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計劃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價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對 (略) 縣開展2025年度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使用管理日常監督工作,現以公開比選的方式進行項目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名稱
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2025年度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使用管理日常監督項目。
二、項目實施時間
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月。
(一)3-4月份, (略) 縣納入2025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的項目開展審查,提出意見建議。同時,配合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監測調度,以確保4月底資金報賬支出達到30%。
(二)5-6月份, (略) 縣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情況開展實地調研指導,提出意見建議, (略) 縣解決具體問題和困難,確保6月底資金報賬支出達到50%。
(三)7-9月份,加強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監測調度頻率和組織相關業務培訓,利用項目實施的黃金期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和資金報賬支出。適時開展實地調研指導,提出意見建議,確保7月底資金報賬支出達到58.33%,確保9月底資金報賬支出達到75%。
(四)10-12月份, (略) 縣實地調研指導,提出意見建議, (略) 縣解決具體問題和困難,同時指導做好迎接國家績效實地評價組各項準備工作。加強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監測調度頻率,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和資金報賬支出,確保10月底資金報賬支出達到83.33%,確保12月底資金報賬支出達到100%(不含項目質保金)。
三、項目內容
(一)監督范圍。參與監督 (略) 縣( (略) )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使用管理情況。
(二)監督主要內容。
1.資金監督內容
(1)資金測算分配情況。 (略) 縣收到上級補助的中央和省級銜接資金后,是否根據預算法、預算實施條例和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商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30日內完成資金測算分配和下達工作。分配結果是否在縣級人民 (略) 站網址公開。
(2)資金下達分解情況。 (略) 縣行業主管部門是否及時將2025年度本級使用的資金分解到具體項目,其中提前下達資金是否及時編入下年度預算,是否確保年度預算一經批復即可執行。
(3)分析資金支出情況。 (略) 縣2025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明細表中抽取當年實施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規模和支出報賬金額,逐一檢查資金支出進度是否符合序時進度要求,分析是否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或合作協議(協議應根據項目合作實施方案約定分批次撥付款項的金額和時間)及時辦理資金撥付,分析是否存在“以撥代支”“超進度撥款”、“挪用”等使用管理不規范的跡象。
(4)資金系統錄入情況。 (略) 縣是否及時將資金分配結果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同時,核對與省財政廳下達中央、省級銜接資金的指標文件中的數額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將銜接資金用于項目庫之外項目等。
(5)落實績效管理情況。 (略) 縣是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明確每一個項目績效主體責任,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鏈條。銜接資金支持的具體項目,事前是否明確項目績效目標,事中是否做好績效運行監控,事后是否開展績效自評等,績效目標設定是否合理,有無與預算資金規模不匹配等問題。
2.項目監督內容
(6)審查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 (略) 縣報送2025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明細表, (略) 縣不少于30%的項目個數開展審查。重點審查幫扶產業項目,力爭做到全覆蓋,兼顧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補短板的鄉村建設等其他項目。審查重點內容:
1)幫扶產業項目監督主要內容。
加強落實產業項目應優先形成固定資產,防范產業項目合作風險的要求審查,組織化幫扶產業項目財政投入資金,應優先形成固定資產,規范用于地租和一線勞務人員工資等非固定資產支出,并明確所占項目收益歸屬村集體。在合作期間,合作企業不得對外抵押、擔保產業項目所形成的固定資產,未形成固定資產的支出,合作企業應提供相應額度的資產擔保。合作期滿后,合作企業原則上應按照不低于財政投入資金規模購買相關產權,形成企業統一、穩定的固定資產產權。
一是是否符合本地資源稟賦和特色產業發展規劃。
二是項目是否開展充分的前期論證,是否按照銜接資金項目入庫流程要求履行項目入庫手續。
