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電信2024年30KvaUPS設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哈爾濱電信2024年30KvaUPS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4-*),比選人為 (略) (略) ,比選代理機構(gòu)為 (略)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哈爾濱電信2024年30KvaUPS設備采購項目。
1.2采購內(nèi)容:采購內(nèi)容為30kVA雙變換在線式UPS2臺。
哈爾濱電信2024年30KvaUPS設備采購項目,項目預算金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稅)。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jié)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jié)果適用的產(chǎn)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中選人數(shù)量為1個。
1.4簽約方式:與中選人簽訂一事一議合同。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1.6供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nèi)完成到貨、安裝。
1.7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年。
1.8質(zhì)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年。
1.9供貨地點:黑龍 (略) 。
1.10報價方式: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不含稅參選限價為*元,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1.11履約保證金:本項目不收取履約保證金。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gòu)。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gòu)參與參選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quán)。
2.2參選人應為比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承諾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參選人須提供UPS設備的檢測報告,UPS設備應通過由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gòu)(具備CMA資質(zhì))的檢測,并具備合格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的出具日期應為2021年1月1日之后。
2.4本項目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的同類相關業(yè)績。注:以期間簽訂的合同金額為準,提供合同關鍵頁(須包括合同封面、服務內(nèi)容、實施時間、合同金額、簽章頁;如為框架合同,還須提供對應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訂單,訂單時間在要求時間內(nèi),框架合同金額以框架合同有效訂單累計為準)的掃描件。
2.5本項目接受代理商參選,代理商須提供代理產(chǎn)品原廠商的唯一授權(quán)。
2.6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8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gòu)(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參選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0年09月23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09月23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 (略) ”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09月23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 (略) ”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 (略) 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為準),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gòu);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1)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jié)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jié)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9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9月12日08時30分至2024年09月1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
4.2.1登錄“中國電信 (略) (http://**) ”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zhuǎn)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4.3本項目不收取比選文件費用。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電子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9月23日09時00分。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 (略) (http://**)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zhuǎn)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gòu)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參選人注冊
6.1中國電信 (略) 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 (略) (http://**)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 (略) “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shù)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 /010-*
服務郵箱:*@*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shù)支撐)
*@*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shù)支撐)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 (略) (http://**)、中國 (略) (http://**)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zhuǎn)載無效。
8.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 (略) (略) 地址:黑龍 (略) 松北區(qū)世茂大道315號港匯大廈 郵編:/ 聯(lián)系人:寧女士 電話:/ 電子郵件:/ | 比選代理機構(gòu): (略) 地址: (略) 南 (略) 45號7號樓204室 郵編:* 聯(lián) 系 人:房景鵬、姜明奇 電話:* 電子郵件:fangjingpeng.*@*hinaccs.cn |
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 (略) (http://**)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gòu): (略) (蓋章)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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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