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態環境局永順分局
2023年10月27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批復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永順縣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永順縣靈溪鎮永順大道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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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743-*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1 | 永順縣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 | 永 順 縣 靈 溪 鎮 新 城 社 區 | 湖南為格潤再生 (略) | 長沙 (略) | 項目租賃永順縣經濟開發區負責承建的一座標準廠房進行適應性改造,該標準廠房于2017年年底建成,建成后一直無企業入駐,后由于園區調擴區規劃,將項目所在地塊調出園區范圍,占地屬于工業用地,位于永順縣靈溪鎮新城社區。項目用地面積為9865m2,主要包括一棟標準廠房、辦公樓及消防設施,年處理鋁塑廢料20000噸,標準廠房內分區設置原料倉庫、產品倉庫、裂解車間、油罐區.(本項目鋁塑廢料主要為食品包裝用鋁塑復合膜和藥品類鋁塑包裝材料及邊角料。鋁塑復合膜是鋁箔(Al)和塑料膜組成的包裝用材料,塑料膜為PE(聚*烯)、PP(聚*烯)。本項目原料嚴格限定為未經使用過的食品、藥品含鋁箔邊角料。禁止使用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及包裝料經分揀、清洗后作為原料;本項目禁止使用含鹵素(氯)的原材料,禁止使用PVC(聚氯*烯)等有可能產生二噁英氣體的物料及各類危險廢物,原料不在廠內進行清洗。)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永順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項目在按報告表及專家評審意見做好實施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嚴格環境管理,確保區域環境質量符合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從環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則同意項目按報告表申報方案建設。 | 主要預防和減輕措施有: 施工期間引起的環境污染主要包括:(1)噪聲:主要為施工機械產生的設備安裝噪聲;(2)廢氣:土建施工、材料堆置、汽車運輸等產生的揚塵;(3)廢水:施工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廢水;(4)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棄土及建筑 垃圾。 1、優化施工方案,強化施工期管理。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施工期間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減小施工期間施工噪聲、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等對周邊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2、項目全部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設備密封性好,導氣裝置全部采用封閉結構,可有效防止工藝廢氣的泄漏、機械通風.燃燒廢氣:水膜“雙堿法”脫硫除塵裝置+1根15m高排氣筒;儲罐呼吸廢氣: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根15m高排氣筒;出渣廢氣:集氣罩+布袋收塵器+1根15m高排氣筒. 3、生活污水:化糞池+槽罐車運往園區污水處理廠;廢氣治理設施廢水:循環沉淀池沉淀后循環使用;冷卻廢水:冷卻水池+循環使用;清潔廢水:隔油沉淀池+循環使用。 4、合理布局,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做好隔聲降噪措施,對高噪聲源設施采取隔聲、減震、消音等措施,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加強廠區綠化,降低噪聲污染,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5、油泥、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在廠區危廢暫存間規范暫存,定期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單位轉運處置;廢包裝材料等一般固廢,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外售、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環衛部門清運;廢脫硫渣及除塵渣:定期清掏,外售給磚廠作為原料使用。 | ||
公眾參與情況 | 項目建設單位作為公眾參與調查主體,分別采用現場張貼公告、網站公示、發放調查表等形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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