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編號:2306-*-04-01-*)
一、招標概況
項目名稱: (略) (略)
項目編號:2306-*-04-01-*
資金來源和資金來源構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項目:否
招標項目名稱: (略) (略) (全過程工程咨詢)
招標項目編號:2306-*-04-01-*
工程類型:咨詢服務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是否場外項目:否
行政監督部門: (略) 住 (略)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發布時間 | 2025-03-20 09:00:00 至 2025-04-08 18:00:00 |
公告質疑截止時間 | 2025-03-29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時間 | 2025-04-03 17:00:00 |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 網上獲取 |
備注 |
三、招標人與招標代理
建設單位 | 單位名稱 | (略) (略) 建筑工務署 |
通訊地址 | (略) (略) 梅龍大道2283號國 (略) 3棟4-5樓 | |
經辦人 | 鄒工 | |
辦公電話 | 0755-* | |
電子郵箱 | *@*q.com | |
招標代理 | 單位名稱 | (略) (略) 政工程 (略) |
經辦人 | 冷水平 | |
辦公電話 | 0755-* | |
手機號碼 | * | |
電子郵箱 | *@*q.com |
四、詳細公告內容
(略) (略) (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段編號:2306-*-04-01-*】
本次招標內容 | 項目咨詢與工程監理一體化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項目管理:勘察管理、設計管理、技術管理、進度管理、投資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項目組織協調管理、招標采購管理、合同管理、檔案管理、報批報建管理、信息管理(含BIM咨詢及信息化應用管理)、竣工驗收收尾及移交管理、工程結(決)算管理、風險管理、后評價工作及與項目建設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2)提出創新技術應用、智慧工地建設等策劃方案,并監督相關單位實施。 (3)工程監理:施工準備階段監理、施工階段監理、保修監理及后續服務管理以及與工程監理相關的其他工作(不含公變電部分管線遷改工程)。 (4)專業或專項工程工藝咨詢管理:以招標人實際需求為準。 (5)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依法承擔與項目管理工作、工程監理工作相應的法律責任。 | |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 | 1010.*元 | |
工程地址 | (略) (略) | |
擬采用評標方法 | 定性評審法 | |
擬采用定標方法 | 直接票決 | |
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 線上遞交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5-04-08 18:00 |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接受 | |
聯合體要求 | 組成聯合體的投標單位不超過2家,聯合體主體單位(牽頭單位、聯合體代表)為項目管理單位。聯合體雙方需簽署合法有效的《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職責以及分工等內容。 | |
投標人資質要求 | ||
其他資質要求 |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要求: (1)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或合伙制企業或其他組織; (2)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級或以上資質(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監理工作的單位提供)。 注:根據深建規〔2018〕3號文,本項目不接受為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咨詢服務的單位參加投標。 | |
項目負責人資格 | (1)項目總負責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主體單位(牽頭單位、聯合體代表)委派); 同類工程業績要求:項目總負責人須具有一項近5年(自截標之日起倒算)以項目負責人職位完成的建筑面積≥招標項目建筑面積二分之一(*平方米)房建類工程建設管理業績(建設管理業績是指全過程工程咨詢(含項目管理)或項目管理或代建或建設單位(政府管理部門、國有企業、地產公司等)工程管理業績,不含 EPC、績)。 注:須提供合同關鍵頁、竣工驗收證明的掃描件(須體現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內容、合同價、建筑面積等主要信息;竣工驗收證明指工程竣工驗收記錄或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具有驗收結論以及建設單位等單位蓋章),以竣工驗收證明載明的日期認定為業績有效期。若無法證明在項目業績中擔任的職位,需補充提供建設單位證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投標人自行開具證明無效)。 (2)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監理工作的單位委派):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房屋建筑工程)。 (3)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不可相互兼任。總監理工程師的任職行為須滿足《 (略) 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行為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 | |
業績要求 | 詳見招標文件 | |
其他 | 投標人可同時投標“ (略) 更新單元規劃學校(全過程工程咨詢)、 (略) (略) (全過程工程咨詢)”2個項目,但最多只能中標其中一個。 | |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 詳見招標文件 | |
業績要求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 詳見招標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號 | 文件名 |
溫馨提示
1.本項目招標工作 (略) 進行,請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注意以下事項:
(1)請通過以下鏈接(http://**#/login)進 (略) ,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若未進行企業信息登記的交易主體,請通過以下鏈接(http://**#/login)進入系統完成企業信息登記,已經完成企業信息登記的交易主體,需通過以下鏈接(http://**#/login)完善主體信息;
(3)投標文件需使用新建設工程投標工具進行編制,請在深圳公共 (略) -服務指南-資料下載-工具下載模塊下載
(http://**)
(4) (略) 操作指引詳見深圳公共 (略) -服務指南-資料下載模塊,(http://**-details.html?contentId=*&siteId=1),或咨詢熱線0755-*轉2(服務時間9:00-12:00 14:00-18:00)、0755-*(服務時間18:00-24:00)
2.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依據《 (略) 住 (略) 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招標備案工作的通知》( (略) 場〔2021〕21號) (略) 局監管項目試行招標備案“秒批”制度。招標人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投標人如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或投訴,應當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的投訴時限內,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 (略) 建設 (略) ,以書面的方式向招標人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關規定詳見《 (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 (略) 理辦法》。
3.場外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如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或投訴,應當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的投訴時限內,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以書面的方式向招標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將不予受理。相關規定詳見《 (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 (略) 理辦法》。
4.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5.投標人須提前辦理企業信息登記、數字證書,操作辦法詳見深圳公共 (略) (http://**)。
6.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雙方均需提前辦理企業信息登記,應當加簽聯合體代表的相關數字證書。--投標文件以聯合體牽頭單位的數字證書簽名視為有效。
7.市住 (略) 企業與人員信息半天交換一次,請投標人提前辦好備案和變更手續。 (略) 《 (略) 住 (略) 關于開展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未通過“企業與 (略) ”報送企業和人員的基本信息暫無法投標,詳情請查看:(http://**_*.html)
8.投標人對所提交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否則將取消投標及中標資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負。
9.資格后審有關規定如下:
(1)不設投標報名、招標會和集中組織的投標預備會(答疑會)、現場踏勘等環節,潛在投標人無需報名即可參與投標;
(2)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后審委員會,在截標后,登錄“新建設工程交易系統”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入后續程序。資格審查結果及投標人的資格文件向本項目投標人公開;
(3)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送審標底文件在投標子系統下載;
(4)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質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 (略) ”提出, (略) 上答復;答疑、補遺文件在深圳公共 (略) —>交易公告(建設工程)—>變更公告查看;
(5) (略) 上遞交投標文件時,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投標人(或聯合體主體)企業機構數字證書通過“深圳公共 (略) ”上傳電子投標文件,并打印回 (略) 上遞交投標文件的憑證。對電子投標文件加密的,需在開標會開始時用加密的數字證書進行解密(現場解密或遠程解密);
(6)自助辦理投標員,使用本單位的數字證書(機構證書)在深圳公共 (略) 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在線填寫、保存。
10.窗口遞交文件要求:
投標人須在截止時間前,由投標人持機構數字證書,或已在深圳公共 (略) 備案的投標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 (略) 建 (略) 指定窗口辦理遞交手續。投標截止時間后,不再接收投標資料。
11.重新招標(重新公告)的網上截標工程,需要重新上傳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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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