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資采*號】 (略) 醫療綜合服務能力及配套基礎設施提升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第十四標段
項目概況
(略) 醫療綜合服務能力及配套基礎設施提升項目-第十四標段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略) (河南省· (略) )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08點4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XRMYY-GJ-2025-01
2、項目名稱: (略) 醫療綜合服務能力及配套基礎設施提升項目-第十四標段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00元
最高限價:*.00元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平公資采*號-14 | 第十四標段 | *.00 | *.00 |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采購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5.2、資金來源:國家專項債,已落實。
5.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十九個標段。
5.4、交貨地點: (略) 。
5.5、交貨期限: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交貨完畢,文件中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5.6、質量要求:合格。
5.7、質保期::三年;文件中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質保期自設備安裝并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交貨完畢,文件中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是
9、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規定。本項目屬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也可提供電子營業執照);
3.2、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只需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詳見附件4);
3.3、供應商應具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只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詳見附件4);
3.4、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只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詳見附件4);
3.5、供應商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只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詳見附件4);
3.6、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只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詳見附件4)
3.7供應商須為設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應商為制造商的須具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供應商為代理商的須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在有效期內,經營范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 (略) 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非醫療器械可不提供。
3.8供應商所投產品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非醫療器械可不提供。所投產品為進口產品的供應商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投標產品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進字號),注冊證的適用范圍/預期用途應為醫療機構相關設備配套使用;若為非進口產品的供應商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投標產品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準字號),注冊證的適用范圍/預期用途應為醫療機構相關設備配套使用;
3.9所投產品為進口產品的,應提供追溯至所投產品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所投產品為國產產品的,不需提供授權書;
3.10提供“中國執行 (略) ”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和“信用中國”網站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 (略) ”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執行財庫[2016]125號文。(查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后)。
注:
1、如供應商為新成立企業,可提供注冊后的相關證明材料。
2、供應商必須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性,并承擔因就提供虛假資料被隨時視為放棄中標資格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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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