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預公告
(略) 征告字〔2024〕05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 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為了公共利益需要, (略) (略) 集體土地。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 (略) 國土空間規劃,規劃用途為工業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和綠化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你村土地四至范圍見附圖,用地面積約3.5040公頃。準確面積和地類以土地現狀調查確定的面積和地類為準。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后,由市 (略) (略) 、區農業農村委會同新 (略) 村集體經濟組織,赴擬征收地塊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告期限為十個工作日。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搶栽搶種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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