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海區)《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送達
公告
(略) :
我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合同編號為TJ*(電子監管號*B01616),宗地四至為東至三呼莊村地,南至園區十九號路,西至廣東道,北至園區二十一號路。面積為*.1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出讓金為6710萬元。
我局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認定書》,文號為津規自靜海【2021】閑認05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定,經報請靜海區人民政府批準(津靜海政批【2022】61號),我局依法無償收回上述閑置土地使用權。請你方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到我局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交回土地權利證書。逾期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我局將直接公告注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土地權利證書。
因你方下落不明,無法以直接、郵寄等方式送達《閑置土地認定書》,現予在《天津日報》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上進行公告送達。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依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我局聯系人:郭娜 聯系電話:*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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