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醫科大學 (略) (簡稱“重醫 (略) ”)對停車場管理系統出口設 (略) 內比選采購。歡迎有資格、有實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比選。
一、比選項目內容 項目名稱 | 成交供應商數量(名) | 備注 |
停車場管理系統出口設備 | 1 |
醫院自籌,預算金額為(略)元。
三、比選資格比選供應 (略) 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下簡稱供應商。合格的供應商應首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無。
四、比選有關說明(一)凡有意參加比選的供應商,請在重醫 (略) 官網下載本項目比選文件以及圖紙、澄清等比選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無論供應商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比選實質性要求內容。
1.響應人應當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對比選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響應文件建議采用軟面膠裝(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夾式活頁裝訂,同時應編制完整的封面、頁碼、目錄。
2.響應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為正本的復印件,應與正本一致,如出現不一致情況以正本為準。注:響應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須注明比選項目名稱、比選公司名稱、聯系人姓名及電話。
(二)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3月7日0:00至2025年3月11日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線上報名。
線上報名方式:請務必將參與比選采購項目名稱及采購項目編號、所參與包號、供應商名稱、聯系人名稱及聯系方式、電子郵箱地址,供應商、代理商、制造商一般資質和特定資格要求等相關信息,蓋鮮章后的清晰文件,*@*63.com。
報名的單位名稱必須與響應人名稱相同,只有按上述規定報名后,才具備響應資格。
因前兩次報名供應商不足三家,故 (略) 。
(三)比選公告期限:自采購公告發布之日(2025年3月7日0:00)起三個工作日。
(四)獲取比選文件時間:2025年3月7日0:00至2025年3月11日24:00。
(五)比選地點:重慶醫科大學 (略) 綜合樓4樓會議室
(六)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3月13日北京時間8:55。
(七)比選開始時間:2025年3月13日北京時間9:00。
五、本項目無需購買比選文件 六、采購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一)按照《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和《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的規定,落實國家節能環保政策。
(二)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三)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落實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定,落實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政策。
七、其它有關規定(一)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均為無效比選。
(二)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同一合同項(包)下為單一品目的貨物采購中,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有多家供應商參加比選,只能按照一家供應商計算。
(四)同一合同項(包)下的貨物,制造商參與比選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參與比選。
(五)本項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醫 (略) 官網上發布,請各供應商注意下載;無論供應商下載或與否,均視同供應商已知曉本項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內容。
(六)超過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遞交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選費用:無論比選結果如何,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比選的所有費用均應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比選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供應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將拒 (略) 采購活動。
八、現場踏勘(一)各潛在供應商需充分了解現場狀況,合理安排施工周期,編制響應文件時需提供施工方案、工期及施工進度表,供應商應報名后統一前往現場踏勘,無論供應商是否前往現場踏勘,均視為已詳細了解現場情況,踏勘現場產生的費用及安全責任由供應商自行負責。供應商踏勘現 (略) 提供單位介紹信、踏勘現場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備查)。
(二)現場踏勘須知
聯系人: 曾老師 聯系電話:(略)
踏勘時間: 2025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踏勘地點:重慶醫科大學 (略) (略) 區
九、聯系方式單位:重慶醫科大學 (略)
聯系人: 劉老師
電 話:(023)(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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