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徽海城市空間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一批廢舊資產報廢處置公告
項目名稱 | 安徽徽海城市空間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一批廢舊資產報廢處置 | |||||
項目編號 | 2025AJJCJ# | |||||
委托方 | (略)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管理部門 | 合肥經濟技 (略) (略) 聯系方式:0551-# | |||||
公告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4月8日9:00始至2025年4月21日17:00止。 2.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2025年4月8日9:00始至2025年4月22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 | |||||
一、轉讓標的情況 | ||||||
本次轉讓標的為 (略) 置的報廢資產,主要包括中央空調、保險柜、機柜、電腦等資產,轉讓標的范圍以資產評估內容為限。本項目資產轉讓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本項目公告披露的標的概況及明細表(詳見本公告上傳附件)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資產與其完全一致。標的資產權屬單位為 (略) (略) 。意向受讓方須認真踏勘現場以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如有疑問,主動向委托方咨詢。 上述資產轉讓已經上級主管單位批 (略) 置,康嘉房 (略) 出具了康嘉資評字(2025)第0071號《資產評估報告》,資產評估總價值為人民幣#元(不含稅)。 | ||||||
轉讓底價 | 1.#元 | 交易保證金 | 0.#元 | |||
價款支付 | 1.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督管理部 (略) 理。 2.本項目轉讓底價及成交價均為不含稅價格,受讓方須按成交價格13%的稅率交納增值稅,委托方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項目成交后,如遇增值稅稅率調整,則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及其所轄縣(市)、區(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 ||||||
三、轉讓條件 |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轉讓標的,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量、品類、品質、規格、重量、體積、面積等,并認可轉讓物資現狀及轉讓要求,充分知曉并認可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現場或踏勘現場不充分、未理解為由,也不得以品類、品質、規格、數量、重量或范圍等差異為由,提出異議或拒簽合同,并不得以此為由在合同簽訂 (略) 置或要求賠償。意向受讓方應自行考慮成本及相關風險,合理報價。 2.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費、裝運費和清場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 3.自轉讓價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須將轉讓標的清理、搬運完畢,委托方將協助受讓方辦理物資過戶、交接手續。 4.轉讓資產最終只允許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即本次轉讓最終證載產權方名稱須和受讓方名稱一致。 5.受讓方須遵守國家、省、市相關再生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標的拆卸、清運、 (略) 置等工作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服從委托方有關工作時間、人員、物品出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現場監督與管理,并遵守如下規定:①如在拆除過程中遇到特種作業的,須派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如金屬焊接切割等專業)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施工企業進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讓方須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拆除工作,受讓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員及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等相關資料應交給委托方備案存檔。③如在對轉讓標的拆卸、搬運或 (略) 置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本次轉讓標的中可能包含有《廢棄電器電子產 (略) 理管理條例》( (略) 令第551號,以下簡稱《條例》)及《廢棄電器電 (略) 理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所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內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照《條例》及《目錄》對轉讓標的進行勘察。根據《條例》的規定,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 (略) 理活動是指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拆解,從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物理、化學特性的方法減少已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減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將其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不包括產品維修、翻新以及經維修、翻新后作為舊貨再使用的活動。受讓方對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 (略) 理活動應當取得廢棄電器電 (略) 理資格; (略) 理資格的,應當將其交由有廢棄電器電 (略) 理 (略) (略) 理。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資產轉讓合同》。 | ||||||
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
本 (略) 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符合本項目對意向受讓方的資格要求, (略) 場主體庫登記注冊的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下方的“安徽 (略) 統一認證中心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 (略) 網站(網址:http://**)“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
項目登記 | 1.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 (略) 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進入后選擇點擊“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競價”提交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 2.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交易保證金交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交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1.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2.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須登錄安徽合肥 (略) 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51-#、0512-#)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交易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才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網絡連續競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1)。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200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略) 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2)。 2.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 ||||||
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產權交易 (略) 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 (略) 4樓;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若非受讓方本人領取的,還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 |||||
交易 (略) 置 | 1.合同簽訂生效且受 (略) 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足額繳納交易服務費后,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原額原途徑返還,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 (略) 4樓,聯系電話:0551-#。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應在收到成交確認書后三個工作日內一 (略) 產權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1.6%;超過#元至#元的部分,為1.5%;超過#元至#元的部分,為1%;超過#元至#萬元的部分,為0.5%,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0.48%;#萬元以上部分,為0.1%。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若受讓方未按照前述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 (略) 產權交易中心可從其交易保證金中抵扣。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 (略) 產權交易中心項目 (略) 查閱委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 (略) 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 (略) 查詢。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 (略) 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王工,聯系電話:# | |||||
主體庫登記 | 010-#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包工,聯系電話:0551-#、#( (略) (略) 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 (略) 4樓) | |||||
技術支持 | 0512-#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產權交易中心。 |
(略) 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
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
轉讓標的相關描述: 。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見康嘉房 (略) 出具的康嘉資評字(2025)第0071號《資產評估報告》。
第二條#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對轉讓標的擁有 (略) 分權。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方已簽署的合同、協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變更。
第三條 #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條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方。
(二)價款支付方式:
#方須自《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 (略) 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收款單位: (略) 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光大 (略) 支行;賬號#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第五條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轉讓標的以現場現狀移交。
(二)自轉讓價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日內,#方須將轉讓標的清理、搬運完畢,#方將協助#方辦理資產過戶、交接手續。
第六條轉讓稅費的承擔
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費、裝運費和清場費等),均由#方承擔。
第七條 特別約定
#、#雙方必須嚴格按照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資產轉讓合同,不得擅自變更。#、#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風險及任何問題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方責任造成#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配合#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的,#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計已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方追究違約利息,至資產實際交付之日止。若#方逾期超過1個月仍未繼續履行合同,#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仟元(¥2000.00)。
(三)如#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方追究違約利息。若#方逾期超過1個月內仍未按照合同支付,#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仟元(¥2000.00)。
(四)若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規定導致本項目無法實施的,本項目自行終止,#方與#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方 (略) (略) 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方執 份,#方執 份,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方(蓋章): #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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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