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對 2025 年申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級評估的縣(市、區,以下簡稱“縣”),由教育部 (略) 委托第三方開展社會認可度調查。調查結果作為省級評估和國家認定的依據,國家認定期間不再另行開展社會認可度調查。
一、調查內容
社會認可度調查內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等,了解公眾對其所在縣學前教育認可度情況。
二、調查對象
縣域內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幼兒園園長、教師、學生家長等。調查對象以學生家長為主。
三、調查方式
1.社會認可度調查問卷分為 A 卷(調查學生家長等)和 B卷(調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 C 卷(調查園長、教師),分別對不同對象進行調查;
2.社會認可度調查采用微信掃描二維碼方式進行填答。為防止無效問卷過多,具體操作時由專業機構進行后臺進度查看,直到滿足樣本數量需求;
3.申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級評估的縣,在政府或教 (略) 站上設置調查問卷二維碼。必要時,可在幼兒園門口張貼問卷二維碼;
4.省級評估和國家認定實地核查期間,可通過現場調查、座談會、隨機訪談等方式,對網上調查情況進行核查比對。
四、調查數量
社會認可度調查的數量按縣常住人口的 1‰確定。常住人口在 20 萬以下的縣,問卷調查數量為 200 份;常住人口在 20-*人(不含 40 萬)的縣為 300 份;常住人口在 40~60 萬人(不含 60 萬)的縣為 500 份;常住人口在 60~80 萬人(不含 80 萬)的縣為 700 份;常住人口在 80~100 萬人(不含 100 萬)的縣為 900份;常住人口在 100 萬人以上的縣為 1000 份。每個縣各類樣本分布情況參見下表。
申請督導評估縣社會認可度調查樣本分布情況
樣本類別 | 建議樣本量(按常住人口規模計算) | |||||
20 萬人以內 | 20~40 萬人 (不含) | 40~60 萬人 (不含) | 60~80 萬人 (不含) | 80~100 萬人 (不含) | 100 萬 人以上 | |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 10 | 15 | 25 | 35 | 45 | 50 |
園長 | 10 | 15 | 25 | 35 | 45 | 50 |
教師 | 40 | 60 | 100 | 140 | 180 | 200 |
家長 | 140 | 210 | 350 | 490 | 630 | 700 |
總計 | 200 | 300 | 500 | 700 | 900 | 1000 |
說明:劃分依據來源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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