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貨地址: (略) (略) 雞冠山村中鋼赤峰礦業
二、保證金額度:0.0
三、商務條款:
一、結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生效后供方13-15日內將貨物送至需方指定地點;貨到驗收合格并檢斤,供方根據檢斤單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方在收具發票后60日內付80%;留20%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到期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2、合同簽訂前,供方需繳納#元履約保證金,待襯板送至需方指定地點并驗收合格,將履約保證金返還供方;若供方棄標或未履行合同,我公司將扣除履約保證金,并追究供方違約責任。二、交貨地點: (略) (略) 指定地點。三、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供方負責運抵指定交貨地點。運保費及貨物運至需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其他費用和全部風險均由供方承擔。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按國標執行,供方負責包裝和包裝費用,包裝不回收。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國家或行業最新標準及合同驗收。供方到貨前需至少提前1日通知需方組織人員驗收,供方需隨貨攜帶4份銷貨清單,貨到現場供需雙方對貨物進行外觀、數量、規格型號等初步驗收。初步驗收異議期限自貨交需方之日起7個工作日。該驗收合格,不視為對貨物質量整體驗收合格。若該驗收不合格,需方有權拒收不合格貨物,并要求供方3日內免費更換成合格貨物。六、違約責任:1、如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不可抗力除外),視為供方違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價款0.5%罰款。超過7日的視為供方根本違約,供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且需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如繼續履行,需方可從合同價款中扣除該筆違約金,供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如解除合同,供方除應退還需方已付款項外,還應承擔因未按時交貨所造成的需方全部經濟損失。2、如貨物初步驗收不合格,需方要求供方免費更換的,經催告后供方仍不更換,視為供方根本違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違約責任,供方除應退還需方已付款項外,還應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3、如貨物出現質量問題、未達到質量標準,供方拒絕維修、更換或經維修、更換后仍不能滿足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還質保金并追究供方違約責任,供方除退還需方已付款項外,還應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產品質量不合格給需方造成的損失,賠付金額為不合格產品對應價款的三倍,若該金額不能覆蓋需方全部損失的,供方仍應按需方實際損失賠償。4、如供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在正常使用中出現人身或財產損害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七、合同的解除:1、除合同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義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發生合同中約定解除事項的,任何權利方可單方解除合同。4、一方依據第九條第二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十條關于爭議 (略) 理。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后仍無法解決時,則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轄 (略) 提起訴訟。九、其它約定事項:合同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款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份,供方執#份,需方執#份。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掃描蓋章件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四、技術條款:
1、球磨機技術參數: (略) 理量:208噸/臺*小時(運轉時間:24小時/天,25天/月),加注最大鋼球尺寸:¢110,材質:鍛球;2、筒 (略) 理礦量不低于#噸(投標人填 (略) 理礦量不低于#噸);3、自貨物驗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之日起算。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如貨物因設計、工藝、制造、材料或運輸原因發生缺陷、損壞或不能滿足技術性能時,供方應于需方通知之時起48小時內免費更換,更換的貨物自其投入正常使用后重新起算質保期。
五、注冊資本必須大于等于#元
六、報名要求:1、投標人報價時需提供XX元/噸(結算時以檢斤為準);2、投標人報價時需將球磨機筒 (略) ;3、投標人給出球磨機筒體 (略) 理礦量(作為質保金結算);若投標人未給出以上任意一條視為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