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 元/年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元/年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辦公用房(不得開設會所、棋牌室等業態,不得存儲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也不得違反浙江省、 (略) 相關文件精神,不得違規設置明火灶臺、包廂、酒柜等接待及宴請設施設備,否則視為承租方違反租賃用途(會所是指具備餐飲、休閑、健身、美容、娛樂、接待等功能之一,但不對外營業,僅為少數特定人員提供服務,具有私人會所性質))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元,消防押金:93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5、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7、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起始日按實際成交后(7)日內確定,如因承租方原因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出租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9、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不存在《市管企業禁止與領導人員親屬近親屬所辦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暫行辦法》(紹市國資黨委〔2019〕3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權根據相 (略) 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終止交易等。(紹興國有企業適用) 11、競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一)租賃標的物年租金高于#元(含#元)的; (二)承租人為七十周歲以上自然人的; (三)承租人為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控股企業的,可以免于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2、擔保要求: (一)租賃標的物年租金不高于#元的: 1.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1名無不良征信記錄、六十周歲以下、無犯罪記錄的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2.承租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須在法定代表人(承租人為法人)、1名自然人股東、負責人(承租人非法人)中擇一作為保證人。 (二)租賃標的物年租金高于#元、不高于#元的: 1.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2名無不良征信記錄、六十周歲以下、無犯罪記 (略) 作為保證人; 2.承租人為法人的,須由法定代表人及1名 (略) 作為保證人;承租人為其他組織的,須由負責人及1名 (略) 作為保證人。 (三)租賃標的物年租金高于#元的: 1.承租人為自然人的,保證金須為首年租金的25%及以上,并提供2名無不良征信記錄、六十周歲以下、無犯罪記錄的自然人作為保證人。無法提供上述保證金的, (略) 擔保代替; 2.承租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保證金須為首年租金的25%及以上,并在法定代表人(承租人為法人)、2名自然人股東、負責人(承租人非法人)中擇一作為保證人。無法提供上述保證金的, (略) 或銀行擔保代替。如承租人的股東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由控股股東的法定代表人作為保證人。 (四)六十周歲以上 (略) 失信人員名單的企業、自然人不得作為保證人。 (五)連帶責任保證期間不得少于2年。 13、承租人競的該標的后視為對房屋性質、權屬、結構、相關配套設施、現狀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上述房屋, (略) 理好相鄰關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
租期 | 5年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3.72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電匯;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 (略) (略) 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