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169號萬和新城廣場1-206、2-110等31間房屋租賃公告
項目名稱 | (略) (略) 169號萬和新城廣場1-206、2-110等31間房屋租賃 | ||||||||
項目編號 | 2025AYYCJ(略) | ||||||||
委托方 | 合肥東新商業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部門 | (略) (略) (略) 聯系電話:0551-(略) | ||||||||
公告、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2月28日9:00始至2025年3月19日17:30止。 2.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2025年2月28日9:00始至2025年3月20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
一、出租標的情況 | |||||||||
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構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首年租金底價(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瑤海區銅陵路169號萬和新城廣場1-206、2-110、2-136、2-137、2-145、2-146、2-208、2-210、2-213、2-218、2-219、2-220、2-223、2-224、2-225、2-227、2-229、2-230、2-231、2-233、2-234、2-236、2-238、2-240、2-241、2-242、2-249、2-252、2-253、2-259、2-260、2-262、2-265 | 第一至二 層 | 框架 | 828.18 | 3 | 17.8887 | 1.8 | |||
1.標的坐落位置: (略) (略) 169號 ; 2.標的權屬情況:無房產證,無土地證,房產面積為委托單位測繪面積。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 (略) 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房屋以現狀移交,標的有關瑕疵需由意向承租人向出租方咨詢了解清楚。 |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用途為商業。 2.承租人使用租賃房屋不得從事幼兒園、廢品回收及產生噪音和刺激性氣味的業態項目,不得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在安全隱患、污染擾民、不得從事違法項目。 3.如承租人準備經營餐飲、賓館、網咖和教育培訓等行業的,須在投標報價前自行向生態環境、住建(消防)和公安部門等行政主管部門了解標的房屋是否能取得相關許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和保證。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與委托方無關。 4.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承租人自行承擔責任。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年租金遞增比例每兩年遞增5%。先支付后使用,免租金裝修期60天(租期外)。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三個月租金之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
二、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投標 (略) 及其所轄縣(市)、區(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承租條件 | |||||||||
1.(一)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 (略) 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 (略) 、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四)《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五)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六)特別說明:1.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發生的稅、水、電、燃氣、通訊、垃圾清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期內,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需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但裝修不得改動或者破壞房屋的結構。如有損壞或擅自改動,承租人應立即負責恢復原狀,如給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失,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工作及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出租人對承租人的裝修裝飾部分不負有修繕義務。 3.租賃期內,承租人應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用電、防盜等工作,須按安全管理規定足額配備消防器具,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動用明火作業,不得擠占消防通道。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5.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房租。 6.因法律、法規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承租人對租賃房屋裝修、裝潢所獲得的拆遷補償由承租人享有。 7.《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資的裝修、裝潢改造須保持現狀不得損毀,并完整無條件將所承租房屋在10日內交還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均歸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租賃期滿,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賃期滿之日起30日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將承租房屋交還給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租賃期滿,如出租人房屋繼續對外租賃,承租人未參加競租或參加競租但最終未能中標,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將承租房屋交還給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9.意向承租人應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現場查看租賃房屋,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及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相關質疑須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租賃房屋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房屋現狀及租賃要求,出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10.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租人為企業的委 (略) 授權書(并攜帶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承租人為自然人的攜帶本人身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領取《成交確認書》。承租人須承諾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賃合同》的全部條款,承租人收到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合肥東新商業 (略)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逾期視為放棄受讓(承租)資格。《房屋租賃合同》自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進行系統登記備案。相關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由合同簽訂的(略)(略)雙方負責。 | |||||||||
四、承租人確定方式 | |||||||||
本 (略) 絡連續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承租人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 (略) 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http://**)。初次通過CA登錄電子服務系統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CA登錄”。 2.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點擊 (略) 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http://**)下方的“安徽 (略) 統一認證中心登錄”通過安徽 (略) 跳轉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 (略) 網站(網址:http://http://**.cn)“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進入后選擇點擊“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 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因使用錯誤繳款方式造成的競價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錄 (略) 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12-(略))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人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 (略) 絡連續競價須知。 3.如出租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4.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1000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略) 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一)《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二)《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 (略) (略) (略) 2號壩上街環球中心綜合樓7樓,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業務一部727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承租人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
競價 (略) 置 | (一)按公告要求確定承租人及成交公告結束后,承租人在領取《成交確認書》前須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足額交易服務費,可以轉賬(同城)、電匯(異地)方式;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 (略) (略) 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其他意向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原額原途徑返還。 (二)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競價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超過規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領取《成交確認書》的及未足額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2.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4.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5.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6.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提出質疑(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 (略) (略) (略) 街道壩上街環球中心綜合樓7層,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聯系電話:0551-(略)。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標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 (略) 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人應按第一年實際月租金10%的標準一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支付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一)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二)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詢。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三)在公告截止時間前,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委托方) | 聯系人:孟工,聯系電話:0551-(略) | ||||||||
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010-(略)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唐工,聯系電話:0551-(略) ( (略) (略) (略) 街道壩上街環球中心綜合樓7層,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 | ||||||||
技術支持 | 0512-(略) | ||||||||
本項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 |
圖一: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二:標的所在建筑物外觀(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附件1: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本 (略) 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 (略) 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進行報價,即視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 (略) 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有權中止項目。由 (略) 絡報價結果,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 (略) 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 (略) 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 (略) 理
如因系統故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2)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 (略) 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2020】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
(略) (略) 公共資源 (略)
附件2: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房屋出租方((略)方):合肥東新商業 (略)
房屋承租方((略)方):
