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拍公告
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管理人(下稱“管理人”)將于2024年11月22日10時至2024年11月22日14時止(延時除外) (略) (略) (處置單位: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管理人;監督單位: (略) 第三 (略) ;拍賣輔助單位:上海國 (略) ),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鄭重聲明:本標的系管理人依法獨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25條第6項的職 (略) (略) 處分債務人財產,并承擔相應責任。
2.競拍前請務必遵照《競買公告》《競買須知》的要求,調查標的物信息(如過戶要求等)、了解競買資質、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內容。如違反相關約定,您的保證金可能會被劃扣并產生其他法律責任,請理性參拍。
3.拍賣成交后,拍賣標的權屬過戶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能否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由買受人在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管理人不作過戶的任何承諾,管理人將配合買受人辦理拍品過戶交付,過戶是否成功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如買受人最終無法辦理變更登記,管理人有權撤銷本次拍賣。本次拍賣的起拍價不含買賣雙方交易的稅費、各種欠費。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買賣雙方交易稅費、交付相關費用及相關欠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與管理人無涉,法律未予以明確規定的,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在競買前應自行向有關稅務、工商等部門確認成交后應繳納的稅費類別及標準。
4.本次拍賣公告所作的情況說明,僅為競買人參與競買提供參考,不能作為競買人判斷、權衡價值的最終依據,競買人根據自身需求可自行調查、了解、核實。未盡事宜,管理人和拍輔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5. (略) 股權,情況較為復雜,標的物以其現狀為準,管理人不承擔拍賣標的的瑕疵保證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資瑕疵等。除拍賣文件披露外,競買人應對拍賣標的的實際狀況以及瑕疵(含顯性、隱性瑕疵)等自行調查核實、承擔投資風險。
6.若拍賣成交后,在辦理股權過戶、登記過程中, (略) 分紅派息,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在成交日之前的(含當日),買受人不享受其分紅、派息權利;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在成交日之后的,買受人享受其對應股票的分紅、派息權利。本次拍賣不開具發票,如買受人需要發票的,由買受人自行解決,相關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管理人不承擔開具發票的事項。
7.法院和管理人有權隨時撤回/中止本次拍賣。
二、拍賣標的
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破產財產:持有 (略) 的股權,按現狀拍賣。
序號 | 被投資企業名稱 | 注冊資本/萬元 | 持股比例 | 認繳出資額/萬元 | 狀態 | 起拍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中發北清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56 | 100% | 256 | 存續、經營異常 | 256 | 52 | |
(略) | 100 | 19% | 19 | 存續 | 19 | 4 | |
上海中 (略) (略) | 50 | 52% | 26 | 存續 | 26 | 5.2 | |
上海中 (略) (略) | 58 | 51% | 29.58 | 存續 | 29.58 | 6 | |
上海中 (略) (略) | 150 | 3.33% | 4.995 | 存續 | 4.995 | 1 | |
上海中 (略) (略) | 150 | 25.67% | 39 | 存續 | 39 | 8 | |
中發輸配電設備(平湖)有限公司 | * | 22.10% | 2200 | 存續、經營異常 | 2200 | 440 | |
上海中 (略) (略) | 1150 | 10% | 115 | 存續 | 115 | 23 | |
上海中 (略) 長春 (略) | 50 | 10% | 5 | 存續 | 5 | 1 | |
上海中 (略) (略) | 50 | 10% | 5 | 存續 | 5 | 1 | |
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 52 | 19.23% | 9.88 | 在業 | 9.88 | 1 |
特別提示:
1、本次拍賣標的物價值未經評估機構評估,標的公司股權價值、資產及經營情況、市場風險等多因素相關,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管理人未能接 (略) 的賬冊和經營資料,無法判斷是否實繳出資。本次拍賣公告所作的情況說明,僅為競買人參與競買提供參考,不能作為競買人判斷、權衡價值的最終依據,競買人根據自身需求自行調查、了解、核實,一旦參拍,視同對拍賣標的的所有情況全部知悉,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對拍賣標的的瑕疵保證責任。本次拍賣標的以現狀為準,除拍賣文件披露外,競買人應對拍賣標的的實際狀況(包括股權是否可以適格受讓等)、瑕疵(含顯性、隱性瑕疵)、稅費(印花稅、增值稅)、現有價值等自行調查核實、承擔風險。
2、管理人在工作 (略) 的部分印鑒和證照。
3、 (略) 股權,競買人應自行比對自身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自行和相關監管部門咨詢確認。拍賣成交后,如因買受人自身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或者不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無論是故意或過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賣標的無法辦理過戶登記的,則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如買受人最終無法辦理變更登記,管理人有權撤銷本次拍賣。
對于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4年11月20日前與管理人聯系,管理人聯系電話:021-*。
三、咨詢與調查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節假日休息)接受咨詢:劉先生;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略) (略) (略) 4009弄200號*。
2. (略) 絡報名及繳納保證金后,競買人可向管理人申請對本次拍賣標的咨詢和盡調,可以向拍輔單位和管理人申請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的相關材料,管理人和拍輔單位將協調相關工作人員予以配合,競買人同時應根據管理人和拍輔單位的相關要求出具保密承諾函及其他資質證明等文件。
3.競買人未經調查即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標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風險,管理人不承擔標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證責任。
四、競買人條件
1.競買人須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競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參與競買,但須在2024年11月20日前與拍輔單位溝通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地址: (略) (略) 222號外灘中心40樓)辦理交付或權屬轉移手續。如無委托手續或委托手續不全的,競買活動認定為實際參拍人的個人行為。
3. 競買人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受讓資格和條件;競買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優先購買權人
