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瀏陽市城區環境衛生“二清一保”項目第五輪市場化服務(四標段)澄清公告
發布日期: 2024-05-16 瀏覽量:
項目名稱 | (略) 城區環境衛生“二清一?!?(略) 場化服務(四標段) | ||
項目編號 | CSCG* | ||
交易分類 | 服務類 | 所屬管轄范圍 | (略)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相關公告 |
各潛在投標人:
(略) 城區環境衛生“二清一?!?(略) 場化服務(四標段)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規定時間(2024年05月13日17:00)截止。投標人提交的問題經過匯總歸類,類似問題不逐個答復。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和對投標人疑問回復如下:
質疑1:招標文件的商務評審因素中管理體系認證欄:“2、投標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 (略) 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等服務許可證的,并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計1分。(注:提供證書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對于此處有以下質疑:1、評審設置不合理,將資格條件作為評審因素。2、此評分條款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施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3、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
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7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略) 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 (略) 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略) 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 (略) 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备鶕卷椖康男枨筇卣?,該評分設置既能保障采購人的擇優需求, (略) 場有充分的競爭。綜上所述,我單位認為該項質疑無事實依據,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質疑2: 招標文件第四章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的七、設備配置最低要求:“注:提供灑水車、清掃車、垃圾清運車的發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發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上“所有人”須與投標單位(含分公司)一致,快速保潔車和小型高壓清洗車提供發票,發票上“所有人”須與投標單位(含分公司)一致?!币蠊烫峁┰O備發票等自有材料證明,屬于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
回復:此項建議予以采納,對應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將做相應修改。
質疑3: 招標文件的商務評審因素中類似業績欄:“投標人2021年1月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類似業績的每個計2分,本項計滿6分。(注:提供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業績合同影印件,采購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同一項目名稱的合同不重復計分。) ”中對“類似業績”描述不清晰,未依法量化評審因素。
回復:此項建議予以采納,對應評分條款將做相應修改。
質疑4:一標段保潔人員不得少于 128 人、二標段保潔人員不得少于 140 人、三標段保潔人員不得少于 150 人、四標段保潔人員不得少于 114 人,此人數要求是指標段配置的所有人數(包含管理人員、最低配置的駕駛人員、一線保潔作業人員)的最低配置嗎?即管理人員、駕駛人員、保潔人員是否可以一人多兼崗?
回復:各標段配置的所有人數,不包含管理人員,包含最低配置的駕駛人員、一線保潔作業人員。不可以一人兼多崗。
質疑5:四個標段是否可以用同一個管理團隊人員應標?
回復:可以。投標人可以同 (略) 城區環境衛生“二清一保” (略) 場化服務四個標段的投標,但只可以中一個標段。開標時,如中標一個標段,不再進入其他標段評審。
質疑6:四個標段是否可以用同一授權人進行應標?
回復:可以。
質疑7:投標人設備情況:增加的設備投入,是否要增加駕駛人員的配置?
回復:增加的設備投入,需要增加駕駛人員配置;按招標文件“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灑水車和清掃車應按不少于2人/輛的車輛駕駛標準配備駕駛人員,其它車輛按1人/輛進行配備駕駛人員。
質疑8: 招標文件要求“道路清洗、灑水等取自來水費用為固定費用,不參與競爭報價”,請問自來水費用超出部分誰支付?自來水費用剩余部分歸屬投標人嗎?
回復:“道路清洗、灑水等取自來水費用為固定費用,不參與競爭報價”,此費用為年度包干費用。自來水 (略) 自來水公司,超出部分不再支付費用,剩余部分也不退還。
質疑9:“商務評審-3、投標人設備情況”要求提供車輛的發票、行駛證、車輛登記證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租賃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其中,租賃的提供租賃合同之外,是否也需要提供設備所屬方的車輛發票、行駛證、車輛登記證影印件?
回復:租賃車輛需提供租賃合同、設備所屬方的行駛證、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影印件。此項建議予以采納,對應評分條款將做相應修改。
質疑10:第四章 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七、設備配置最低要求”需要提供設備發票、行駛證、機動登記證等材料,與“商務評審-3、投標人設備情況”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一致,前后存在歧義,是否此處有遺漏,即招標要求的設備如是租賃均提供租賃合同亦可?
回復:此項建議予以采納,對應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和評分條款將做相應修改。
質疑11:"商務評審-5、類似業績”具體指什么?是否服務內容包含物業管理或清掃保潔此類業績均可符合?
回復:此項建議予以采納,對應評分條款將做相應修改。
質疑12:請問四個標段是否可以用同一套項目管理人員配置進行“擬派項目管理人員情況”評分標準條款的響應?
回復:可以。
質疑13: 評分標準中要求“投標人滿足項目作業設備配置最低要求之外,每增加一臺清掃車或洗掃車(核定載質量 5 噸或 5 噸以上)、灑水車或噴灑車 或清洗車(核定載質量 5 噸或 5 噸以上)、大件垃圾收運車(輕型普通貨車),每臺計 1 分,按臺數累加(含租賃),計滿 5分為止。 提供車輛的發票、行駛證、車輛登記證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租賃的需提供租賃合同?!?但是在招標文件“第四章-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七、設備配置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灑水車、清掃車、垃圾清運車的發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發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上“所有人”須與投標單位(含分公司)一致,快速保潔車和小型高壓清洗車提供發票,發票上“所有人”須與投標單位(含分公司)一致。”按照理解,最低要求配置設備自有和租賃均滿足要求,但是前后存在歧義。建議“第四章-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七、設備配置最低要求”修改為:注:提供灑水車、清掃車、垃圾清運車的發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發票、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上“所有人”須與投標單位(含分公司)一致,租賃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快速保潔車和小型高壓清洗車提供發票,發票上“所有人”須與投標單位(含分公司)一致,租賃的需提供租賃合同。
回復:此項建議予以采納,對應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和評分條款將做相應修改。
采購人: (略) 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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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