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 元/年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首年租金*元,租金不遞增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商業,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及從事違法經營事項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成交價三年租金的10%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6、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7、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 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9、本項目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10、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及從事違法經營事項;不得從事餐飲行業。 11、租賃起始時間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12、根據原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對原承租方的裝修費用不予補償。對原承租方的承租房屋中途轉讓費、商品庫存損失等,出租方和競得的新承租方均不給予補償。本輪租賃期滿進行下一輪公開出租時,所有標的裝修(修繕)費用均不予補償。 13、所有標的競租人競得后,其承租的標的僅限于競得者使用,不得轉租或轉讓,自行轉租或轉讓行為無效。承租方如違反上述事項,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14、租賃期內,出租標的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或因國家建設、單位擴改建設、社會公 (略) 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拆除的,自動解除國有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應及時騰空。 1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屆時承租人須將房屋歸還出租人。合同到期前,承租人若愿意繼續承租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參加新一輪房屋公開出租競標,對嚴格履行租賃合同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不參加競標,則視為原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權。 16、競租人應仔細閱讀《合同》(范本),參與競標則默認合同約定條款,競租人成功競得后將按合同范本簽訂《國有房屋租賃合同》。 |
租期 | 3年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0.612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十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 (略) (略) 在項目成交后:將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