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應答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應答人應為標的物權屬人、或代理商、或所屬單位; (1)新租一手房(應答人為開發商):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 (2)新租二手房(應答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房屋產權證或證明房屋所有權的相關材料(包括:購房合同、購房發票、 (略) 備案證明,至少具備一項)。 (3)新租二手房(應答人為自然人):應答人為自然人:房主身份證(若房屋為共有,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證) ;房屋產權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收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略) 備案證明等能夠證明標的物所有權的相關材料,至少具備一項)。 3、發票要求:可以開具符合國家相關管理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率為5%。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5、應答人若為企業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應答人為自然人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 6、現場勘查評估房屋是否滿足建設標準:談判工作組現場對房屋進行建設標準勘查,要求滿足技術規范書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采購文件及應答文件的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