三是項目是否具備土地要素保障等基礎支撐。
四是項目實施方案和預期效益是否科學可行,分析是否存在建設內容不合理、資金使用不規范的跡象。
五是聯農帶農機制是否完善,是否有三種(含)以上聯農帶農具體方式,對聯農帶農方式是否合理等進行評估。
2)鄉村建設項目監督主要內容。
加強項目可行性、必要性審查,嚴禁將遠超實際需求、建成后使用率低下的低效無效項目納入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
一是是否屬于因地制宜補齊農村供水設施短板、穩步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項目。
二是是否屬于改善農村群眾基本生活條件 (略) 、橋梁、排水及垃圾清運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
三是 (略) 縣發展水平、發展階段合理確定建設標準,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門墻亭廊欄”等項目。
四是項目是否開展充分的前期論證,是否按照銜接資金項目入庫流程要求,履行項目入庫手續。
五是審查項目實施方案,分析是否存在建設內容不合理不合規、資金使用不規范的跡象。
3)其他類項目參照其行業標準,結合實際確定審查內容。
4)關注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是否按照要求,在縣級人民 (略) 站(網址)、鄉鎮政府和村級公告欄以公告公示方式公開。年度實施項目是否在項目實施地公開。
5)關注過渡期以來,銜接資金支持實施的各類項目運行情況。
(7)監督系統錄入及時性和信息質量。根據2025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明細表,結合項目類別屬性和資金支出進度, (略) 縣銜接資金項目的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錄入信息是否及時、項目要素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判斷是否有無明顯差錯、疏漏或數據信息自相矛盾等情況,監督項目信息主要包括:
一是項目實施信息。項目是否完整規范公告公示以及公開方式,鏈接是否有效;項目是否招投標、采購方式是否合理等;項目是否明確建設周期(開始日期、結束日期),是否采用以工代賑方式。
二是資金支出(報賬)。是否完整規范填寫資金來源與支出內容,是否及時上傳支付憑證等。
三是項目驗收信息。是否完整填報驗收項目內容,是否填寫驗收時間、驗收結論、驗收部門及驗收人員信息。
四是結算決算信息。是否填寫結算日期與結算金額,是否規范填寫決算方式、決算日期、決算金額,是否形成項目資產。
五是績效管理信息。績效目標是否科學合理,指標值是否做到細化、量化,可量化的是否有數值描述,不可量化的是否有恰當的定性描述。
六是資金項目相關信息是否完整一致,如未填寫“項目業主單位”、“項目批復時間”等信息,或已發生大額支出但未填寫“實際開工時間”、支出進度已達100%但未填寫完工及驗收相關信息等。
七是聯農帶農機制是否健全。從2025年度項目計劃明細表中選取幫扶產業項目,根據“聯農帶農機制”所示信息, (略) 縣系統填報的項目聯農帶農機制是否準確完整,是否包含三種(含)以上聯農帶農具體方式,聯農帶農方式是否合理。
(8)其他事項。結合項目類別屬性、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劃(項目實施方案)或實際開工、完工時間等信息,檢查項目是否已按計劃或實施方案開工建設,統計項目開工率和竣工率,研判資金支出進度是否合理,分析是否存在以撥代支、超進度撥付、挪用等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或項目推進緩慢等跡象。
(三)監督方式
1.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配合省農業農村廳計 (略) 縣開展2025年度銜接資金使用管理工作,一是開展日常監督,通過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 (略) 縣銜接資金項目實施和報賬支出進度情況開展日常監測,結合監測結果,分析潛在風險,提出意見建議,于每月3日前提交一份上月份監測報告。二是參與實地調研指導,人數不宜少于2人(其中,1名注冊會計師、1名會計師),月均不少于8天(外勤6天、內勤2天),預計每人每年80個工作日,實地調研主要包括參與調研座談、查閱資料、實地核查項目并撰寫調研報告。
2.配合2025年度國家對省級銜接資金績效實地 (略) 縣的跟蹤指導服務工作。安排人員不宜少于6人(其中,2名注冊會計師、4名會計師),預計時間不少于25天。
3.參與幫扶產業項目提級綜合審查論證工作。
4.其他需要開展的工作等。
(四)有關要求
1.嚴密組織。第三方機構要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監督內容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合理安排熟悉銜接資金政策的業務人員,組織開展跟蹤監督,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反饋。
2.按時完成。第三方專業機構要按照工作方案的時間節點要求,每月3日前按時提交一份上月份監測報告(含實地調研指導情況) (略) 縣發現問題清單明細。
四、項目預算
項目預算為44.*元(含調研差旅費用,調研報告、監測報告等中標方履行委托服務所需全部費用),報價金額超出預算金額視為無效報價。
五、申報單位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財務會計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的承諾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證明材料);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函);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承諾函);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報價提供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有效證件(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單位及業務工作簡介;
