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進一步調動廣大人民群眾見義勇為積極性,根據《甘肅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訂)》規定, (略) 擬認定的見義勇為事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個人或單位如對擬認定的見義勇為事跡有異議可以通過來電、來信等形式反映,對公示期反映的可能影響認定的問題,我們將認真調 (略) 理。
受理單位: (略) 委政法委基層社會治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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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地址: (略) 綜治中心法律援助室
附件: (略) 2024年度擬認定見義勇為先進事跡
中 (略) 委政法委員會
2025年3月27日
(略) 2024年度擬認定見義勇為先進事跡
一、高培明見義勇為事跡
高培明,男,漢族,共青團員,空軍工程大學航空機務士官學校學員。2024年8月4日下午,從部隊回家探親的高培明和幾位好友 (略) (略) 若水度假村乘涼游玩,因天氣炎熱,當天到度假村避暑游玩的游客也較多,下午3點左右,突然從河里傳來一陣小孩的呼救聲,一個小孩在石頭上玩耍不慎落水了。因當時河水較為湍急,河岸邊其他人嘗試多次都不敢下水,加之落水兒童年齡較小不諳水性,已漸漸被河水沖至離河岸較遠的地方,情況十分危急。聽到呼救聲的高培明快速趕到河岸邊,看到落水兒童,他沒有多想,連衣服都沒來得及脫,果斷跳入水中,努力游到落水兒童身邊,一把抓住小孩的衣服,使出全身力氣將落水兒童拖到岸邊。此時,小孩母親也聞訊趕到了岸邊,因落水兒童被河水嗆了,加之受到驚嚇,導致神情恍惚、驚恐不安,經過高培明和身邊幾位好友的不斷安撫,落水兒童終于恢復了清醒。當看到自己小孩得救后,小孩母親當場向高培明和高培明的幾位好友表示感謝。事后,經過多方打聽,小孩的父母又專程找到高培明贈送了感謝信和一面“大義博云天,入水救幼童”的錦旗。
二、李鵬見義勇為事跡
李鵬,男,漢族,群眾, (略) 小滿鎮金城村四社村民。2024年9月2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李鵬騎車前往自家耕地收獲玉米,路過金城村四社居民點后方橋頭時,看到同社村民李兵的岳父劉麒麟在盈科干渠邊撿#玉米,劉麒麟停在盈科干渠旁的電動三輪車突然駛向盈科干渠內,李鵬本能地上前查看情況,看到李兵2歲半的孫子李知逸在電動三輪車上也掉進了盈科干渠。當時情況危急,電動三輪車和李知逸已被沖走,李鵬來不及多想,從干渠沿岸跑了一段后直接跳進了盈科干渠內,經過努力終于抓住了李知逸。但由于渠內水流湍急、水量大,且渠底和渠邊有青苔,特別滑,根本無法爬上來,李鵬盡量站立著抱著李知逸,兩人一車就這樣被水流沖向下游,直至沖至金城村三社 (略) (約200米),經過趕來群眾的合力幫助,最終將李鵬和李知逸救起。
三、楊輝祥見義勇為事跡
楊輝祥,男,漢族,中共黨員, (略) 保安。2024年9月1日下午4點,楊輝祥對蘆 (略) 進行例行巡查,當行至九孔橋北側時,楊輝祥隱約聽到有人在前方哭泣,他快步向前方走去,此時看見一名20多歲的女子越過柵欄跑到湖邊準備往下跳。見此情景,他沒有絲毫猶豫,立刻沖上去,一邊大聲呼喊勸阻女子不要沖動,一邊撥打了報警電話。當楊輝祥趕到柵欄旁時,女子已經跳入湖中,面對險境,他沒有多想,毫不猶豫跳下湖救人。此時湖面寬闊且水流湍急,加之沒有合適的支撐點,救援難度非常大,楊輝祥自己也不會游泳,只能盡力擺動手臂不讓自己也沉下去。憑借著過人的勇氣和冷靜的判斷,楊輝祥經過不斷嘗試,終于抓住了女子的手臂,此時楊輝祥的同事趙愛紅聽到動靜后也趕到了現場,趙愛紅拿出救生圈使勁向楊輝祥扔去,楊輝祥緊緊抓住救生圈,最終在周圍聞訊趕來的群眾合力救援下,該女子被成功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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