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報送《 (略) 煤炭物流中轉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 (略) (略) 東段,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文號:2501-(略)-04-01-(略)。
二、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環境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 (略) 按照《報告表》中所列項目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在開工建設前,你公司須依法取得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包括但不限于)等具有管轄權部門的相關手續。
三、你公司應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已經批準的《報告表》,并接受相關方的咨詢。
四、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對策措施,確保各項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若涉及其它污染物排放,執行現行標準。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按照環保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措施和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固廢、噪聲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工程項目施工及營運時,外排污染物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按《報告表》要求,配套建設各項廢氣污染治理措施。建設期,施工過程中將嚴格按照豫環攻堅辦〔2021〕20號文要求,做到“六個百分之百”。營運期,車間密閉,安裝硬質門,設置噴干霧抑塵裝置,物料輸送廊道封閉,廠 (略) 硬化,定時灑水抑塵,及時清掃,進出口設置車輛沖洗裝置;篩分機、破碎機、配煤機二次封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集氣罩收集后通過覆膜袋式 (略) 置,排放需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略))表 4、表 5相關要求。各項環保措施應嚴格按照《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工業大氣污染防治6個專項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9]84號)文件要求進行設置。
2.廢水:車輛沖洗廢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廢水經 (略) 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
3.噪聲: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對高噪聲設備采用基礎減振、隔聲、定期維修保養等噪聲控制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3類限值要求。
4.固廢:落實固體廢物各類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固廢應按《報告表》要求分類收集、 (略) 置利用,一般固廢貯存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略));危險廢物暫存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2023)要求;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 (略) 理。
5.清潔生產:企業應加強科學管理,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確保清潔生產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四)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明顯標志。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監測計劃,按時按要求對各項污染因子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及監控設備,按要求與監 (略) 。
(五)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應急防范預案,加強日常管理,防止發生污染事故。
五、你公司應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程序及要求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六、如果今后國家或我省頒布嚴于本批復指標的新標準,屆時你公司應按新標準執行。
七、本項目《報告表》批復后,如果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復之日起五年內未開工建設的,該《報告表》 (略) 重新審核。
八、本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工作由汝州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系統負責,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審批機構: (略) (略)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 324號
聯系電話:0375-(略)
郵編:(略)
環評報告編制單位:河南 (略)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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