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南苑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江蘇省鹽南高新區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局以鹽南經科審(2024)9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省鹽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編研與城建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南苑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鹽南高新區境內。
2.1.2建設規模:對南苑小區內 (略) 錯混接分 (略) 面、附屬工程恢復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歷天(具體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具體以招標人或招標人授權的監理單位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1.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合格標準及招投標文件、合同約定的標準。小區雨污分流改造為民生工程,如因承包人施工過程中質量問題(偷工減料)所產生的后果和居民投訴及引起的負面輿情的,一切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2招標范圍:對南苑小區內 (略) 錯接混接分 (略) 面、附屬工程恢復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人保留對招標范圍內工程量適當調整的權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下述3.1.1項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 (略) 場監管 (略) ”,檢查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和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無。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 (略) 市級有關部門暫 (略) 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 (略) ”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 (略)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 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項目負 (略) 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的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投訴人或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
3.2.2.其他要求:
3.2.2.1.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 (略) 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4年4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2.2.3. 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2.2.4. 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3.6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 (略) 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記錄,影響 (略) 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 (略) 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 ”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 ”是指:http://**:880/#/login。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7月24日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一、評標、定標辦法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技術標評審、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薦有排序的 1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
二、評標標準和程序
(一)開標
投標文件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退回投標文件,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1)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2)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3)招標文件約定的出席開標會議的人員未到場的;
(4)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人最高投標限價的。
(二)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
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保證金繳納情況、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發現投標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響履約的異常低價投標,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說明,提請評標委員會分析研判認定是否作無效標處理。由于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澄清說明的,被否決投標責任自負。
招標人在評標準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主動提請評標委員會作無效標處理,在招標人審查意見表生成后,評標準備工作一旦結束,評標準備結果不因后續資格審查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三)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開標情況以及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環節發現的應作無效標情形進行確認后,將投標文件按報價由低到高順序進行評審。投標文件的評審按以下順序進行,上一階段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1、初步評審
1.1形式評審標準
對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文件的數字證書 | 符合數字證書認證的要求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
投標承諾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授權委托書 | 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
…… | …… |
1.2資格審查(資格后審)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上一階段評審的投標人資格對照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3.5項的規定要求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類似項目業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信譽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 |
…… | …… |
1.3響應性審查
對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質量標準、投標保證金、投標有效期、暫定價、不可競爭費用等實質性要求的響應性進行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工程質量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子目編碼、子目名稱、子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 |
技術標準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 |
投標價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3款載明的招標預算價及最高投標限價。 |
分包計劃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0款規定 |
…… | …… |
(四)項目合理平均價的確定方式
當經開標、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評審和資格審查無否決投標情形的投標報價數量≥5家時,剔除投標報價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進行算術平均得出項目合理平均價,當經開標、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評審和資格審查無否決投標情形的投標報價數量不足5家時,全數進入計算項目合理平均價。
項目合理平均價一經確定,不因后續評審環節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低于成本判斷
投標報價不低于項目合理平均價的95.00%。
(五)商務性評審
對通過上述審查的標書進行商務性評審,評標委員會在有效投標文件中,按照評標價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標人推薦1名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為異常低價,有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應當要求投標人作澄清或者說明,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不能說明其報價合理性,導致合同履行風險過高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評標委員會的要求以及投標人的澄清或者說明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三、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8.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標公告同步在江 (略) (http://**)、江蘇建設 (略) (http://**)、 (略) (略) (http://**)同步發布。
9.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0.其他1)本工程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并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鹽城開標大廳系統”,按系統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2)“鹽城開標大廳系統”網址為:http://**:81/#/login
請統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編制工具制作投標文件,相應軟件---廣聯達制作工具下載(網址:http://**#/download選擇江蘇省);
注:①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 ”是指: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統為新系統,需要重新注冊主體庫新信息與下載新驅動,具體可以參考交易系統界面操作手冊)
②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為GEB8, (略) 址為:http://**#/download 選擇江蘇省。
③“鹽城開標大廳系統”網址為: http://**:81/#/login (請提前登入環境檢測)
④使用互聯互通小助手CA登錄遇到問題請聯系: 國信CA 鹽城專線: * CFCA鹽城專線:*。
⑤系統操作指導請聯系:張工*、樊工*、薛工* 或 蔡工*。
11. 聯系方式招標人:江蘇省鹽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編研與城建服務中心
聯系人:陳主任
聯系電話:*
地址: (略) (略) 38號新龍廣場6號樓。
招標代理機構:蘇州 (略)
聯系人: 陳先生
聯系電話:*
地址:鹽城國際創投中心北樓9002室。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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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