英文半角。 2、交納交易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承包)方可參與所有標的的競價。每個意向承租(承包)方可根據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數額,競得相應數量的標的(#元只可競得1個標的,#元最多可競得2個標的,以此類推,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數量每增加#元,最多可競得的標的數量增加1個),達到成交數量后,則不能再繼續參與競價。 3、本項目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承包)方承擔,一次性支付,詳見《網絡競價須知》。 4、本項目租賃(承包)期內發生政府及主管部門收取相關稅費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由承租(承包)方承擔。 5、意向承租(承包) (略) 上報名登記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以下事項予以認可并承諾履行: (1)已經充分知曉、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發包)所披露的公告內容,已經了解出租(發包)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發包)標的的全部現狀,在遞交承租(承包)申請后,不以不了解出租(發包)標的情況或出租(發包)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承租(承包)申請、退還出租(發包)標的或拒付租金(承包費)。 (2)若出現“交易保證金保證事項”中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出租(發包)方和大連產權交易所有權全額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3)同意被確定為承租(承包)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發包)方簽訂租賃(承包)合同,并在租賃(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交易保證金外其余租金(承包費)、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其他租賃(承包)相關事項雙方按照租賃(承包)合同的約定執行,保證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公告約定內容的前提下,全面履行該租賃(承包)合同條款及內容。 (4)同意在出租(發包)方要求的期限內完成交接。交接工作結束后出租(發包)方與承租(承包)方均在《資產交接單》進行會簽即視為交接完成。 (5)同意與出租(發包)方簽訂《資產交接單》后5個工作日內,大連產權交易所將全部租金(承包費)劃轉至出租(發包)方指定結算賬戶。 (6)同意并承諾不利用承租(承包)資產從事違法活動,損害監獄權益、聲譽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意并承諾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農田耕地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承諾嚴禁發生違法使用農田耕地的行為,同時承諾做好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7)同意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出租(發包)方提出的對租賃(承包)資產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記類型使用。承諾對于有特殊用途的租賃(承包)資產,具備相應資質要求。 (8)同意在租賃(承包)期間不得將租賃(承包)區域進行轉包至第三方,一經發現,出租(發包)方有權收回其承租(承包)權,重新進行發包。 (9)同意在租賃(承包)期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出租(發包)方要求開展經營活動,接受出租(發包)方的全面監督管理,租賃(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責任均由承租(承包)方承擔。 (10)同意接受本項目所披 (略) 絡競價須知、租賃(承包)合同樣板全部內容,并保證全面執行。 (11) (略) 上報名登記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公告及公告附件的全部內容及出租(發包)標的的現狀及瑕疵,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若未按照本公告及公告附件要求參與后續交易程序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意向承租(承包)方自行承擔。 (12)承諾所提交的承租(承包)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6、本次出租(發包)標的以現狀進行出租(發包),大連產權交易所對出租(發包)標的瑕疵等情況不承擔保證責任。為使意向承租(承包)方充分了解出租(發包)標的情況,請意向承租(承包)方在辦理承租(承包)登記前對出租(發包)標的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 7、本項目信息公告期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承包)方在此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出租(發包)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承包)方一經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公告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信息公告之內容及出租(發包)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承包)方若發生以不了解出租(發包)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租賃(承包)合同、拒付租金(承包費)、拒付交易服務費、放棄承租(承包)或退還出租(發包)標的、逾期遞交變更登記資料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出租(發包)方和大連產權交易所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出租(發包)標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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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