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批準的審批意見,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保承諾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除依法不能公開的內容) | |
1 | 周寧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二期工程 | 周寧縣獅城鎮、咸村鎮、浦源鎮、純池鎮、禮門鄉、瑪坑鄉、泗橋鄉 | 福 (略) (略) | (略) | 周寧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分為一期、二期兩期工程實施,分為兩個獨立項目,均包括規模化供水工程和偏遠獨立村莊供水工程。其中,一期工程已批復正在實施。二期工程分為兩個子項目,分別為二期規模化供水工程及二期單村供水改造工程。 項目二期規模化供水工程合計供水規模 3.*m3/d,主要包括改造深洋水廠工程、新建咸村水廠供水工程、新建泗橋水廠供水工程、新建純池水廠供水工程、新建禮門水廠供水工程及新建數字水務工程。其中,改造規模以上水廠 1 座(深洋水廠*t/d),新建規模以上水廠4座(咸村水廠0.*t/d、泗橋水廠0.*t/d、純池水廠 0.*t/d、禮門水廠 0.*t/d)。 (略) 總長218.311km 。 項目二期單村供水改造工程設計總供水規模2350m3/d,涉及獅城鎮、咸村鎮、浦源鎮、純池鎮、禮門鄉、瑪坑鄉、泗橋鄉7個鄉鎮,34個行政村 (略) 村級供水工程。對取水工程、供水工程等設施進行改造。 項目總投資約 *.44 萬元,環保投資*元。 | (一)主要環境問題 1.項目施工過程中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施工噪聲、廢氣及凈水廠運營的“三廢”等對水、聲、大氣環境的影響; 2.工程征占用土地、土石方開挖、棄渣 (略) 置等對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的影響; 3. (略) 域水資源配置的影響; 4. (略) 域水環境的水文情勢影響。 (二)擬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1)水環境: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納入當地污水排放系統中;試壓廢水直接排放于附近的溝渠,圍堰基坑排水及混凝土系統廢水經沉砂池、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 (略) 理后,廢水回用于車輛、設備沖擊或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涉水工程施工時應選擇在枯水期實施,臨時圍堰形成后方可進行主體工程施工。 (2)大氣環境:定期灑水抑塵、施工圍擋噴霧、各個 (略) ,車輛駛離工地前, (略) 清洗輪胎及車身。 (3)聲環境:優化產生噪聲的設備 (略) 。施工期將施工設備盡量設置離敏感目標較遠的位置,并采取施工圍擋等降噪措施;高噪聲作業避開午間、夜間休息時段。 (4)固體廢物:施工期棄土棄渣部分回填和利用,其余及時運至指定的棄渣場,建筑垃圾運往周寧縣指定建筑廢料堆放點堆放,施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 (略) 置。 (5)地下水環境:施工期生產廢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當地村鎮污水收集系統。 (6)生態環境:施工期嚴格按照設計文件確定用地范圍。臨時占地應盡量減少占用現有植被或農田。施工結束時,臨時占地應及時恢復其原始功能或植被恢復。項目棄土石進行合理利用,多余的棄渣全部運至指定棄渣場,嚴禁隨意堆置。填方施工時,盡量做到先筑擋土墻,隨挖、隨運、隨壓,減少水土流失及影響周邊其他用地。涉水工程施工圍堰盡量選擇枯水期進行,采取圍堰導流形式;圍堰填筑前驅離 (略) 域內的魚類。 (7)生態保護紅線。施工期應加強施工作業的規范化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范圍,嚴禁跨越生態紅線及基本農田施工;臨生態紅線及基本農田一側設置圍擋,避免在施工作業范圍以外進行各類施工等破壞生態環境的活動。不得在生態保 (略) 及基本農田內設置施工便道、臨時堆土場、表土堆場、施工場地、棄渣場等臨時工程。施工作業時施工材料堆放場地盡量 (略) ,施工管線 (略) 鋪設,避免占用生態公益林內的植被。 2.運營期 (1)水環境:運營期各 (略) 凈水廠排泥廢水及濾池反沖洗水收集至污泥沉淀池后,上清液回用作源水;化驗室清洗廢水及生活污水經 (略) (略) 理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表1中旱地作物標準后,用于周邊農田或林地澆灌,不外排。新建塘壩工程設置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并按要求泄放生態流量。 (2)聲環境:運營期凈水廠及泵站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設備基礎減震、隔聲,風機消聲、軟連接等降噪措施,應盡量將泵房布 (略) 中部,所有凈水設備和水泵盡量布置在室內或水下,并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各水廠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2008) (略) 排放限值。 (3)固體廢物:運營期各凈水廠產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 (略) 置。機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化驗室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委托 (略) 理資質的單 (略) 理處置,不得隨意丟棄。各凈水廠排泥水經污泥沉淀池濃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 (略) 理,污泥沉淀池底泥由罐車定期清運至周 (略) 水 (略) 理。應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完善各類固體廢物 (略) 置措施。 (4)地下水環境:運營期在加氯加藥系統,以及相應的輸送管道做好防滲設計,管 (略) 做好密閉等相關措施,降低或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將污染物泄漏的環境風險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風險物質、危險廢 (略) 域,應做好地面防腐防滲設計,設置液體泄漏收集裝置;開 (略) 理設施、加氯加藥間及危險廢物暫存間等的地面破損觀察或檢查和維護,對突發的污染物泄漏事故編制應急預案,并對事故能夠迅速 (略) 理。 (5)生態環境:運營期各取水口按設計方案及規模引水,禁止超額引水;加強人員環保宣傳,禁止捕獵野生動物。 (6)環境風險:制定完善的化學品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專人負責;按相關規范要求設置次氯酸 (略) 圍堰;制定項目應急預案體系,配備應急桶、鏟子、沙子等應急物資;對涉及飲用水 (略) (略) ,應按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飲用水水源地:項目建成后,應加強飲用水水 (略) 的保護,按照《飲用水水 (略) 污染防治管理規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指南(試行)》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等相關規范進行建設和管理。尚未劃定飲用水水 (略) 的飲用水水源地,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參照《飲用水水 (略) 劃分技術規范》(*),結合水源地實際,工程供水前應劃定水 (略) 的保護范圍。 | 建設單位于2024年3月 (略) 絡公示(周寧縣 (略) )的方式對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了第一次公示;在本項目環評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建設單位于2024年5月7日~5月20日在寧德企業環境信息 (略) 、當地村鎮公告欄及報紙進行征求意見稿公示,公示的期限為10個工作日。 建設 (略) 上公示、現場張貼公告和報紙等方式進行公眾參與調查。公示期間均未收到群眾反饋意見。 | /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 備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公開的主體,該鏈接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公示維護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 | |
一、公示時間: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個工作日) | ||||||||||
二、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
三、聯系方式: | ||||||||||
電話:0593-* 傳真:0593-* | ||||||||||
電子郵箱:*@*63.com | ||||||||||
通訊地址: (略) 東僑經 (略) (略) 1號 | ||||||||||
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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