(三)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財務會計制度健全、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良好的承諾函;
(四)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函;
(五)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函;
(六)提供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滿足項目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及有類似項目經驗的證明材料;
(七)提供在信用中國(http://**.cn)、中國 (略) (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的查詢截圖(查詢時間不得早于本公告的發布時間);
(八)編制的項目實施方案;
(九)報價函XX萬元,加蓋單位公章。
七、評審標準及評審規則
(一)評審標準。
1.第三方評價機構要具備完成項目的資質人數,要具有注冊會計師職稱人數4人(含)以上和中級會計師職稱人數6人(含)以上及良好業績;
2.要熟悉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政策,具備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日常監督、實地評價等相關工作能力與經驗;
3.要具備獨立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硬性條件,如報告撰寫、資料分析能力;
4.制定的項目實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強;
5.同等條件下報價擇低原則。
(二)評審規則。設置項目評審評分表進行評審:
評分表
序號 | 評審內容及分值 | 評分標準 | 評分 |
1 | 方案完整度 (20分) | 根據投標人所提供的實施方案(包括檢查內容及重點、檢查依據、檢查策略及方法、工作實施步驟、具體實施計劃、檢查成果和團隊配置等)進行綜合打分。 實施方案含有7項以上內容且內容全面的,視為完整度很好,可計20分;含有5-7項且內容全面的視為完整度較好,可計15分;含有2-4項且內容全面的視為完整度較低,可計8分;含有2項以下內容全面的視為方案不完整,可計3分;完全不符合實施方案要求的,可計0分。 | |
2 | 方案可行性 (20分) | 對工作預期設想和具體內容安排進行打分。 方案中工作內容詳實,具體步驟具有可操作性,預期成果完整的,視為優秀,可計20分;若具體執行內容完整,但是工作構想不完整,缺少目標計劃的,設為較好,可計15分;若內容設置缺失、具體執行也沒有量化體現的,視為方案可行性不可預期,可計8分;若方案未體現具體服務內容和規章制度的,視為方案過于簡單,可計3分;不提供方案的,可計0分。 | |
3 | 人員配置情況(15分) | 對方案中監督小組配備情況進行評分。監督小組至少有6人,要參與實際監督和指導服務工作,且有一名注冊會計師帶隊,可計5分;助理(中級或2年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從業經驗)達到3人,可計5分;每增加1名注冊會計師可計3分,每增加1名助理(中級或2年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從業經驗)可計2分。滿分15分。 提供監督小組成員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明資料,以及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承諾函,加蓋公章。 | |
4 | 相關業績材料(20分) | 對服務方進行綜合硬件條件的打分。 依據提交的材料,近三年每年有一項與項目類似業績的可計12分,每增一項業績的加2分。滿分20分。 (提供合同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 |
5 | 報價(25分) | 對方案報價進行評分,報價低于或等于經費預算價的,為有效報價。超經費預算的投標報價為無效報價。無效報價的投標文件不進行評審。 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25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25(保留二位小數)。 | |
總分 |
八、提交材料時間和地點
(一)報價文件提交地點。紙質件報價材料須一式一份加蓋公章(電子版刻錄光盤)密 (略) (略) 59號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樓12樓1231室)。
(二)報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2月25日17∶30前,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材料我廳有權不接收。
九、結果公告
比選結果經評審等程序后,在海南省農業農 (略) 發布中標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個工作日。
十、簽訂合同
確定項目實施單位后,由中標供應商與海南省農業農村廳簽訂合同,按合同執行。如中標單位存在虛假承諾等行為,我廳有權取消中標資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特此公告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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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