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整體轉讓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鴻創路68號(自編7幢) |
---|---|
項目編號 | GR2024GD* |
標的名稱 | 整體轉讓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鴻創路68號(自編7幢) |
標的編號 | GR2024GD*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整體轉讓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鴻創路68號(自編7幢) |
轉讓底價(萬元) | *.* |
掛牌日期 | 2024-04-1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5-15 |
資產概述 | (略) 番禺區南 (略) 68號(自編7幢),權證編號為粵(2023) (略) 不動產權第*號,證載用途為廠房,總層數為14層,面積為*.63㎡,使用性質為國有出讓。轉讓標的現狀為毛坯、空置。 |
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4-17 |
掛牌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須在《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價格為含稅價。 2.根據轉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工業用地內的建筑物分割轉讓和再次轉讓的,用地單位應就受讓主體資格取得屬地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或其指定機構書面審核意見后方可轉讓。意向受讓方須提供相關部門認定的書面文件。 3.根據轉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轉讓方實施分割轉讓的,受讓企業年納稅強度不得低于2000元/平方米,轉讓價格不得高于*元/平方米,敬請意向受讓方知悉。 4.受讓方須服從番禺工業經濟總部園區創新中心項目的物業管理,遵守相關管理制度,物業管理費用暫定為每月10元/平方米,合同履行過程中,轉讓方有權根據政府的最新物業管理費收費政策、市場變化等因素對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受讓方對此予以認可,且須按時足額繳交物業管理費用,受讓方須按《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文本) (略) 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 5.意向受讓方可按公告約定參加產權交易機構組織的交易標的現場看樣活動,對交易標的產權、用途、結構、質量、面積、供水、供電、消防系統、使用現狀(包括房屋內部間隔現狀、裝修裝飾現狀、建筑物和構筑物附屬設施及物業管理)等進行現場勘察和謹慎詳盡必要的了解。 6.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行為是 (略) 工業廠房限購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 7.意向受讓方的應價、報價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讓方認可并響應轉讓方設定的項目交易條件,已知曉轉讓標的歷史情況,認同轉讓標的現狀,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能就轉讓標的現狀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項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不能以交易標的間隔、用途、面積或受讓價格和風險過高為由拒付交易價款、調整成交價格、退款和要求轉讓方補償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資產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標的權屬變更時間過長、新核定的權屬證照標示內容和面積數據差異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8.自轉讓標的過戶之日起,受讓方對標的房產行使所有的權利和義務,應承擔起標的房產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用的支付和房屋滅失毀損的風險承擔。 9.本次轉讓標的涉及抵押登記,根據相關規定,轉讓方已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本次擬轉讓標的事宜。轉讓方承諾,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合同)之前辦理抵押登記涂銷。 10.根據《不動產權證書》(粵(2023) (略) 不動產權第*號)顯示,轉讓標的可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穗國地出合[2023]016號的變更協議之一號)約定的分割比例分割、轉讓、抵押,受讓主體需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規定要求。 11.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廣州業勤資產評估土 (略) 出具的《 (略) (略) 擬進行資產轉讓涉及位于番禺區南 (略) 68號(自編7幢) (略) 場價值資產評估報告》(業評資字[2023]第1515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抵押合同》、《補充協議》及《資產交易合同》(文本)等文件。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內向產權交易機構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元。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 (略) 返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不簽訂合同或者簽訂合同后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的,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產權交易機構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全額支付給轉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按約定簽訂合同,并按期支付交易價款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保密承諾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將保證金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產權交易機構結算賬戶(以到賬為準),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3.1本項目交易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3.2產權交易機構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4.產權交易機構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 5.本項目不涉及優先購買權。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6.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機構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產權交易機構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6.1本項目有關交易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6.2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 號:**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 7.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產權交易機構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3.轉讓方按交易標的現有質量、房屋用途、面積和房屋現狀進行轉讓。 4.受讓方須按交易標的現有質量、房屋用途、面積和房屋現狀予以受讓。 5.若交易標的出現交易時《不動產權證書》標示的內容和面積數據與成交后辦理房屋權屬變更后,交易標的所屬國土房管交易部門新核定的內容和面積數據有差異的情形時,最終以新核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標示的內容和面積數據為準,成交價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調整。 6.受讓方須在《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7.交易標的成交后,辦理交易標的房屋產權過戶和證照變更過程中涉及的稅、費、金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擔。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照轉讓方提交的《資產交易合同》文本簽署。 9.交易雙方應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組織簽約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10.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需實地勘察的,可直接聯系梁小姐,電話:020-*進行預約看房。 11.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經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已依法注冊登記且屬于轉讓方的產業鏈合作伙伴企業,意向受讓方須在信息披露期間提交工業和信息化相關部門認定的書面文件。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略) 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GR2024GD*+保證金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2)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4.意向方未按交易活動實施方案程序及方式報價或全部意向方均未報價的,全部意向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不予返還。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橋橋興大道11號 | ||
法定代表人 | 梁偉鋒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 (略) (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076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區縣級國資委監管 | ||
監管機構屬地 | (略)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番禺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 |||
批準單位名稱 | (略) 番禺區人民政府 | 批準文件類型 | 批復 | |
批準日期 | 2024-04-03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對區國資 (略) (略) 關于公開轉讓番禺區南 (略) 68號(自編7幢)資產請示的批復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范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20-*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 (略) )-- (略) (略) 28號時代廣場中座7樓 |
(略) 址 | http://**;http://** |
補充披露信息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