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招標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應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學校后勤主任、教師、家委會成員或學生家長代表參與的招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標的管理監督工作。
二、招標程序
(一)學校(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依法簽訂招標代理委托協議。
(二)招標人確定采購需求,招標代理機構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需求,編制招標文件。
(三)招標人審核、確認招標文件。
(四)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在(http://**)向社會公開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報名參與投標。
(五)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投標人報名,發售招標文件,并書面記錄。
(六)組建評標委員會
招標代理機構協助招標人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為21人,單數組成,其中家長代表12人(60%),教師代表6人(30%),專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2人(10%),校領導干部1人。
(七)組建監督工作小組
監督工作小組3人,從不同級部中隨機抽取家長代表3人(現場抽取),全程監督學校食堂幫廚服務招標工作。
(八)開標、評標、中標
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由招標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地進行評標。
評標完成后,通過、校園網及校園宣傳欄等方式將中標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
三、簽訂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合同中要明確服務時限、服務質量等內容,服務合同期限原則上為1年。
合同中明確針對中標單位的服務質量在年度服務期內至少組織2次滿意度測評,每次滿意度均達到85%以上,可以繼續為學校食堂提供幫廚服務。因滿意度測評達不到85%以上或被學生及家長投訴3次,一經查實,學校與幫廚服務單位終止合同。如因幫廚服務單位的原因,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由幫廚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建立采購檔案。
招標代理機構,在項目采購完畢后,建立采購檔案一式二份,分別由招標人、代理機構妥善保管。
五、工作總體要求
(一)學校購買食堂幫廚服務項目實行法人負責制,是一項政策性、紀律性強的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堅持公開、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操作,陽光采購。
(二)受理食堂幫廚服務質量投訴電話:
局體衛藝科:*,學校電話:*
青島西海岸新區外國語學校幫廚招標文件和幫廚合同公示如下:
詳見文件原文:
青島西海岸新區外國語學校幫廚招標文件 Word版
青島西海岸新區外國語學校幫廚招標文件 PDF版
青島西海岸新區外國語學校幫廚合同 Word版
青島西海岸新區外國語學校幫廚合同 PDF版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