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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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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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略) (略) (略) 攪拌站新建項目 | (略) (略) (略) 23號1門 | (略) (略) 海州分公司 | 沈陽 (略) | (略) (略) 海州分公司于 (略) (略) (略) 23號1門, (略) (略) (略) 攪拌站新建項目,廠區總占地面積*m2,總建筑面積1080m2,租賃原五龍礦造 (略) 。本項目擬投資*元新建1條年產量為*立方米的混凝土生產線,同時配備生產設備及配套環保設施。 | 一、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施工期間廢氣主要為材料運輸、裝卸時產生的揚塵。 2.廢水: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 3.噪聲:施工噪聲主要來源于各種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設備安裝時產生的噪聲。 4.固廢: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 二、運營期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1)原料卸料及堆存粉塵:本項目原料在原料庫房內卸車會產生卸料粉塵,原料堆存時會產生堆料粉塵。(2)配料粉塵:配料倉內產生的顆粒物主要來自物料運輸,原料倉庫內的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原料采用鏟車運輸至配料倉,原料庫房和配料倉均為封閉結構且連通。(3)上料粉塵:本項目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從配料倉傳送至攪拌樓采用密閉傳送帶,傳送帶為封閉結構。(4)攪拌粉塵:骨料(石子、沙子、煤矸石陶粒)通過密閉皮帶輸送至攪拌機。水泥、粉煤灰通過密閉管道輸送至攪拌機內。(5)筒倉口呼吸粉塵:本項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由罐車運輸入廠,輸送至筒倉,筒倉粉塵經倉頂自帶 (略) 理后經高出筒倉3米的排氣筒(DA001)排放。(6)道路運輸粉塵:項目車輛運行過程中有揚塵產生。 2.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攪拌廢水、降塵噴淋廢水、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罐車清洗廢水、進出車輛的輪胎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3.噪聲: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自于全廠設備機械噪聲。 4.固廢: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塵器收集除塵灰、廢布袋、沉淀池產生沉淀渣、設備維護過程中產生廢潤滑油及油桶、廢含油抹布和手套。 三、執行的主要環境標準 1.廢氣執行標準 施工廢氣執行《施工及堆料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21/2642-2016)表1排放限值。營運期產生的粉塵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及表3標準。 2.廢水執行標準 本項目無廢水排放。 3.噪聲執行標準 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運營期廠界環境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4.固體廢物執行標準 一般固 (略) 置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八號公布,2020年4月29日修訂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2020)、關于發布《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目》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4號)。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中相關規定。 三、減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1.廢氣:通過設置圍擋、大風天氣盡量不露天作業、灑水抑塵、加蓋苫布等措施。施工機械設備及汽車排放的尾氣應加強對設備和車輛的檢修和維護。 2.廢水: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滲旱廁定期清掏。 3.噪聲:施工噪聲主要來源于各種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設備安裝時產生的噪聲,合理安排建設時間且建設項目夜間不施工。 4.固廢:建筑垃圾回收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二)運營期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1.廢氣:(1)原料卸料及堆存粉塵:本項目采取原料庫房封閉,采取霧炮機進行灑水抑塵,密閉式堆場。(2)配料粉塵:原料庫房和配料倉均為封閉結構且連通。配料倉為封閉結構,抑塵效率70%。(3)上料粉塵:本項目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從配料倉傳送至攪拌樓采用密閉傳送帶,傳送帶為封閉結構,抑塵效率90%。(4)攪拌粉塵:骨料(石子、沙子、煤矸石陶粒)通過密閉皮帶輸送至攪拌機。水泥、粉煤灰通過密閉管道輸送至攪拌機內。攪拌機全封閉,攪拌時注水,由于水的加入能使74%的粉塵沉降,則攪拌時會有26%的粉塵揚起,廢氣收集后經1臺布袋除塵器收集后回用于攪拌工序。 (略) 理效率99%。(5)筒倉口呼吸粉塵:本項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由罐車運輸入廠,輸送至筒倉,筒倉粉塵經倉頂自帶 (略) 理后經高出筒倉3米的排氣筒(DA001)排放。水泥筒倉粉塵經倉頂自帶 (略) 理后經高出筒倉3米的排氣筒(DA001、DA002)排放,粉煤灰筒倉粉塵經倉頂自帶 (略) 理后經高出筒倉3米的排氣筒(DA003、DA004)排放。(6)道路運輸粉塵:廠 (略) 地 (略) 理,項目運輸車輛在進出場前進行輪胎沖 (略) 進行灑水降塵,保持一定濕度。 2.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攪拌廢水、降塵噴淋廢水、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罐車清洗廢水、進出車輛的輪胎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攪拌用水全部用于混凝土攪拌,無廢水產生。降塵噴淋用水全部自然蒸發,無排水。攪拌機清洗廢水先經砂石分離機分離出砂石, (略) 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產用水,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混凝土運輸槽車清洗廢水先經砂石分離機分離出砂石, (略) 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產用水,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車輛的輪胎清洗廢水 (略) 內的導流溝排入沉淀池,經沉淀后上層清液回用于生產用水,下層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生活污水排入旱廁定期清掏。 3.噪聲:選擇低噪聲、低振動設備,廠房隔聲等設施。 4.固廢: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塵器收集除塵灰、廢布袋、沉淀池產生沉淀渣、設備維護過程中產生廢潤滑油及油桶、廢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統一交環衛部 (略) 理。除塵灰收集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回用于生產。布袋除廠 (略) 理,不暫存。沉淀池清掏的沉渣全部回用于生產,即產即清,不暫存。含油抹布、手套、廢潤滑油和廢潤滑油桶收集后存于危廢貯存點,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 (略) 置。 |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本次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若有相關支持性文件,請在本欄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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