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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 (略) 破產重整案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通知
(略) (略) (略) 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2024)湘0602破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 (略) (以下簡稱 (略) )破產重整,并于2024年9月24日作出(2024)湘0602破8號決定書,指定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擔任 (略) 管理人。 (略) (略) (略) 決定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時30分召開 (略) 破產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鑒于本案債權人分布各地,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本 (略) 絡會議( (略) 址:http://**) 的形式召開。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應提前向管理人提交個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管理人聯系方式:付律師,聯系電話:*。
債權人在會議前會收到律泊智破會議系統發送的通知短信,參會人員應使用電腦或手機參會,根據公告及手機短信提示內容進行測試及參會。本次會議文件將于 (略) 及“全國企業破產重整 (略) ”(http://**)。屆時請準時參與會議如遇到技術方面的問題可以聯系會務人員,聯系方式:*、*。
(略) 管理人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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