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自然資規告字〔2025〕5號
經績溪縣人民政府批準,績溪縣自然資 (略) 決定掛牌出讓2幅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劃要求: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 用途 | 出 讓 年 限 (年) | 規劃指標要求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
平方米 | 畝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系數) | 綠地率 | 投資強度(萬元/畝) | ||||||
2025-6 | 仁里村346省道和002鄉道交叉口 | 9599.28 | 14.4 | 商業用地(零售商業) | 40 | ≤1.2 | ≤40% | ≥30% | - | 418 | 84 |
2025-7 | 仁里村346省道和002鄉道交叉口 | 1851.3 | 2.78 | 商業用地(零售商業) | 40 | ≥1.2 | ≥40% | ≤15% | - | 81 | 17 |
需說明的事項:
1.上述地塊以凈地出讓,現狀交付。
2.土地開發程度:出讓范圍內桿管線 (略) 由受讓人勘驗 (略) 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3.日照間距、安全距離、消防通道、與周邊已建建筑物的退讓距離等按照國家建筑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4.地上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應當符合皖政〔2013〕58號通知《關于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皖自然資用〔2020〕2號通知《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設用地使用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規定。
5.本次出讓地塊項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獨享的口部建筑,建設單位(個人)在竣工驗收備案后,將人防工程無償移交給績溪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國有全資企業,由國有全資企業依據相關規定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
二、競買人條件及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聯合申請。競買人的資格審查按原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三、出讓方式:
申請人可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3日, (略) (略) 網(http://**) 本公告頁面,下載出讓文本。交納競買保證金后,在公告末端“我要競買”提出競買申請,經審核后,方可取得競買資格。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16時, 具備申請 (略) 將在2025年4月3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本次出讓地塊設有底價,采用增價方式,增價幅度每次#元整倍數,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出讓時間和地點:
公開掛牌日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8日15時
公開掛牌地點: (略) 開標廳(2)室
五、付款方式:
受讓人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讓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競買人須于拍賣(掛牌)會30分鐘 (略) (略) 網(http://**)自行打印的資格確認書和出讓文件要求提供的紙質報名資料(原件,一式兩份) (略) 現場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領取號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合同簽訂后轉作土地出讓價款,上繳國庫;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 (略) 在掛牌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三)上述地塊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現狀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四)受讓人須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開發建設,開發周期12個月。受讓人不能按期開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出讓價款總額0.5‰的違約金。
(五)本次出讓地塊的出讓價款,不包含受讓人依法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及地塊具體要求詳見出讓文件。
七、聯系方式和競買保證金賬戶:
1.聯系電話:0563-#
地 址:績 (略) 45號
聯系人:陳女士(績溪縣自然資 (略) )
2.保證金繳款開戶單位及賬號:
賬戶名稱: (略)
開戶行:中國 (略) 績溪華 (略)
賬號:#31
績溪縣自然資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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