1. 本標的優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管理人已向優先購買權人發送優先購買權征詢通知書,征詢其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截至目前,管理人未收到任何回復。若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有意愿行使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人須在2024年11月20日前與管理人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營業執照等),辦理相關手續。優先購買權人逾期未做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明確意思表示、未提供材料或辦理手續者,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優先購買權人經通知未參加競買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經管理人確認資格及順位后才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標的物享有優先購買權。管理人在正式拍賣日前將經確認的優先權購買人資格和順位信息, (略) 系統。
3.優先購買權人參與競買的,與其他競買人以相同的價格出價,沒有更高出價的,標的物由優先購買權人競得。
4.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申請參與競買的,管理人應當確認其順序,賦予不同順序的優先競買代碼。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以相同價格出價的,拍賣財產由順序在先的優先購買權人競得。順序相同的優先購買權人以相同價格出價的,拍賣財產由出價在先的優先購買權人競得。
六、拍賣方式
本次拍賣采取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即為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無人報名或出價的,本場拍賣將流拍。
七、拍賣延時
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八、稅費及其他費用承擔
1. 拍賣成交后,管理人配合買受人辦理拍賣標的的權屬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本次拍賣的起拍價不含買賣雙方交易的稅費、各種欠費。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買賣雙方交易稅費、交付相關費用及相關欠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與管理人無涉,法律未予以明確規定的,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在競買前應自行向有關稅務、工商等部門確認成交后應繳納的稅費類別及標準。
2.特別提示:本標的物存在綜合服務費及軟件服務費由買受人承擔。
1)綜合服務費由拍賣輔助機構收取,每個成交標的服務費為3000元,買受人須于拍賣成交后7日內將綜合服務費匯款至上海國 (略) 指定賬戶【戶名:上海國 (略)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四平支行,賬號:*】。
2)軟 (略) 收取,費用為標的成交價的0.15%
3)上述綜合服務費和軟件服務費,買受人逾期未全額繳納的, (略) 和拍賣輔助機構可對其進行依法追繳。
九、保證金和余款支付
1.拍賣競價前將 (略) (略) 系統在競買人賬戶內鎖定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鎖定的保證金自動解鎖,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2.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向管理人支付全額成交款后,交納的拍賣保 (略) 退還給買受人保證金支付賬戶。拍賣成交款請買受人在拍賣成交后7日內匯款至管理人如下賬戶:
戶名: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管理人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第一支行;
賬號:**。
3.債務人財產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遇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 (略) 上充值銀行。
4.買受人存在不符合競拍資質或逾期支付拍賣款、不支付拍賣款等情形的,視為買受人悔拍,已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計入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的破產財產,管理人有權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賣標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參與競買,且在之后的拍賣成交價或者變賣成交價低于該次成交價的差額部分,由該悔拍的買受人承擔,并以悔拍成交價為基數,賠償自悔拍之日至再次成交期間按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計算的利息損失。若悔拍后導致之后的拍賣最終流拍且未 (略) 置的,買受人應按該次成交價承擔全部損失,并以該次成交價為基數,賠償自悔拍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計算的利息損失。
十、拍品交付
1.買受人應于付清全部拍賣成交款后5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憑付款憑證及相關身份材料到 (略) (地址: (略) (略) 222號外灘中心40樓)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文件。
2.拍賣成交并付清全部拍賣成交款后,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負責辦理,管理人將給予必要的協助。如有必要,可 (略) 出具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標的的風險及權利自拍賣成交確認書簽署之日轉移給買受人。拍賣標的持有企業后續將進入清算結案、工商注銷等程序,如買受人未及時辦理拍賣標的股權過戶手續的,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全權承擔。
十一、特別提醒
1.標的物以現狀為準,管理人不承擔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
2.與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人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3.拍賣標的系破產財產,拍賣公告和拍賣須知中披露的內容僅供競買人參考,請競買人自行審慎、獨立判斷拍賣標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債務和或有債務的風險與責任。
4.管理人將秉持誠信原則盡量提供給競買人所需資料,由于拍賣標的系破產企業對外投資, (略) 對外經營情況,所欠債務等情況并不知悉, (略) 的任何情況做任何保證或說明。相關股權的價值以現狀為準,管理人不對標的股權的任何權利負擔或瑕疵承擔責任。
5.競買人應認真咨詢了解拍賣標的對買受人資質的要求、股東資格和有關確權、過戶的手續。拍賣成交后,如因買受人自身不具備相應條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賣標的不能過戶至買受人名下而產生的所有后果和損失由買受人承擔,委托人和拍賣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請競買人充分注意此投資風險。
6.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管理人發布的拍賣須知。
咨詢電話:*(劉先生)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管理人或拍輔單位咨詢。
上海中發電氣(集團)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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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