合 同 簽 訂 地 點 : (略) (略)
合 同 簽 訂 時 間 :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略)(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積為 m2,租賃用途為 。
(略)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環境保護等相關要求,若由此造成(略)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略)方承擔。
該房屋為國有資產,歸(略)方所有或管理,對本房屋相關產權、規劃證照情況,(略)方特予以說明。(略)方在簽約前已知悉該情況,并明確不會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整。(略)方向(略)方提供免租金裝修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略)方應在接收房屋之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略)方。如承租期間無違約行為,該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略)方(不計息);如(略)方發生違約行為,則違約金及相應費用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略)方應結清租金及欠付的水電等各項費用后(含違約金),憑收據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房屋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一)首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遞增情況:每年租金按 %比例遞增 ,即:第二年為: 元整(小寫¥ 元);第三年為: 元整(小寫¥ 元);合同期 年內租金總額為 元整(小寫¥ 元)。
(二)(略)方將租金繳至(略)方指定的賬號,合同期內如(略)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通知(略)方。
(三)(略)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略)方繳納首期租金,計 元整(小寫¥ 元),租金每3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15日前向(略)方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略)方收到(略)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10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略)方。(略)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略)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租賃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略)方自行承擔;
2、房屋以現狀交付,并經(略)方現場查看且無異議,如有異議,應在《房屋移交狀況表》中予以明確。《房屋移交狀況表》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六條:房屋收回
1、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略)方須提前或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10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略)方,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后在《房屋移交狀況表》上簽字,(略)方收回房屋,雙方據實結算租金。
2、(略)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完好狀態,租賃期內(略)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略)方。
3、對合同終止,經(略)方通知,(略)方拒不配合返還房屋的,(略)方可自行收回房屋。該房屋內(略)方遺留的物品,(略)方有權視為無主 (略) 置。
第七條:裝修改造
1、房屋租賃期間,(略)方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所需全部費用由(略)方承擔;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略)方同意,(略)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 (略) 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略)方與相鄰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略)方承擔;(略)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略)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升級、改造如需行政審批的,除(略)方同意外,應在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進行。
2、如(略)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略)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略)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略)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略)方。
3、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略)方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略)方承擔,(略)方對(略)方進行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裝修前,(略)方應充分考慮裝修的費用、折舊期與合同期的關系,合同終止后,房屋的裝修無償歸屬(略)方所有,(略)方不得破壞。
第八條:(略)方的權利義務
1、(略)方按期向(略)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2、(略)方應為(略)方提供辦理經營證照所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3、(略)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
4、(略)方按現狀提供租賃房屋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略)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維護、使用、監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略)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略)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略)方。
6、(略)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略) (略) 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由(略)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略)方的權利義務
1、(略)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安全、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
2、(略)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合同期間(含免租期)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略)方自行承擔。
3、(略)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房屋日常維修、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與責任,但房屋質量問題除外。
4、(略)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略)方自行承擔。如因(略)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略)方承擔。
5、(略)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略)方及上級部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略)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略)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調好與 (略) 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略)方的權益。
7、租賃期內如(略)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略)方有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略)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略)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按當時政府文件要求,參加新一輪的房屋招租競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具體 (略) 或區產權交易中心的規定與流程為準。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略)、(略)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略)、(略)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2、因(略)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略)方應對(略)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并扣除折舊后進行補償。
3、因(略)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略)方承租期間因經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略)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略)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略)(略)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對于(略)方承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房屋的裝修部分給予(略)方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償款為(略)方所得:
1) (略) 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5、(略)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略)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略)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略)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略)方承租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補償,同時(略)方需按照首年租期的三個月租金標準支付違約金:
1)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對在房屋及附近張貼轉租、招商通知等行為,以及房屋實際經營人與(略)方不一致的情況(以營業執照為準)均將視為轉租。)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0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人民幣(略)仟元整(¥2000元)或偷接水電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或存在偷稅漏稅行為的;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就進行經營的。
6) (略) 理好鄰里關系等導致(略)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略)方利益行為的。
7)未經(略)方許可擅自改變經營用途的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或經營中發生安全事故的。
8)制造噪音,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經(略)方書面通知20日內拒不整改的。
6、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略)方應在(略)方要求的期限內騰空室內物品并交還房屋,(略)方逾期不交房屋,(略)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略)方放棄室內物品所有權,(略)方 (略) 置。
第十一條:(略)方違約責任
1、(略)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的,僅租期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2、租賃期內,(略)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略)方,否則須按首年租期的三個月租金標準支付違約金。
3、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略)方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略)方違約責任
1、未經(略)方同意,(略)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略)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略)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2、租賃期內,(略)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略)方,并向(略)方支付首年租期的三個月租金標準違約金。
第十三條:(略)方接收房屋后,不得在房屋內存儲易燃易爆物品,如化工油漆、煙花炮竹等,并應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用電、防盜等安全工作;該處租賃房屋、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略)方完全承擔;租期內如果發生因(略)方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全消 (略) 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略)方重大違約行為,(略)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略)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項下雙方的地址及證照地址均為有效地址 (略) 材料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訴訟),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該地址EMS寄送的法律文件均視為有效送達。另,(略)方采取留置或在該房屋張貼方式送達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2、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一方違反約定,致守約方追究其法律責任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守約方支出的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擔保費等在內的全部費用。
3、其他(該處手寫文字無效,不構成合同內容):無。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2) (略) 理:
1、向(略)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向房屋所 (略) 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略)、(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 (略) (略) 備案。合同簽訂地點: (略) (略) 。
本合同一式(略)份,其中(略)方執(略)份,(略)方執(略)份,相關部門備案(略)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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