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略) 道路清掃保潔和綠化養護
原項目編號: 2024HAWWZ(略)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略) 清掃保潔和綠化養護答疑公告
“ (略) 清掃保潔和綠化養護”項目(項目編號:2024HAWWZ(略))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問:招標文件P41“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投標人業績”一欄,請問我公司提供的單個業績合同同 (略) 環衛( (略) 清掃保潔) (略) 綠化養護服務內容,是否能在第1項和第2項中同時得分?
答:如果提供單個合同業績同時滿足第1項和第2項中的服務面積,可以同時得分。
2.問:招標文件P41“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投標人業績”一欄的第1項業績要求為“單個合同中總服務面積≥(略)平方米”,請問總服務面積如何理解, (略) 清掃保潔面積≥(略)平方米?
答:第1項業績要求“單個合同中總服務面積≥(略)平方米”是指“道路清掃保潔面積≥(略)平方米”。
3.問:招標文件P41“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投標人業績”一欄中,提供聯合體業績是否予以認可?
答:不予以認可。招標文件P4“第一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有明確要求。
4.問:招標文件P41“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設備配備”一欄中要求提供清掃車,我公司提供洗掃車是否予以認可?
答:只要符合該項中清掃車要求標準的都予以認可。
5.問:招標文件P42“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設備配備”一欄中要求登高(或高空)作業車作業有效高度≥15米,但經實際考察,車身銘牌并無“作業有效高度”相關字眼,請問另提供車輛制造廠出具的證明材料,是否予以認可?
答:車身銘牌或車輛說明書或車輛制造廠出具的證明等材料能證明作業有效高度≥15米的都予以認可。
6.問:招標文件P41-42“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設備配備”一欄中要求提供保險單,請問保險單具體是指哪類保險?
答:保險單包括但不限于機動車交強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等保險單。
7.問: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P82-P84“三、人員要求”中除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要求提供的相關人員證書作為評分條件外,其余人員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投標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
答:除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要求提供的相關人員證書作為評分條件外,其余人員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在投標文件中可以不提供。
8.問: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P84-P85“四、機械設備(車輛)要求”的“備注1”中提到“擬投入機械設備(車輛)(包括數量及規格參數等)須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低于招標文件要求的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不得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但招標文件第五章并未提到機械設備(車輛)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請問如何算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承諾函是否認可為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答:評標辦法“設備配備”中提到的機械設備(車輛)按評標辦法中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其他機械設備(車輛)由投標人提供承諾函,視為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9.問: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P84-P85“四、機械設備(車輛)要求”的“備注2”中提到“車輛必須是中標人自有車輛,本項目不接受租賃車輛。”但第三章評標辦法P41“商務評分標準—設備配備”是自有、租賃皆可。請問,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要求提供的設備是否包含在P84第五章發包人要求的機械設備(車輛)中?
答:評標辦法“設備配備”中提到的機械設備(車輛)按評標辦法中的要求,自有、租賃皆可。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要求提供的設備包含在P84第五章發包人要求的機械設備(車輛)中。
10.針對項目名稱: (略) 道路清掃保潔和綠化養護,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3)商務及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2.2.3(1)商務評分標準:獎項榮譽,我公司做出以下提問:
提問:1.2019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 (略) 清掃保潔類(或環境衛生類)榮譽(獎項)的:縣區級的,每個得1分;地市級及以上的,每個得2分,本項滿分3分。
2.2019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時間為準),投標人承擔的綠化管養項目獲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園林綠化養護類表彰(或榮譽)的:縣區級的,每個得1分;地市級及以上的,每個得2分,本項滿分2分。
事實說明:道路清掃保潔類(或環境衛生類)榮譽(獎項)要求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頒發的,園林綠化養護類表彰(或榮譽)要求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此評分項的 (略) 限,同一個項目評分榮譽頒發單位理應一樣,項目獲獎反映出投標人對項目的服務質量獲得相關部門認可,僅要求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是否屬于存在刻意設置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嫌疑。建議同1.修改為:園林綠化養護類表彰(或榮譽)要求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頒發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 (略) 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答:同意修改為:園林綠化養護類表彰(或榮譽)要求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頒發的。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及時下載。
聯系方法:
1.招標人
招標人:壽縣蜀山現代 (略) 管理委員會
地 址: (略) 壽縣炎劉鎮新橋大道與幸福大道交叉口(幸福大道22號)
郵 編:(略)
聯系人:俞慶報
電話:(略)
2.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合肥蜀山公共資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00 (略) (略) 北樓( (略) (略) 交口向西100米)一樓
郵編:(略)
聯 系 人:金工
電話:0551-(略)
合肥蜀山公共資源 (略)
2024年10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發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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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